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翔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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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搞)项目名称:浙江翔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翔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21/、To4445附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大气、水环境监测点位图附图2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4建设项目在虹星桥平台开发边界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5建设项目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6建设项目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中的位置示意

2、图附图7建设项目在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8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卫星图附图9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情况图附图10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11建设项目厂区总平图及环保设施分布图附件:附件1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厂房购置协议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7危废承诺书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9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0检测报告附件11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2授权委托书附件13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翔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104-3305

3、22-04-01-49795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地理坐标(119度52分46.056秒,30度56分27.20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类别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类别中的其他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LJ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

4、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7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2“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湖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厂房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租用长兴天辰磁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750平方米厂房作为

5、项目营运用房,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长兴县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其他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2020年长兴县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少,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并以1:2的比例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对附近水体基本无影响。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降噪、绿化隔声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

6、体废物分类、分质管理和处置,不外排环境。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主要包括李家巷镇、洪桥镇、太湖街道、吕山乡,管控单元为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48.43平方千米。本项目

7、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1”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内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个: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要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对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三类工业项目要逐步关闭搬迁。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三类工业项目;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且在居住

8、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

9、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10、(ZH33052220015)的要求。1.3 全县工业平台符合性分析根据全县工业平台边界划分的实施意见,虹星桥镇工业平台开发边界是将家纺产业园-龙从平台(简称北部区块)、谭家平台、厚全平台三个区块纳入开发边界控制范围,面积分别为1.50平方公里、0.16平方公里、0.4平方公里,总空间规模2.06平方公里。本项目选址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属于洪桥工业集中区开发边界范围内。(具体见附图4)1.4 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选址可行;本

11、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预测方法、预测组合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H8)进行,生产车间噪声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技术要求对噪声进行预测评价,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是可靠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产生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实现零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

12、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不批(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风险不大,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水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大气环境中

13、2020年长兴县环境质量指标So2、NO2、CO、PMlo、PM2.5和O3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投产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关于印发V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97号),污染物替代削减量可由当地按比例(比例1:2)通过现役源调剂予以平衡,不会新增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且区域污染物排放量可实现削减,因此不会加剧环境的恶化,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预计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在现有

14、水平上。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不涉及。(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及要求的。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

15、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15)准入清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控制要求由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根据下文总量控制章节,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情况见表l-3o表13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序号指标单位新增排放总量削减比例削减代替量1烟粉尘t/a0.1271:20.254根据当地区域替代削减办法获得指标后,符合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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