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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部分,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投标人必须响应。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也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B20240305009LYQ项目名称: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3400000最高限价(元):34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
2、: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数量:12个月预算金额(元):3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总预算金额340万元,包括温州市文化馆大楼物业服务及温州大剧院大楼物业服务。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负责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全区域的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绿化养护服务、设备维护服务、演出保障等物业管理及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3、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sdf.I)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09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sdf.I)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
4、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
5、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sdf.I)”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
6、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
7、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
8、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是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21000300X1000100X300X
9、100营业收入(Y)万元Y2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说明:大型、中型和小西划一档;微型企业,2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回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口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卜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见采购内容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M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bA不要求提供。口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M不组织。口B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
10、.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
11、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1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12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_o采
12、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采购活动结束后,备份投标文件存储介质请于3个工作日内取回,逾期未取回,不负保管义务。12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
13、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
14、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sdf.I)。2.7 “且加下划线部分”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
15、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 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