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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智慧社区项目采购合同甲方:【XX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乙方:【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3第二条定义3第三条合同标的4第四条合同总价4第五条付款方式5第六条税务6第七条履约保证金7第八条产权担保及产权归属7第九条知识产权7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7第十一条验收8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8第十三条技术资料9第十四条违约责任9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9第十六条通知与送达9第十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第十八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11第十九条合同组成12第二十条合同附件13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XX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法定地址:XX法定代表人/负责
2、人:XX乙方:【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鉴于甲方拟进行协议产品及服务采购,乙方愿意并有能力向甲方提供协议产品及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第二条定义2.1 “甲方”:【XX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2 “乙方”:【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 “一方”:甲方或乙方;“双方”:甲方和乙方。2.4 “合同”:指由本合同正文及与本合同正文不可分割的附件、补充协议等共同构成的整体。2.5 “产品”:指本协议第三条及附件【1】中所确定的所有软件、安装材料和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协议及其附
3、件的规定。2.6 “软件”: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置于系统存储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置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如有)。2.7 “技术文件”:指合同中规定的所有技术参数、图纸、设计、手册、专有信息,软件授权文件以及其他对系统的计算、联调、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2.8 “系统”、“合同设备”或“系统”:合同产品、软件和/或其有机组合而成的能够正常协同工作的整体,包括技术文件、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2.9 “货物”:指合同产品及技术文件。2.10 “技术服务”或“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
4、和乙方组织软件原厂商共同向甲方做出的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设计、系统应用软件的客户化,系统应用软件安装、配置、割接、调测、检验,系统开通上线、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培训等。2.11 “甲方现场”或“现场”:对合同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2.12 “安装”:由乙方和/或乙方组织软件原厂商共同执行的对合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根据软件安装图纸将各部分安放到位并进行连接。2.13 “系统测试”或“调试”:由乙方和/或乙方组织软件原厂商按合同规定进行的部分或整个系统的测试。2.14 “试运行”:签署安装测试合格证书的第2日起开始的软件试运行期。在试运行期间内,系统须持续满足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所有要
5、求。2.15 “试运行稳定报告”:试运行期结束后,若系统满足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要求,则甲方将向乙方签发试运行稳定报告。2.16 “服务验收报告”:质保期满后,甲方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对乙方进行服务考核,并在考核结束后,甲方签署服务验收报告。第三条合同标的3.1 乙方依约向甲方提供【承德市双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双桥区智慧社区项目硬件集成维护部分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硬件及服务内容。3.2 乙方应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系统进行安装、调测、开通、试运行及维护维修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规范书。3.3 工期及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及整体项
6、目建设并终验,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第四条合同总价本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24383181.25元】(大写:【贰仟肆佰叁拾捌万叁仟壹佰捌拾壹元贰角伍分】),税率16乐13%,税额人民币【2560192.29元】(大写:【贰佰伍拾陆万零壹佰玖拾贰元贰角玖分】),不含税总价人民币【21822988.96元】(大写:【贰仟壹佰捌拾虱万贰仟玖佰捌拾捌元玖角陆分】),详见【附件一:价格清单】。注:合同价格包括项目整体采购所需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改造、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5.1 项目终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30%;运营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30%;运营二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7、合同款30%;项目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10%。5.2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部门正规发票。5.3 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甲方名称:【XX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国税纳税人识别号:【XX】户名:【XX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户行:XX账号:XX地址:XX联系方式:【XX】乙方名称:【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税纳税人识别号:9136OOOO7055083069户名:【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XX账号:XX地址:【XX】联系方式:XX税务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
8、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第六条税务6.1 买卖双方将各自承担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费。6.2 乙方保证已按中国法律法规为其所提供的系统足额及时缴纳应交税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偷漏税、走私等行为。乙方同意,必要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税项的完税证明文件。6.3 本合同双方应各自承担其未按中国法律法规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
9、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务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6.4 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6.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110】个工作日
10、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6.6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甲方有权从最近的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最近一笔付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则可从下一笔付款中继续扣除。6.7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8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
11、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八条产权担保及产权归属8.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8.2 乙方交付的货物,货物产权归属为甲方。第九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的产品、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
12、、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 质保期为3年,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起算。10.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品牌、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3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
13、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10.5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十一条验收11.1 供应商应提供供货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经采购方确认,与合同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11.2 验收中发现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必须及时调整、更换、或增加数量、或扣除货款直至符合为止,同时供货方应承担期间产生的相关损失;11.3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
14、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 货物安装完毕前发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2.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三条技术资料1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1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规格、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
15、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2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4.3 3就本合作项目,如授予甲方该项业务合同的【承德市双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甲方付款违约,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付款进度及金额,且不构成对乙方违约。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