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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山港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1年11月15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益(2013)3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受灾点分布情况我镇地质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熔岩塌陷、斜坡变形等,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滑坡10处,熔岩塌陷1处,目前威胁到村民348户,威胁财产11
2、080万元。我镇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天子坡村、滩口上村、河溪水村、司马冲村、肖家殿村、绿稼湾村、澄泉湾村、陈家湾村、汪家冲等地点。根据近几年的数据分析比较,除部分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外绝大部分灾害点均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在丘陵区地形,不适当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特别是交通、水务、城镇建设等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仍在加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事故呈逐年增加之势。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与汛期同步,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属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部门202
3、1年气象趋势预测初步意见,2021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偏多,为9501300mm,68月降水量较多,为530720mmo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雨水相对集中在6月下旬、7月中旬和8月下旬,在雨水集中期内,我县可能有洪涝发生。预计2021年夏季(68月)平均气温偏高,高温日数较常年略偏多,山区有秋旱。三、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今年,我镇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比较多,石料厂扩界、南方水泥二期工程、南方水泥石料基地整合扩建等都正在动工或即将建设,开山采石现象较为严重,矿山开采与废土堆放活动要注意防范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特别要防范农村村民切坡、破坏山体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对人口集中区、学
4、校、重要交通线路及重点矿区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地质灾害的防范。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和工作任务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是:依据桃江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以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乡镇为总目标,建立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在基本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分布状态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逐步得到治理,使地质灾害日益严重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为实现上述目标,2021年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任务:(一)完成全镇11个地质灾害陷患点的排查、巡查、复查工作
5、,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趋势,对每个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划定危险范围,设立警示牌,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网络建设,为预防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三)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镇、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络体系,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负责人,监测人。(四)完成澄泉湾村石围子组地质滑坡应急除险治理工程。(五)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于地质灾害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每年汛期都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因此,每年镇财政预算安排部分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
6、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要坚持灰山港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村(居)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灰山港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地质灾害监测点要认真
7、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特点,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
8、。相关村(居)委会、学校、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以及各厂矿企业管理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按级上报。(四)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水平。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组建抗灾救灾应急抢险队明确监测人员,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水平。要针对薄弱环节,采用专家授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识灾、报灾、避灾和减灾能力。(五)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和群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特别是
9、在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征兆作出预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落实村(居)委会、村(社区)巡查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联动机制。(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各村(居)委会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七)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
10、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监控,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A)严格监督管理,保障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成搬迁避让工作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九)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各项基本工作高效有序开展。L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出资进行治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治理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治理,治理经费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政府组织治理。
11、2 .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在年度财政预算中,按财政收入一定比例列入计划,用于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和应急处理。配备抢险救灾必要的交通工具,监测设备和救灾物资,对加班加点处置地质灾害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工资补助,对隐患区现场监测预防人员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对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3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易地搬迁、土地整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的形成。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减灾日”等纪念日向人民群众开展减灾防灾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传播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对有关人员定期举办综合防灾减灾培训,培训地点选择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乡镇进行,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灾、减灾管理水平。六、本方案由灰山港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