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PG7线)(北山桥涵-桩号A6+199段)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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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PG7线)(北山桥涵-桩号A6+199段)建设单位(盖章):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PG7线)(北山桥涵.桩号A6+199段)项目代码2102-460100-04-01-7322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口市龙桥镇观澜湖华谊冯小刚电影公社南侧地理坐标起点E:110o20,41.093%N:195449.455终点E:110o28.066%N:19o55,17.28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T-一、水利”中44127防

2、洪除涝工程中的其他“用地面积(m2)/长度(km)项目主体面积:34437.07m2长度:1.378km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9241.71环保投资(万元)92.75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划况规情规环影评情划境响价况规划文件名称:海口市龙桥镇、龙泉镇、龙塘镇排涝工程规划修编,召集 审查机关:海口市水务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海口市水务局关于征

3、求海口市 龙桥镇、龙泉镇、龙塘镇排涝工程规划修编意见的函(海水务函(2013) 570号)无1、与海口市龙桥镇、龙泉镇、龙塘镇排涝工程规划修编相符性分析规划修编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植被、承泄区、水文条件以及现有水利设施,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工程量而又能达到快速排除的效果。根据排水方向和承泄区的不同,整个项目区排水体系主要划分如下:羊山水库水系该水系主要排沟有PGloPGl排水方向为观澜湖北一羊山水库,自南向北汇入羊山水库。白水塘水系该水系主要排沟有PG7、PG3o规及划境响价合分划规环影评符性析其中PG7排水方向为国扬乡农场一原昌盛石场(现观澜湖电影基地),自西向东

4、沿观澜湖项目区外围排水,之后通过PG3汇入白水塘,经过原昌盛石场东侧时,通过PG2-2、PG2-3引走一部分流量汇入桥片沟。PG3排水方向为自原昌盛石场至昌荣村西北方向的大本田洋,然后沿东线高速公路西侧向北汇入白水塘。桥片沟水系该水系主要排沟有PG2及其支沟。PG2排水沟利用原桥片沟天然河沟,从桥片水库下游自西向东汇入南渡江。主要支沟PG21主要汇集玉里、博让等村庄及道比田洋雨水,自道比田洋排沟汇入桥片沟;PG2-2自原昌盛石场经东线高速路涵、龙桥镇七洞桥、美郎塘、道白塘汇入桥片沟;PG2-3自原昌盛石场经东线高速路涵、龙桥镇富道村、王廷村、道日田洋汇入桥片沟。新旧沟水系该水系主要排沟有PG6

5、及其支沟。PG6排水沟利用解放田洋原排沟及新旧沟天然河沟,从龙泉镇经解放田洋、新旧沟、三桥闸汇入南渡江。主要支沟PG6J主要汇集三桥村、三联村、仁玉农场雨水,经新旧沟水库汇入PG6;PG6-2主要汇集大村水库、解放田洋雨水,经田洋内排沟汇入PG6;PG6-3主要汇集美秀、美焕等村庄周边雨水,经旧沟水库汇入桥片沟;PG6-4PG6-5主要汇集龙泉镇附近来水,向南经解放田洋后,汇入PG6。南渡江沿岸水系该水系包括主要排沟有PG5、PG8、PG4、PGlKPGlOoPG5主要汇集龙洪、龙新、文道等村来水,总体方向自西向东,于龙塘综合厂附近汇入南渡江。PG8主要汇集永巩、文彩等村及龙塘镇来水,至龙塘镇

6、南部文彩村以东汇入南渡江。PG4主要汇集玉璜、玉成等村及大力田洋来水,自西向东于仁三村以东汇入南渡江。PGll主要汇集潭口局部雨水,就近往东南方向排入南渡江。PGlO主要汇集永宾村等邻近南渡江区域的来水,排水方向直接就近排入南渡江。市政府在2009年至2022年之间对整个三镇排涝问题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该区域排水建设,其中属于北区区外区域内建设的排沟已投入正常使用且发生效益的有:海南省海口市龙桥镇排涝昌荣、七洞桥排水应急工程建设的PG2-2和PG3线(0+0001+211段)、海口市2010年水灾应急抢险项目(龙华区)建设的王廷道日田洋线部分沟段、2015年实施的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第一期)

