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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一障碍物调查小组1.组长一名:由项目经理担任,负责保护施工中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和总调度。2、副组长一名:由项目经理部协调副经理担任,负责组织调查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数量、位移、高程并编制拆改保护方案,上报管理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3、质量员一名:负责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及与障碍物产权单位联系,和现场组织拆迁、保护验收工作。4、安全员一名:负责在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过程中安全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5、施工员两名:负责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过程中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6、办公接待人员两名:由项目部派专职人员担任,负责在地
2、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过程中与外单位联系和接待工作。7、调查领导小组配备工程车辆两辆专门负责对外联系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小组主要成员人均手提电话一部,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联系和处理突发事故。二、前期调查组织工作1.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方案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认真调查,对线路的种类、走向、埋深等具体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及时有有关部门联系,做好保护、加固等工作,并做好警示标志。2、为了确保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建筑物安全运行,使工程能顺利施工,成立现场协调小组,设专人负责协调工作。3、施工前,须对现况管线进行详细的调查及物探、坑探,将现状管线的类型、位置、埋深等标识在地面上,并
3、绘制详细的地下管线图,同时在本标段相关设计图纸上放出地下管线位置,对设计线路和现状管线的交叉点,进行高程核算,若有冲突,及时联系业主、设计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制定详细的管线迁移方案,待业主和管线单位批准后实施;若高程不冲突,则编制详细的管线保护方案报业主、管线管理单位和监理,审批后对管线进行加固、悬吊等保护措施。4、根据提供的地下管线及设施资料,对本工程范围和可能因施工过程及其有关活动而导致损坏或影响的管线、设施等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情况,制定措施。三、探沟开挖1、在施工前先挖探坑进行核查分类,对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和设施物种类、位置、形状和尺寸、材料及现状进行分析,并把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方案报
4、告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2、根据图纸信息和实地勘探资料,确定管线大概位置。然后通过开挖探沟,找出浅埋地下管线。确定管线位置前施工区域内不得堆放各种物资、设备,各种车辆机械不得驶入本区域。探沟开挖必须使用人工。成立6人的探沟开挖及管线保护施工队,专门负责探沟开挖工作。5人为一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同时负责检查组员所挖电缆是否破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施工员。开挖时必须小心,用铁锹轻轻挖掘,不得用镐。发现土质变化时应改用木钎将覆盖物消除干净,以不保证不损坏地下管线。3、采用开挖探沟的方式,首先沿施工现场周边(距边线1-2米)开挖四条探沟,再根据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方位及周边开挖
5、的探沟所露管线,垂直其管线每隔10米挖一条长度2米左右探沟。探沟的宽度为06米,总体深度不小于0.8米。探沟开挖深度不低于0.8米,宽度不小于0.5米(如发现地下管线时需扩大范围),开挖时重点放在电缆井、过路保护管、过路盖板、用电设施、监控设施附近。在整个施工区内及排水沟开挖范围内呈之字形进行,探沟范围应超出施工边界外1米。4、在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要及时报告现场工程师(必要时报业主、监理)在现场工程师的监视下轻轻扩宽范围,探明管线的种类、规格、根数、走向和深度并作记录。同时要采取清理周边大块石渣土块,用细土拖住管线底部(不得使其悬空),上用木板封盖,插上彩旗做标记,专人负责监护等重点防护
6、措施。将发现的地下管线全部清理暴露出地面,不留死角,探明管线路径、埋深。现场施工人员需认真调查,不得漏挖、错挖。5、在挖出的电缆旁立警示牌,并用砖、砂等暂时覆盖保护井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确认,确保方案进行。作业班组实行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记录当班的工作部位、工作内容、电缆状况,下班对上班的电缆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施工段与施工操作人员相统一,以便一旦造成电缆损坏等事故追查当事人的责任。6、探沟开挖完毕后将所挖出的管线的种类、规格、走向及深度等绘出管线埋设分布图,上报业主和监理,并及时清相关部门进行确认验收,制定保护方案。根据业主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处理方式分为三类:原地保护处理、迁移、废除),对于
7、原地保护处理、迁移两类的管线,均须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四、管线开挖1.管线开挖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避免野蛮施工。2、需要保护、加固处理的管线必须全部挖出曝露,不得遗漏;需要改线、废除的管线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挖出。3、沟槽宽度及深度要满足线缆保护的需要。4、挖出曝露的线缆不得悬空,沟槽内清洁,无杂物、块石等。5、要做好沟槽排水措施,可挖设临时排水沟、集水坑等,降雨后立即组织排水。6、加强现场值班管理力度,做到防偷盗、防破坏。五.协调工作1.根据地下管线的调查结果以及对工程影响的管线、设施物等,在业主、监理的主持下,与管线、设施物的主管部门进行讨论及协调工作。2、建立
8、与各个有关机构的联系,以利于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进行协调工作。3、做好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安排好那些在建和拟建工程以及公共设施的保护措施。4、如发现地下管线,及时联系管线的产权单位,确认此管线或光缆的运行情况,以确定下一步对管线的处理情况是迁移还是保护。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改移的管线,提前与管线产权单位联系,及早向业主、监理及管线产权单位上报管线迁移方案,争取尽早得到批复,保证工程顺利进行。6、由于设计提供的图纸信息局部可能与实地不符,需要在施工前手持图纸进行实地勘踏。将不符的通过照片,文字形式记录下来,并且联系业主、监理、设计方进行确认。7、收集地下管线资料向业主、设计及监理单位的
