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2对于保险当事人的要求【第三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点12对于保险当事人的要求【第三章】.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对于保险人的要求:1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必须要具备法人资格,并且并非任何法人都可以成为保险人,只有依法经过程序申报审批、获取经营资格才能经营。2 .再保险经营业务中,保险人也应当履行:1)投保展业过程中,保险人应当为投保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帮助投保人分析风险、确定保险需求、估算可利用的资金、根据投保人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来制定保险计划2)承保过程中:一方面,要审核投保申请以及被保险人、保险的情况以及保险费率的合理程度,以确定保险质量,保证保险经得起考验。另一方面,要控制保险责任,采取规定免赔额、给付限额、实行共保比例条款等方式控制保险责任3)防灾防险:加强各部门的合作,发挥信息和技术优势;针对人们危险防范意识薄弱的问题,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及时发现危险因素并采取措施以消除;提取防灾费用,建立防灾防损基金;累积资料,优化防灾防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