7、的PG7线桩号A6+199末端及PG2-3线。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PG3线)已取得环评批复于2022年3月进入施工阶段。本项目为PG7段排涝工程,属于白水塘水系和桥片沟水系。根据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重新征询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PG7线)(北山桥涵-A6+199段)选址意见的复函。龙桥镇政府表示对该项目沿公社路(规划道路)至惠农路及沿惠农路布置的沟渠线路无异议,但起点至公社路(规划道路)的上勾渠线路涉及坟墓及房屋,征租地工作阻力大,建议该段路线调整为自起点沿田间小路布置,穿过现有的美隆桥涵后接入公社路(规划道路)(详见附件5)。经业主会同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国家高

8、新区管委、龙桥镇政府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建设PG7轴线范围:起点为美隆桥涵,向下游沿观澜湖旅游公路(规划道路)向东走向,在十字路口转向公社路(规划道路),向北至星影大道后,转向东走向,沿星影大道南侧至已建PG7起点(桩号A6+199)处止,全长1267mo综上所述,项目管道走向与海口市龙桥镇、龙泉镇、龙塘镇排涝工程规划修编中划定的PG7线走向基本一致,走向修改部分已取得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地选址的复函(详见附件3-6),因此项目与海口市龙桥镇、龙泉镇、龙塘镇排涝工程规划修编是相符的。1、与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相符

9、性分析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34437.07m2,根据海口多规合一成果局部图(附图14-1),本项目永久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IV级保护林地、城镇建设用地、一般耕地、公路用地、园地及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经于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上叠图显示:项目未占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图143).项目占用耕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需办理的手续:本项目为防洪排涝工程,属于城市基础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选址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

10、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管规(2020)7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全线均敷设于地下且箱涵、管涵敷设完毕后全部进行生态恢复,不进行用地性质改变,不影响今后土地资源的利用。项目在施工前期需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待落实所有用地手续后,方可用地。根据海南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非农业建设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由性分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定方案,向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析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批准。”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观澜湖北区区外排水工程(PG7线)(北山桥涵A6+199段)项目用地情况的复函(详见附

11、件4中的处理意见)“(一)该项目配套建设零星检修井和集水井设施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可参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只转不征”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1)13号)第二条之规定,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以采取“不征不转”方式使用土地。(二)该项目采用地埋式建设,可通过临时用地方式使用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临时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确保项目实施后必须能够恢复原耕种条件。该项目涉及占用一般耕地,要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管理规定,编制临时用

12、地复垦方案,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存储、再利用,并向龙华分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待项目完工后,须做好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并向龙华分局提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接受监督指导和完成复垦整改等相关工作。(三)项目涉及IV级保护林地,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须办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本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后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和办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可临时占用。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第二十二大类“城镇基础建设类,23、城市排水防涝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

13、属于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3、与海口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分析本项目建设同“三线一单”的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根据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经查询“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环卫部门抽运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区内洒水降尘等,不外排,运营期仅排放涝水,不排放污水,项目运营期

14、通过对箱涵严格管理,进水口设置隔离网,及时安排清淤车进行清淤,对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无废水排放,不会改变水环境质量现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海口市空气质量环境功能区可知,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运营期无废气排放,因此项目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项目所在区不属于土壤风险重点管控区,项目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符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到2030

15、年,海口市用水总量上限为8.5亿11土地开发强度不超过30%。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可支撑所处地区的规划发展。(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分析: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施工期结束后保持现有的生态环境功能不变,施工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复垦,因此从空间布局上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强度较低,采取报告中所列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从污染物排放管控角度分析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施工期粉尘经过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风险防控角度分析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用水补给区以及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项目用水水源为城镇集中供水。因此,从资源利用效率角度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经查项目未列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4、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相符性分析表M项目与海口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目标本项目落实情况1 .重点保护水源涵养功能、防治水土流失。2 .重点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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