9、相关人员仔细咨询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的种类、用途、数量、走向、埋置深度等。并请相关产权单位提供相关的图纸资料,以此作为制定地下管线防护措施的依据。六.主要保护措施1.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明地下管线,应先开挖使其暴露,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固措施。2、根据提供的地下设施资料,查清情况,在规划施工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如小型支护、砌体式等保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3、在临近地下管线及地上地下设施范围内的作业,要避免施工机械或设施在地下设施范围上运行或存放。4、施工作业中若发现图纸未标明的地下管线或构筑物,及时与业主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根据管线情况,采取支撑加固、支吊等加固措施予以保护,
10、并与相关单位共同作好改线、迁移工作。5、毗邻建筑物附近的开挖施工时,在原有建筑物上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并根据开挖深度和地质情况验算地基变形,同时采取支护设施;如钢板桩、支撑等方法。6、在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附近不进行有较大震动的作业,合理控制时间,特别是对建筑物有影响的施工应尽量缩短工期,以利建筑物的安全。7、对树木、路牌、广告牌、电杆、建筑物、构筑物等设立围挡,对其负责,不随意砍伐、拆除及破坏,安设夜间亮光标志,定期进行清洁。8、夜间施工时,在障碍物施工区加强灯光照明,对有地下管线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止机械在此范围上方走动。9、在桥梁桩基钻孔前,详细核对管线与桩基的距离,先人工
11、挖孔至现状管线以下,埋设长护筒,然后再钻机就位,避免钻孔损坏现状管线。10、沟槽开挖前必须预先采用人工挖土,暴露出管线在开挖沟槽中的具体部位。人工开挖时要轻挖,探明虚实后方能进行机械挖掘,但管线的1米范围内仍不能用机械挖掘避免挖掘机损伤管线。IL挖除管道底部土方前应预先采取加固措施:12、电信管道的保护:加固前在管道底部两侧垫102槽钢,在两根102槽钢底部每隔1米左右采用钢丝绳悬吊于贝雷桁架或工字钢上。13、给水管、煤气管的保护:用工字钢或贝雷桁架于沟槽两侧,工字钢两头垫枕木,采用法兰螺丝来绞紧钢丝索,在钢丝索与管道接触部位采用柔软物隔离。派专人每天检查,如稍有松动及时绞紧螺丝扣。为确保管道
12、安全,加固后只能采用人工挖土,底部沟槽开挖采用围板分层倒撑。施工期间,每天复测管道标高,观察有无沉降现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14、电力电缆的保护:电缆外侧先用柔软物包裹,然后在外面套设PVC管,用工字钢或贝雷桁架横架于沟槽两侧,工字钢两头垫枕木,采用法兰螺丝来绞紧钢丝索。15、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破坏管线。七、障碍物调查流程1、工程项目开工前
13、,建设单位应向管线权属单位通报实施项目有关情况,并要求管线权属单位提交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管线现状资料,同时会同管线权属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开该工程项目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专题会议,根据管线权属单位提供的有关图档资料及保护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向施工单位做好书面技术交底。2、对原有地下管线情况不明或管线埋设位置难以判断的,向建设单位申请委托具备资格的第三方面勘测单位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监测。3、我项目部根据相关单位的交底资料和现有管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对管线资料进行复核,制定保护地下管线的技术措施,经建设、监理单位审定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4、施工时,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
14、向直接操作人员做好保护地下管线的交底工作;对发现资料标明与实际情况有差异或管线的埋设位置无法判断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停止建设、监理和管线权属单位,在有关单位人员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因我项目部对地下管线设施保护措施不力、擅自施工造成管线设备损坏的,由我项目部承担全部责任。5、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管线保护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及时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签章认可;在监理调查现场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对监理提出整改意见或要求应及时整改。6、向各管线权属单位索取施工现场权属地下管线的准确资料,并做好书面记录工作,管线单位要求配合现场监护时,应赴现场进行
15、监护并指导作业单位采取保护措施。7、一旦发现管线损坏事故,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报告;各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修,防止事故扩大。八.事故处理措施(一)线路事故的处理1.加强教育,使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清楚损坏管线后对管线所属单位及给操作者本人带来严重的后果。2、严格开挖成果验收程序,当探沟开挖一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5米,或3米),由区域当班施工员组织验收,记录清楚开挖区域、作业人员、管线状态(是否破损及老化程度、颜色等),同时操作者、区域当班施工员、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3、由项目部主管施工员、电工和安全工程师组成管线应急抢修组,一旦发生电缆、光缆挖断,通讯线
16、路故障等事故,项目部区域当班施工员在5分钟之内电话通知给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管线所属单位。组织人员管线所属单位专业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抢修恢复,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抢修组成员应保持通讯畅通。4、管线修复完毕后,及时做好管线保护措施。5、与各管线所属单位协调,配备足够的电缆等相关配件,确保紧急情况时的物资供应到位。(二)雨水、污水管线事故的处理1.当施工过程中发生雨水、污水管挖断等事故,项目部区域当班施工员应及时联系安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管线所属单位。联系管线权属单位专业抢修队立即赶赴施工现场进行抢修恢复,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抢修组成员应保持通讯畅通。2、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水和堵漏应急物资和设备,施工人员及时进行抽水和水流疏解,防止污水流出施工场地污染周边环境。(三)给水管线挖断事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