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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构建了覆盖科技活动全过程的政策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政策举措未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了科技创新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按照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要求,以政策落实落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一、科技投入切实加大省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的规定,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2016)28号)关于持续增加
2、各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20%的要求和2022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全省财政收入情况,持续加大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力争用于科学技术年度预算的增长幅度高于我省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切实解决全省科技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切实增加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投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投入的规定,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投入纳入年度预算,持续加大
3、财政科技专项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地方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投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科技金融落实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1)17号)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52号)关于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引导企业拓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培育并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支持中小企业专利
4、权质押贷款工作以及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青市监知(2021)152号)关于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完善业务流程,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特点的风险评估、审批授权和激励约束制度的要求,由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引导省内金融机构细化知识产权质押政策体系,完善估值评价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切实缓解科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的问题。三、科技人才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
5、理等方面自主权和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办字(2018)33号)关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数、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的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特设岗位设置工作,切实解决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难的问题。落实人才交流合作制度。按照青海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心关爱专家人才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青组字(2019)32号)关于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通过开展出国(境)培训、双边多边合作研究、共同举办高端学术论坛、互派访问学者等形式,拓展我省专业人才与省内外、国内外高层次专家人才交流合作的领域与层次的要求,积极拓展国外专家线上授课和国内专家现场授课相结合的出国(境)培训新模式,不断提升我省人才科研素质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才交流合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参考资料:青海省开展科技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