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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房协议书预建(热门17篇)合同协议的签订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和理解,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和可执行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合同协议,下面是一份详细的合同协议范文,供您参考。建房协议书乙方:因乙方要对自.己房屋进行改建(重建),由于改建(重建)房屋与甲方房屋相邻,为便于甲乙双方对各自不动产的使用、处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改建(重建)的房屋滴水线与甲方房屋滴水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0公分,如乙方在建房中未执行该约定,甲方有权阻止乙方建房,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二、甲方将来对现有房屋进行改建或重建时,改建或重建房屋
2、与乙方房屋之间的距离,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执行,(即双方房屋滴水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公分),满足此条件时,不论今后甲方修建房屋多高,开门或开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改建或重建提出任何异议,并应配合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同意甲方的改建或重建房屋。三、如乙方修建的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涉及与甲方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及费用,法律责任等一律由乙方承担。四、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根据本协议约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地役权登记及建房手续。五、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政府有关部门登记一份,经
3、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曰年月曰建房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甲方层民用楼房,面积大约在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元,总造价为元(大写:),承建方式,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建筑面积付款,特定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必须用425水泥进行施工,砌墙抹灰用325水泥进行施工。二、电路:每间房一开两插一灯泡,电线为众邦4平方铜芯线为主线,和插座线照明线为2。5平方铜芯线,由乙方完成。三、本工程不包括涂料,确保水、电、路三通,由甲方供给,按期施工,施工期间如有特殊原因由甲方出面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职责。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为个月(除下雨天)
4、,从开工之日算起,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范施工,未注明处,按图施工,甲方按照工程合同付款,有工程款不到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的提议,规范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五、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进入现场由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的材料款,一层打混泥土前付乙方总造价的,二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乐三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乐外墙粉刷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乐内粉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乐其余部分交工后一次付清。不能拖欠民工工资。六、附注条款。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时间:时间:建房协议书(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合
5、同书)。甲方因房屋地基石头高低强弱不均的各种特殊因素,所以提出下列要求:甲方已所有房屋前排5列三层半(共九百五十平方米)后排二列半(一百平方米)已完好无损,无裂缝。乙方需建高楼,但必须遵守下列条件,方能动工。一、乙方在新建房后,甲方房屋在五年之内若有裂缝和倾斜,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所有费用。二、乙方不能侵占甲方的每一寸房屋地基。三、以上条件简单,合同一式三份,即甲方、乙方、公证处。协议同意。四、双方签字生效。甲方:乙方。公证处:20某某年6月27日。建房协议书为了响应政府土危房改造的号召,甲乙双方将王竹小组原众厅及左右分散旧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经双方多次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一、原
6、状基本情况,甲方原有老房共8间,乙方原有老房共7间。二、为了合理调整双方本着兄弟友谊,将原分散故居分成左右集中重新筹建。众厅一层双方共建,分配位置为左边由甲方承建(众厅为界)。右边由乙方承建(众厅为界)。前院甲乙双方公共所有。三、二层以上归甲方承建(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五、此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反悔。六、附原老房旧貌平面图。建房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为改善建房条件,建别墅一套3搂半(后面加二间小屋在内)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合同协议如下.一,总计价格总金额(包轻工)四十八万元正二.建房时期:20某某年阴历8月初十动工三.付款方式:先付定金(
7、五万元正),每浇一层楼层先付:(12万)余额柒万到建房全部完工后付清.四.安全方面乙方在建房期间必需要安全施工,确保安全,如:出现意外事故.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五.建房质量第一,建房材料费由甲方提供,按照泥工工程来建造,不得偷工减料,按甲方的要求和款样来建造.在协议中未尽事宜的,双方协商处理.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和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建房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
8、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一一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9、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第二章个人合作建房。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第九条、“个
10、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
11、训等原则。第三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第四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
12、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第五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一)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四)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五)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六)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七)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八)制定“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九)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
13、问团成员;。(十)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一)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二)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三)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四)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五)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六)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七)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八)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九)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一)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
14、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三)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四)自觉保隙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五)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第六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六)作为西安“个人合
15、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七)尽可能保隙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第七章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