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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广场项目施工惩罚办法漳州台商投资区万达广场项目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总包),为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提高项目整体施工质量,确保项目高效运行,现明确以下管理办法:一、项目施工进度须按双方共同确认的进度计划执行,对关键节点(底板、正负零、封顶)有滞后者,按10万元/项进行处罚;(进度计划详附件一)二、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1、 混凝土浇筑前模板、钢筋及支撑体系必须经三方验收合格,混凝土浇捣令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共同签字确认,才允许混凝土浇筑。未签字确认私自开盘浇筑混凝土的按10万元/次进行处罚;2、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加强现场成品保护。对混凝土施工中出现冷
2、缝的按10万元/条进行处罚;混凝土浇筑完成后24小时内停止该区域施工作业,覆盖薄膜并浇水养护,出现脚印及破损现象的处5万元/处罚款;3、 加强各工序施工移交管理工作,对防水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工序移交,进行隐蔽验收工作。若未进行上道工序移交便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处5万元/次罚款,并承担所有责任;三、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每周安全文明销项整改任务,未按借项计划整改落实的处2万元/项罚款。四、对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区域负责人,计划类累计3次、工程质量类累计3次,安全文明施工累计5次者,予以清退。备注:1、附件一(进度计划表)、附件二(管理人员分工表);2、此办法自2014-4-28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