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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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六、结论55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点及敏感目标图附图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图附图4: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厂区四周现状照片图附图6:工业平台开发边界图附图7: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8:

2、长兴县生态红线保护分布图附图9:长兴县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布图附图10建设项目防腐防渗图附图11:省际示范区(林城)开发边界图附件附件1: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附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附件4:收购协议附件5: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附件6:申请书附件7:建设项目噪声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附件9: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0:环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1:原料MSDS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万件锂电池正极材料用匣钵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18232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

3、区鼎兴西路地理坐标(119度45分44.826秒,30度56分29.80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_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功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900.00环保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4否I是:_/用地(用海)面积(m2)收购浙江立鑫高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土地及房产,建筑面

4、积约为125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照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27_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

5、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其他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浙政发201830号),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项目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鼎兴西路,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

6、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新增的废气总量及废水总量按区域平衡替代削减,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

7、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制定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自2020年9

8、月2日起正式实施,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9),生态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表I-U表Ll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表序号内容具体内容项目情况判定结论1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区域内的人口聚集区内禁止新建二类三类工业,禁止扩建三类工业。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为新建二类工业项目

9、,位于长兴县林城镇工业集中区鼎兴西路,在工业平台内,不属于人口集聚区。项目所在地为工业区,本项目与居民区泥家岗村之间设有绿化带隔离,且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满足要求2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项目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增的大气总量按比例替代削减。满足要求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属于新建二类工业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要求调整和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准入条件,对区内纺织装备制造行业和纺本项目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实施雨污分流

10、,生满足要求织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企业将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足求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本项目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足求满要3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

11、业环境风险。项目投产后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好应急物资并做好相应风险防控措施。满足要求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项目所用水、电、天然气用量均较小,不涉及煤炭使用,实施清洁生产,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L2本项目与“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建设项

12、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合析否合是符四性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长兴林城镇工业园区,选址可行;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项目采用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推荐模式和方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使用技术和方法均较为成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可靠。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可

13、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实现零排放。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性的。符合(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在区域内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废气污

14、染物1:2)O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性,采取的治理措施先进可靠,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在区城内进行总量替代削减(削减比例1:2),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企业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

15、能做到达标排放,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破坏生态环境。符合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则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等相关问题。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于2011年8月2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项目与其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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