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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500万条瑜珈垫生产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浩南工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六、结论55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件:附件1: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附件5:环评文件确认书;附件6:企业承诺书。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厂区平面图;附图3: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附图
2、4:金华市区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5:金华市金东区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6: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万条瑜珈垫生产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0-330703-07-02-37477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镇西工业园朝皇路636号地理坐标(119度44分41.751秒,29度11分14.95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q新建(迁建)-1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r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3、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11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30703-07-02-374773总投资(万元)75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6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saI是:用地(用海)面积(亩)22.8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
4、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符合性分析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属于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工业重点管控区(ZH33070320004),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为体育用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废水纳入金华市曹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设置排污口。故本项目符合“三线单”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内容本项目对照情况1态护线生保红根据金华市区生态红线划定文本,金华市区共
5、划定3类9个生态保护红线,分别为婺城区沙金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安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九峰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莘贩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西南部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双龙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九峰山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婺城区东方红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和金东区双龙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朝皇路636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不新增用地。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
6、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根据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地属于
7、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工业重点管控区负面清单(ZH33O7O32OOO4)o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空间布局约束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项目污染物经有效治理措施处理后,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经区域替代削减后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2)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废水产生量不大,项目废水纳管排放,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根据关于印发V建设项目
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729号)等相关规定,确定企业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cr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本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全部来自生活污水,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1:1.5进行区域替代削减,VOC按1:1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3)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
9、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镇西工业园朝皇路636号,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选址符合金东区曹宅镇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产品、工艺、设备等均未列入限制和淘汰类目录内。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号)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表1-2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对比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I符合1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
10、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祜剂、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无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是清洗剂等项目。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VOCS污染物产生。清洗剂等原料使用。2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本项目严格实施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新增总量实行总量替代。是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辑涂、静电喷涂、
11、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的生产工艺,采用密闭化生产技术。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是4全面推行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选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工业涂装企业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
12、、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规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项目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不涉及工业涂装。是5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3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横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管埋。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
13、.3米/秒。对VoCS物料储罐和污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项目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采用局部集气罩收集,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控制集气罩风速不低于0.3ms是6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吸附装置和活性炭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换本项目VOC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对活性炭进行及时更换。是活性炭。组织开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
14、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等VoCS治理设施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当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石化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VOCs综合去除效率达到60%以上。7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设备
15、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拟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VOCs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是8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本项目不设置旁路。是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lIN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镇西工业园朝皇路636号,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