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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修编)建设单位(盖章):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编制日期:202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木材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修编)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地理坐标(E109o1523.268,N19180.15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11锯材加工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33木材加工201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的;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43生物质燃料加
2、工254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区改建1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门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门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白沙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白行审批(2022)62号总投资(万元)18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5.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是:项目已于2022年3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已建设综合车间、木糠收集房、木材改性车间、边角料堆放场、原木堆放车间、烘干车间,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尚未配套完善。实际新建内容较原环评批复新增1套断木机、6台裁木
3、机和3套锯木机、木质颗粒生产车间(1台破碎机、1套粉碎机、2套颗粒机、1台烘干机)、木片燃烧机房(1套4吨木片燃烧机)。项目于2023年受到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白综执生环日决字第9号】,罚款8000兀O用地面积(m2)26688.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L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多规合一”布局图,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6688.2m?均为乡村建设用地,符合白沙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o详见附图6。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发布
4、的“三区三线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详见附图7),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外运送给周边村民作农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白沙黎族自治县2022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位于达标区内。根据废气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因此项目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管
5、控底线本项目用地类型为乡村建设用地,本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项目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符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白沙县林产资源丰富,本项目主要原材料从具有采伐许可证的单位购买。项目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可支撑该区域的规划发展。因此,本项目无资源利用上线制约。(4)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琼环函(2021)287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高地淀粉厂,项目所在地块涉及1个陆域综合管控单元,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编号为ZH46902530001。项目与管控单元和管控
6、分区相关要求的相符性见表I-Io表Ll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表(节选与项目有关)综合环境管控单元陆域综合管控单元白沙黎族自治县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6902530001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本项目况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禁止燃用石油焦。2 .建设施工和运输车辆应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使用防尘墩和高效洗轮机等防尘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1.本项目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不使用煤炭和石油焦;2.本项目建设施工和运输车辆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厂内施工
7、现场道路已硬化符合2.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L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2.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1.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行业布局选址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由原淀粉厂杂物间改造而成,布局科学2.本项目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符合3.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禁止销售、燃用高污
8、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2.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HI类(严格)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或煤制品、重油、渣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木柴、木屑、秸秆、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用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采用专用锅炉并配置高效袋式除尘设施,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In类(严格)燃料符合污染物排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2.企业按照L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2.建设单位采用先进的生产
9、工艺和治理技术,符合放管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间加强各项环保措施的运行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运营基本可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2.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设施。L本项目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属于清洁能源,排放的废气能达到相关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本项目配备有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定安装有高效旋风和袋式除尘器符合环境风险
10、防控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对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并开展污泥监测工作,规范污泥处置利用。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并开展污泥监测工作,规范污泥处置利用。符合2.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
11、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本项目边角料和木屑回用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清运;炉渣外售做农肥;废弃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符合(5)与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项目与分区管控方案
12、符合性见表l-2o表12项目与白沙“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一般管控单元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面源、城镇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无废水排放符合生活污水等污染治理。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6)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本项目属于中部片区,项目与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项目与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管控区管控要求项
13、目情况符合性分析中部片区(包括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市县)合理控制建设活动,引导发展生态经济,禁止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工业发展。本项目不属于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本项目为锯材加工,不属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符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要求。4 .与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总体规划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2030)中的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在七坊镇开发边界外(
14、详见附图8)。根据2009年10月14日核发的土地证(附件4),本项目用地地类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锯材加工和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属于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附件开发边界外建设单位目录中“二、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及海岸带200米范围外的已依法出让土地项目(一)已依法出让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在已有工业项目基础上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续建或扩建的。,符合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5 .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木材加工项目和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木材加工项目和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
15、淘汰类,属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根据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锯材加工和生物质燃料加工,不属于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相符的。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内,故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要求。6.环境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白沙县七坊镇高地六队东侧,项目西侧503m为龙尾溪,周边主要为橡胶林和农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单位、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项目所在地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项目下风向为林地,易于废气稀释扩散。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固废产生量较小,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功能类别,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无明显制约关系。综上,本项目选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