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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呼政办规(2021)20号呼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建立健全全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全区教育系统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呼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所属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指的
2、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教育系统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4.1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教育系统或与教育系统直接相关,影响国家或地方政治及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秩序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或其他因素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1.4.2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涉及教育系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43事故灾害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亡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危险品泄露;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及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师生员工外出军训、实习、参观等发生的安全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安全事故。1.4.4 自然灾害事件。主要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和生物灾害、森林草原火灾,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网络与信
4、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学校所属的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1.4.6教育考试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安全保密事件,考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上述各类突发事件有时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有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一般分为
5、四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11级)、较大事件(In级)、一般事件(IV级)。1.5 工作原则1.5.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1.5.2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6、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5.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1.5.4 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与各级各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及队伍的作用,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正确应对。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
7、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1.5.5 科学规范,依法办事。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重视教育系统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行之依法,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全力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1.5.6 把握主动,正确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按职责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57加强保障
8、,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1.6 应急预案体系1.6.1 总体应急预案。呼兰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1.6.2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全区教育系统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区教育局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并印发实施。1.6.3 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预案。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6.4 学
9、校应急预案。区内各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相应的应急预案。1.6.5 具体工作应急预案。针对某个时段、某项具体工作或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管、牵头或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应急预案。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机构成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教育局局长、区卫健局分管副局长成员: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区交警大队分管副队长区消防大队分管副队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
10、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2.1.1 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学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学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负责应急救助、安全保卫、事件调查和事件应急处理工作。2.1.2 工作机构区突发公共事件应
11、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考试6个专项工作组,按事件类型将工作交办相关工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2.121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其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
12、,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对报送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核;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L2.2事故灾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其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
13、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学校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人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1.1.1.1 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消防大
14、队、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日常工作由其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区卫健局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1.2.4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15、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其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区政府应急办的领导下,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2.1.2.5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教育信息化中心负责人担任
16、,工作组成员由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信息化中心,日常工作由其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全区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发布和取消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区应急办提出发布和取消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相关工作;组织制订、修订与本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制定、修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2.1.2.6 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