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指导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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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指导标准为做好电力设施建设的征迁补偿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电力设施建设标准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四城区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县征地地面物补偿参考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电网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指导标准。一、补偿范围(一)永久性征占用土地1 .塔(杆)基(含拉线坑、排水沟、挡墙、护坡等防护设施)用地;2 .配变台区、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分

2、接箱用地;3 .地下电缆沟槽及外露构建筑物(电缆工井、通风井、逃生井等)用地;4 .变电站站址(含进站道路)用地;5 .发电设施建筑物及附属建筑物用地。(二)临时用地1.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6 .杆塔接地射线沟道开挖及管线埋设;7 .施工便道修筑等。(三)永久性征占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范围内的青苗、林木、建筑物、构筑物等。(四)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植物、建筑物、构筑物1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需采伐和修剪的植物(电力线路投入运行后新种植的除外);2 .新建、改建、扩建22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按照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十

3、六条规定应当予以补偿的;3 .新建、改建、扩建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从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必须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4 .新建、改建、扩建10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从边导线向外水平延伸7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必须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补偿的。二、补偿测算、补偿标准(一)补偿测算电力设施建设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县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含永久性征占用地、临时用地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樟政2017)38号)执行,具体面积测算如下:1 .变电站建设用地永久占地面积以红线面积为准;2 .输电线

4、路铁塔和钢管杆塔基位永久占地面积按实计算方式按照每个塔基边外延1米围成的四边形面积构成,计算方式:塔基永久占地面积二(长度+2)X(宽度+2);3 .塔基的边长信息、永久性征占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接地线敷设长度由供电公司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数据测算统计并确认后提供给各乡镇政府。永久性征占用地、临时用地和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植物、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的补偿测算标准按县征地地面物补偿参考意见(樟政办2016)64号)执行。(二)补偿标准1.全县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永久性占地及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樟政(2017)38号)执行,具体如下:(1)

5、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为二个区片。一级区片:主要分布在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发展乡镇,包括樟城镇、城峰镇、葛岭镇(台口村、溪洋村、东星村、九老村、葛岭村、溪西村、黄埔村、溪南村、赤壁村、蒲边村、龙村村)、清凉镇(古岸村、北斗村、清凉村、小田村)和塘前乡。二级区片:除一级区域外的其余用地范围。(2) 一级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8500元/亩,二级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6000元/亩。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不同地类设定不同调整系数,征收耕地调整系数1.0,果园地、经济林地、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调整系数0.4,非经济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调整系数

6、0.25,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系数0.1。具体征地地价为:一级区片:耕地38500元/亩,果园地、经济林地养殖生产水面和滩涂15400元/亩,非经济林地和其他农用地9650元/亩,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3850元/亩。二级区片:耕地36000元/亩,果园地、经济林地养殖生产水面和滩涂14400元/亩,非经济林地和其他农用地9000元/亩,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3600元/亩。(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县相关规定执行。当年生青苗补偿(即赔青费)按年产值的1倍进行补偿。即一级区片1540元/亩、二级区片为1440元/亩。(4)使用国有农场土地,参照农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2.10千伏及以

7、下配网工程(含改造)永久性占地及临时用地补偿费用标准按县内区域划分进行,区域划分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樟政(2017)38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1)水泥杆:一级区域杆洞500元/个,拉线300元/个,二级区域杆洞300元/个,拉线200元/个。(2)铁塔:一级区域1500元/基,二级区域1000元/基。(3)配变台区、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电缆分接箱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占地补偿标准参照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执行。3 .全县电力设施建设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县征地地面物补偿参考意见(樟政办(2016)64号)执行。4 .全县35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政

8、府征地工作经费按区域进行划分具体标准为:一级区域3000元/基,二级区域2700元/基;35千伏变电站工程政府征地工作经费按县征地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樟政(2016)100号)执行,全县区域按3000元/亩;全县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含改造)铁塔(不包含水泥杆)征地政府征地工作经费按区域进行划分具体标准为:一级区域1000元/基,二级区域600元/基。5 .全县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含改造)、35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杆塔(铁塔、水泥杆等)接地射线的面积计算按1米宽乘以埋设长度形成的面积计算,宽度超出1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具体补偿标准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樟政2017

