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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医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县医改办(一)出台县总医院组建方案,成立县总医院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二)县医改办与县卫计局具体负责县总医院组建工作的组织实施。(三)由县政府发文,将所有资产划归总医院管理使用,由总医院负责资产运营。二、县委组织部(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总医院党委和配备主要负责人。选择德才兼备、既有专业背景又有党务、行政管理经验的干部分别担任党委书记和总院长。(二)配备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设立党委副书记2名(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设立副院长5名,其中至少设有1名行政副院长职位,专职从事院内行政管理工作。(三)总医院领导班子
2、成员按照干部序列管理,县医管委协助管理。三、县卫计局(县医管办)(一)根据县医管委决议,制定总医院工资总额、院长和党委书记年薪考核等方案。(二)负责指导总医院内医疗资源和人员整合配置工作,审核总医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负责院长、党委书记目标年薪制考核。(三)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管理,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落实,制定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监督指导总医院;规划审批总医院内设机构及各级医疗机构设置和调整;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验收、监督和资金拨付工作。(四)设立保护和发展中医的考核指标体系。四、县编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一)负责整合县域内医疗机构,以县级综合医院为基础,整合县、乡医疗机构和
3、公益性村卫生所,组成1个总医院,由县政府管理。实行总医院和中医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个法人代表、一体化管理”。(二)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分院牌子,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辖区内公益性村卫生所。(三)设置总医院院长为唯一法人代表,组建初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机构建制不变,总医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法人代表由总院长担任。保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机构性质不变,人员身份不变,领导班子按原职数配备。(四)根据总医院内各医疗机构情况,明确总医院总编制数。在保持原有人员身份不变的基础上,鼓励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五、县财政局(一)推荐总医院总会计师1名。(二)政
4、府对总医院及其成员的财政投入责任不变,所有以政府为主的资金投入直接对应总医院。财政对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不变。以总医院为单位编制预算。(三)对总医院院长和党委书记实行目标年薪制管理。(四)加大对县总医院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对总医院规划配置的重点项目、急需解决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化解债务等方面投入,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建立向中央、省、市争取项目资金的机制。建立完善卫生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投入监督监测评估,提高投入资金使用效率。(五)坚持县财政对中医药投入倾斜政策,建立中医人才培养和发展中医的激励机制。六、县人社
5、局赋予总医院人员进出、岗位设置、职称管理的自主权。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总医院药品耗材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八、县物价局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合理拉开不同难度诊疗项目间医疗价格差距,积极推进“同病同价、差别报销”改革,逐步缩小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化验、普通诊疗项目等价格差距。九、市医保中心长泰管理部(一)将县域内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总医院(社会资本办医另行核算),实行“统一预算、总额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机制。结余留用的医保资金主要用于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二)负责制定医保资金使用考核评价方案,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十、县总医院(一)抓好全县公立医疗
6、机构改革与发展,做好日常医疗业务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以及从业人员监管。(二)进入实质性运作,内容包括挂牌成立,召开党委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岗位设置及职责,进入一体化运行。(三)院内干部管理由总医院党委负责,内部人员调配由总医院负责,内部绩效分配由总医院负责。(四)整合总医院内部机构,精简高效、科学合理设立总医院内部职能科室。优化整合县级公立医院现有临床科室,保留特色科室、特色专科,注重差异化发展。合理配置医技科室和医疗设备,高尖端设备原则上不重复配置。在整合中主要采取非临床科室合并,保留中医药特色科室,中医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五)建立人财物高度统一和县乡村一体化
7、管理的运行机制。出台内部干部及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实行财务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管理;实行总院长“一支笔”审批制;适时开展内部清产核资,出台总医院资产运营、管理和使用办法;出台统一绩效考核和分配实施办法,推行绩效分配“工分制”管理;内部医疗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总医院内部共享机制;统一管理总医院内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考核等;统一集中采购和管理药品耗材及大宗商品;按照上级卫计部门统一部署,统筹总医院内信息化建设。(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接原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职能;承担县域内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政府指令性任务;接受县卫计行政部门指导和管理;设置至少一名副院长专门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七)建立总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在决策程序上,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要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