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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知识学习要点(节选)一、案件专项治理(节选)1、要抓好“4+1”工作:“4”是指:印鉴密押,包括公章、私人名章、业务操作流程密码、柜员卡管理;银行内外账户管理和对账管理,以及大事后检查;人员岗位制度与岗位稽核、行为规范的综合管理;电子银行和IT系统的管理和服务。“1”是指对库房的管理。2、“8个环节”:在六个领域基础上加上监控检查和枪支弹药即为8个重要环节。3、“一案四问责”制度是指:对案发当事人、相关制约人、内部监督检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4、“九种人”包括:有“黄赌毒”行为的;个人或家庭经商办企业的;大额资金炒股的;个人、家庭负债较大,或在行社有贷款的(正常消费贷款
2、除外);无故不能正常上班或经常旷工的;交友混乱,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在职工作超过强制休假、轮岗规定时限的;有不良纪录或犯罪前科的;已经出现违规操作的。5“四类案件”是指:盗窃、抢劫、诈骗、涉枪。6、操作风险“13条意见”:一是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稽核建设;三是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四是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五是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六是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七是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八
3、是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九是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十是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建立责任复核制;十一是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十二是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十三是迅速
4、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7、四项制度是指“干部交流制度、重要岗位轮换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强制休假制度”。二、治理商业贿赂学习要点(节选)(一)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二)根据事实、情节以及处罚依据的不同,商业贿赂分为不正当交易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虽然存在赠送或收受款物行为,但金额分别在100OO元以下和5000元以下的,一般认定为不正当交易行为。(四)
5、按照关于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员工自2004年1月1旦以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原则上认定为商业贿赂案件:1、商业贿赂案件:(1)集体和员工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一次或多次向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现金超过100OO元以上(含100OO元,下同)的;(2)集体和员工一次或多次向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卡)并且面值或者价值超过项如元的;(3)集体和员工一次或多次向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赠送物品价值超过100OO元的。2、商业受贿(含索贿)案件:(1)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实现交
6、易目的,一次或多次赠送集体和员工且被接收的现金超过5000元(含5000元,下同);(2) 一次或多次赠送集体和员工且被接收的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卡)面值或者价值超过5000元的;(3) 一次或多次赠送集体和员工且被接收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虽然存在赠送或收受款物行为,但金融分别在100OO元以下和5000元以下的,一般认定为不正当交易行为。(四)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种行为的界限:1、折扣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给予、接受折扣必须如实入账。账外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的,属于商业贿赂。2、佣金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商业活动中,可以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予为其提供服务、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劳务报酬。在账外暗中给予、收受中介费的,属于商业贿赂。3、附赠与商业贿赂的界限。商业活动中,可以依据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违反规定以附赠形式向对方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给予现金或物品的,属于商业贿赂。4、捐赠与商业贿赂的界限。捐赠应当符合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示并如实入账,不直接或间接与商品交易挂钩,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并且用于公益事业。以捐赠为名,通过给予财物获取交易、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属于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