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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文花园1#楼东单元装饰工程盐都区招标文件编号:YDZCG2015-ZB397招标人名称(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签章)2015年11月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监制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人意见: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意见:招标代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公章)备案意见:汇文花园1#楼东单元装饰工程招标文件于2015年11月24日备案。备案人签字:备案单位(盖章)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高步华联系电话:15605103208序号招标概况1相关项目名称:汇文花园1#楼东单元装饰工程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住房保障中心招标合适的内容:汇文花园1#楼东单元装饰工程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期要求:30日历天2本招标相关项目投标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者拾捌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捡利万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赈号:426901040006806),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0163房间,电话:88112680)开具收据。3递交疑问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00时前;递交方式:发送电子邮件,递交地址(邮箱):80921418qq.投标人须及时登录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查询招标答疑、补充
3、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合适的内容,以上合适的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00时地点: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注:本相关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还须提供G)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按附件执行);(3)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执行):(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若投标人未出示或出示不齐全,招标人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5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00时地点:盐都区招投
4、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一楼西侧)招标人联系人:朱加旺联系电话:15005111106第二部分总则1、综合说明1.1 招标规模:投资约240万元1.2 相关项目地点:盐城市高新区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 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100%2、招标方式2. 1本相关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2招标文件的组成:本相关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总则、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编制方法及要求、开标、评标、定标、合同合约主要条约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附件等八部分等合适的内容组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5、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 2本招标相关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3相关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相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相关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 4投标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如有作为相关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其他相关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一号标书)中如实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相关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相关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相关项目负责人在多个相关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相关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最先中标相关项目的相关项
6、目负责人。后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的相关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相关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4. 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相关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更换后的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其资质等级和业绩不得低于原中标的相关项目负责人。更换相关项目负责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备案。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合约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相关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合约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
7、月。中标相关项目负责人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相关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4、资格审查方式4.1本招标相关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5、投标有效期本招标相关项目投标有效期为也日历天。6、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履约担保6.1招标人委托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本相关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管控。6.2本招标相关项目投标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去拾捌万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J号:426901040006806),并到
8、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0163房间,电话:88112680)开具收据。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同时将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6.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对中标结果的异议,全额无息退还。6.5 本相关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9、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市盐都新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0155房间,电话:88116835o6.6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连元整(叁佰元),其中专用光盘费用5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6.7 本招标相关项目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市壹拾捌万元。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应递交履约担保,并押存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合同合约双方按合同合约履约后无息退还。6.8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相关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
10、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的基本户资料未在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开具保证金收据前必须提供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6.9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9.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6.9.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相关项目的;6.9.3 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9.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约,或者在签订合同合约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合约实质性合适的内容要求的。
11、6.9.5 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在中国行政区域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经查属实的;6.9.6 中标相关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外,还将作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不得进入盐都区招标市场承接业务。6.10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苏建规字20142号文件处理。6.10.1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2、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直接或者间接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的:2、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
13、露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情况的;3、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给予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4、故意损毁、篡改特定投标文件合适的内容,或者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损毁、篡改特定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6.10.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合适的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根据
14、相互约定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申请文件的;2、根据相互约定撤回投标的;3、按照相互约定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4、按照相互约定制定投标合适的方案的;5、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6.10.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附属设备打印、复印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二)不同投标人委托
1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项目管理管控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的。6.10.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具体情形包括:1、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的;2、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3、相关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4、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的账户缴纳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具体情形包括: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相关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投标文件中有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材料;6、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