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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太仓市鑫汇康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紧固件(8.8级及以上)项目项目代码2311-320585-89-01-78908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太仓市陆渡街道郑和中路56号5#地理坐标(度11分23.935秒,31度29分38.3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2紧固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2、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太仓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太行审投备(2023)516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204.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详见1-1: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
3、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风险物质最大贮存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注: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由上表可知,
4、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2、3、4、镇界(项规划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审批机关:太仓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太政复201878号规划范围:西至盐铁塘,北至苏昆太高速,南至新浏河省界,东至沪通铁路及目位于该规划范围内)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召集审查机关: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3、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太环审2021l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规划用地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太仓市陆渡街道郑和中
5、路56号5#,隶属于太仓高新技术开发区中的江南路工业片区,根据附图高新区用地规划图,所在地块近期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远期规划用地也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2)与规划功能布局相符性分析高新区是太仓市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太仓城区的规划结构为“两轴、三心、八片区”,其中高新区涉及其中的“两轴、一心、六片区两轴:沿郑和路上海路东西向形成的城市综合发展主轴,沿东亭路形成的南北向城市功能发展次轴。一心:陆渡体育公园周边的市级体育中心。六片区:北部综合片区、德资工业片区、板桥综合片区、陆渡战略发展片区、江南路工业片区和三港工业片区。项目所在地属于江南路工业片区,布局在规划的工业区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6、功能布局的要求。(3)与规划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对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太环审202IJl号),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德资工业园:以高端制造产业(精密机械、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医疗器械、新型纺织机械、模具、航空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为特色,兼顾发展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新能源、新材料(非化工)等主导产业。板桥综合片区:该片区规划保留两块工业用地。其中靠近沈海高速公路的工业用地主要发展新材料产业,主要发展精密机械、高性能膜材料、航空新材料、电子新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禁止发展化工新材料等污染
7、严重的新材料产业;四通路、常胜路之间的工业用地主要以汽车零部件研发和生物医药研发为主,严格控制污染与噪声,减少对周边生活片区的影响。三港工业片区:以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为特色。江南路工业片区:以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禁止原料药生产)为特色。开发区禁止新建纯电镀项目,禁止新引进含印染的项目,需要配套电镀工序的企业、拟保留的少量印染企业按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执行。企业从事紧固件(8.8级及以上)加工建设属于江南路工业片区规划发展的特色产业,不属于电镀、印染等禁止项目,因此项目建设与规划产业定位要求是相符的。(4)依
8、托规划基础设施的可行性分析供水规划太仓高新区内现状供水方式主要为区域供水,生活及工业用水由浏河水厂与第二水厂(浪港水厂)提供。增压站:规划新增城区供水增压站1处,位于娄江路与郑和中路交口西北侧,规模为20万立方米/日。管网规划:高新区内部供水管网为环状布置。加快改造老旧管网,积极采用城市供水管网的检漏和防渗技术,全面降低管网漏损。供水主干管沿苏州路(DNI600)、江南路(DNl500)和郑和路(现状DN100O)东接浏河水厂,娄江路(现状DN1000)、204国道(DN500)北接第二水厂(浪港水厂)。供水干管沿广州路、北京路、南京路、洛阳路、禅寺路、朝阳路、上海路、人民路、半泾路、娄江路、
9、富达路、白云渡路、飞沪路等道路敷设。沿其它道路合理敷设供水支管。项目建成后全厂所需的自来水可依托高新区已建供水管网进行供给。排水规划高新区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区污水分片收集,北部综合片区生活污水均接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及其他片区生活污水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企业生活污水经通过区域已建市政污水管网外排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与高新区排水规划要求相符)。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对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太环审2021l号),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
10、相符性分析I(一)结合规划实施现状推进工业区建设和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位于太仓市陆渡街道郑和中路56号5#,属于高新区中的江南路工业片区,根据园区用地规划,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相符2(二)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工业发展道路。项目环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资源利用率高的工业项目。项目属
11、于紧固件制造,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禁止引入项目,相符3(三)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应采取工艺改造、节水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开发区现有主要VOCS及异味废气排放企业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和预防控制。项目建设实行节能减排等措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可在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平衡,相符4(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
12、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内,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本项目总量在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平衡,相符5(五)鼓励开发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开展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更好地落实开发区边界绿化隔离带要求。项目采用清洁原料、先进的工艺,落实清洁生产要求,相符6(六)入区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相符7(七)应按照报告书要求,
13、建立开发区环境风建设单位注重环境风险管险管理体系。注重开发区环境风险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增环境风险源。建立开发区环境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完善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应急联动机制。控,与园区形成应急联动机制,相符8(八)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严格监控工业区异味气体排放,定期开展开发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评价。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计划。项目投入生产根据园区要求落实相关内容,项目相符要求。根据表1-2分析,项目的建设与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是相符的。综上,项目的建设与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4、要求是相符的。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建设项目为C3482紧固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号文),不属于其中禁止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苏州市当前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和限制项目;对照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其中的禁止和限制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分
15、析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其他符合性分析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