9、)38号)的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执行。6 .线路走廊地上附着物清理补偿,根据林木是否影响输配电线路安全运行等情况来确定相应的处置方式和补偿标准:(1)不需砍伐和修枝类型:线路走廊通道内林木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大于国家规定的电力线路运行安全距离的,则供电公司或施工单位不需要对相应林木进行砍伐,不需支付相应补偿费;后期如需砍伐(指林木与电力线路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按照“需砍伐或修枝类型”规定执行。(2)需砍伐或修枝类型:线路走廊通道内林木与电力线路的距离小于国家规定的电力线路运行安全距离的,则供电公司或施工单位必须对相应的林木进行砍伐或修枝,以确保相应林木与电力线路的距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相应的林木

10、砍伐补偿按县征地地面物补偿参考意见(樟政办(2016)64号)执行,林木修枝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林木砍伐标准的一半。7 .坟墓迁移补偿标准、地上建筑迁移补偿标准按县征地地面物补偿参考意见(樟政办2016)64号)执行。三、补偿实施其他要求(一)征地补偿款结算供电公司应按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测算与乡镇政府签订补偿委托合同,并拨付与合同价款相同的征地补偿款给乡镇政府用于征地工作,征地工作完成后乡镇政府应向供电公司提供佐证资料(包括:乡镇政府内部支付审批的施工现场地面物赔青补偿汇总表、相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票据和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及权利人签订的施工现场征地、地面物赔青情况签证表)。(二)电网工程免青赔范

11、围在公共设施范围内施工占地的,经协调归属管理部门同意的不予赔付,如确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与归属管理部门协商赔付。供电部门对原有电力线路进行改造时,在施工过程中如确对地面作物造成损坏的,不赔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实际损失情况参照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赔付。(三)电力设施跨越铁路、高速公路、等级公路、河流不构成对被跨越物实质性占用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不再支付跨越费、补偿费。四、保障措施(一)电力设施建设征地青赔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作为电网建设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属地电网建设考评内容。(二)电力设施建设补偿工作,应当贯彻法治精神,按照本标准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补偿标准。(三)供

12、电公司在对线路路径确认时应与乡镇政府加强沟通,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四)该标准适用于县全县电力设施建设补偿。(五)本指导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若遇县政府调整乡镇征地补偿标准,则按照新的补偿标准执行。五、评价和考核规定依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电网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樟政办(2016)35号),加强督查问责,把电网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督查各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电网建设项目用地征迁、青苗补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情况;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全面介入,定期督查电网建设项目情况;督查各乡镇政府现场处置征迁和施工干扰等具体问题成效,保障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13、。六、工作纪律乡镇政府应将征地补偿款及时赔付到位,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如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 .工程征地青赔进度情况确认单2 .施工现场征地、赔青补偿费用汇总表3 .施工现场征地、地面物赔青情况签证表4 .县征地地面物(农、林、畜牧、渔业)补偿参考意工程征地青赔进度情况确认单国网省县供电公司:根据我方与贵单位签订的线路工程占地及附着物补偿委托合同约定,现将工程征地青赔完成情况确认如下:本次完成施工现场征地、赔青补偿费用汇总表内所列塔基征地补偿工作,已完成与相应村委会、权利人签订施工

14、现场征地、地面物赔青情况签证表,已将相应的补偿款支付给权利人,补偿已到位,相应村委会和权利人已同意贵单位进场施工作业。本次征地补偿进度款合计元(大写元),请贵单位及时支付征迁青赔进度款。县人民政府(盖章)施工现场征地、赔青补偿费用汇总表工程项目名称:年月日单位:元g月补偿收:款方I收款方身份证/联系方式补偿金额备注11、工程项2目施工青赔补偿情况具体详见施工现场征345地、地面物项目筹建部门意见赔青情况签证表2、本表以单位工程项目为单位汇总。3、本表格适用于全县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4、应盖镇、乡政府或村委公-3L早。补偿款合计大写:元政府现场经办项目负责人意见人员政府分管领导.思见供电公司属地协调人意见项目筹建部门,ATM思见供电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备注:本表适用于全县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改造)现场征地、地面物赔青情况签证。施工现场征地、地面物赔青情况签证表项目名称:地点:年月日序号姓名征地、赔青(地面物)内容数量(平方)单价(元)金额(元)身份证号码被赔人签名(加盖手印)联系方式备注合计说明:应盖镇、乡政府或村委公章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政府现场经办人员供电公司属地协调人员备注:本表适用于全县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改造)现场征地、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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