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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67.220.10CCSX26GHGHT1176202X代替GHT1176-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速冻蒜蔓Frozengarlicbolt(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发布202X-XX-XX实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H/T1176-2017速冻蒜整,与GH/T1176-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的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7年版的第2章);一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
2、第3章,2017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安全指标” 一增加了 “净含量”( 一更改了 “检验方法” 一更改了 “检验规则”(见4.3);见4. 4);(见第5章,2017版第5章):(见第6章,2017版第6章);更改了“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见第7章,2017版的第7章)。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本文件由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8)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北伟、孙力军、。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93年首次发布为SB/T10164-1993;2017年归口由商务部调整为中
3、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文件编号调整为GH/T1176-2017;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速冻蒜要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速冻蒜蔓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蒜藤为原料生产的速冻蒜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4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729.2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方法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含量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蒜蔓garlicbolt大蒜的花藤,包括藤茎(花茎)和蔡苞。蔡苞是大蒜藁茎顶端的总苞,内含发育不全的花序。3.2质地脆嫩crisptexture指蒜要品质鲜嫩,能
5、齐茬速断,篁苞内无明显膨大。3.3成熟适度maturitymoderate在生长过程中,当蒜篁的花轴向一旁弯曲时,总苞变白即为成熟适度。3.4杂质impurity蒜蔓在收购、调运、生产过程中带来的异物。3.5脱皮peel蒜麋经速冻后,产品表皮与肉质脱离。3.6直径diameter蒜麋产品中间横断面的直径。3.7畸形malformation蒜篁篁茎短于篁苞或多整苞4质量要求4. 1原料要求原料应质地脆嫩,色泽鲜绿,成熟适度,去两端,株条均匀,扎把整齐。原料应清洁,无虫蛀、病害、损伤、腐烂、畸形、杂质。4.2质量指标4. 2.1速冻蒜蔓产品分为优级品、一级品、二级品。4.2.2冻结状态冻结状态质量
6、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速冻蒜整产品的质量指标项目指标优级品一级品二级品色泽呈鲜绿色,色泽一致呈鲜绿色,茎基部允许微带浅绿色,色泽基本一致基本鲜绿,黄绿色不得超过10$形态条形较直,段长一致,粗细均匀,无脱皮条形较直,段长基本一致,粗细基本均匀,脱皮条不得超过5%,断条不得超过2%自然长度、段长不得低于4cm,累茎直径不得低于02cm,脱皮条不得超过10%,断条不得超过4%杂质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超过0.lgkg4. 2.3解冻状态具有本品应有的风味,无纤维感、无异味。4.3安全指标4. 3.1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速冻蒜蔓产品的微生物指标项目nCmi/致病菌沙门氏菌500/25g
7、-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注:为同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为最大可允许超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7K平的限量值:.妫4.3.2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4.3.3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 3.4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4 净含量预包装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检验方法4.5 取样方法按GB12729.2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4.6 质量指标检验4.6.1 用具白搪瓷盘、天平(精度0.01g)5. 2.2色泽、形态检验称取混合后样品IOOOg于白搪瓷盘内
8、,对照等级指标目测色泽、形态,挑出不合格品,并分别称重。分别计算样品的不合格品率。M1Z(%)=100(1).M2式中:X样品的不合格品率,%;Ml不合格品质量,g;M2样品的质量,g。5.2.3杂质检验称取混合后样品1000g于白搪瓷盘内,挑出杂质,称其重量。5.2.4风味口感检验称取混合后样品IOOg放入50OmLO.5%沸腾的食盐水溶液中,强火加热15s后取出,滤去水分,放置2min后品尝,评价其风味及口感。5.3 安全指标检验5. 3.1微生物指标检验沙门氏菌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金黄色葡葡球菌按GB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 3.2污染物限量按GB2762的
9、规定执行。7. 3.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GB2763的规定执行。5.4 净含量的测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6 .1.1出J-检验每批产品出厂时,应由企业检验部门对产品的感官指标、净含量、包装、标志和标签等进行检验。7 .1.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c)原料、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停产3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e)市场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合同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2 组批规则以同一生
10、产批次、同等级、同规格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6.3 判定规则6. 3.1安全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7. 3.2安全指标外的其余指标如出现一项不合格项,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8. 3.3批次样品的标志、包装、净含量不合格时,允许生产者进行整改后再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按原要求,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7包装、标志、运输贮存7.1包装包装材料必须卫生、清洁、无毒、无异味,用坚固无破裂的塑料袋、纸箱、衬板包装,箱外用封纸封口或打包带捆扎。包装标识图示应符合GB/T191的规则。7.2标志外包装应标明品名、品种、等级、规格、产地、重量、净重、经销单位和包装日期等内容。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则。7.3运输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运输过程中监控温度变化,以OC5为宜。运输途中严禁日晒雨淋,要注意防潮、防冻、防热、防污染。7.4贮存采用冷库贮藏,要控制适宜库温,防止库温波动造成冻害。速冻蒜蔡最适宜贮藏温度为-0.5C0C;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5%95%库内无其它有毒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