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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期(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第一部分例议书3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6第一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6第二章、甲方代表及工作7第三章、乙方代表及工作8第四章、工期管理16第五章、材料、设备18第六章、设计变更24第七章、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25第八章、配合销售包装26第九章、争议、违约及索赔28第十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29第十一章、文物和地下障碍物30第十二章、施工临时设施广告权益30第十三章、保险30第十四章、不可抗力31第十五章、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31第十六章、合同份数33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34一、词语定义34二、承包范围34三、工程造价36四、控制工期时间表及奖罚办法38五、工地现
2、场管理40六、现场用水用电管理41七、工程分包42八、样板引路清单及奖罚办法47九、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47第四部分:附件(包括但不限于)5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工程经建设局批准进行直接发包,甲方确定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甲乙双方原已签订的“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万科深圳公司总承包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签订“项目期(标段)工程”施
3、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原”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及战略协议与本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概以本合同为准。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项目期(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2、工程地点:3、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期(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一平方米,产品类型包括:O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详见专用条款。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项目经理部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乙方准备及搭设临时设施时间,由乙方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善)。重要节点及竣工工期要求:详见专用条款。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可
4、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 甲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设计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劳务市场变化的影响。四质标准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低标准:各分项工程要求全部达到优良标准。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五暂定合同价款 定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2 .本合同协议书3 .本合同专用条款4 .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5 .战略协议6 .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 .规
5、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9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任何不列在上的其它文件皆不成为合同的一部份,其内容不能影响合同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签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甲方与乙方签署市规定的标准合同,但甲方及乙方确认标准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亦不影响乙方按本工程合同所需承担义务、责任和工作。乙方承诺会有效地和及时地协助办理好有关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及竣工所涉及之政府及其它单位之许可手续,并承担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之有关费用,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所有有关申请房产证等手续。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及时办理
6、相关证件,则按双方确认结算价之10%从乙方价款中扣除。本合同的一切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或创设出当事人间的联合、结合、信托或合伙关系。每一当事人应就其各自的雇员和合同所述的义务负其责任。七甲方委托乙方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工程。乙方接受委托。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中定义相同。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免费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住所:住所:法
7、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曰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IO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12 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己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劳务市场变化等影响因素,战略协议定义
8、的“不可抗力”除外。1.13 甲指乙分包合同:是指在该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招标,由甲方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由乙方与中标单位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负责总承包管理、提供总承包配合,并就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等向甲方负责,乙方直接向中标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格式见附件甲指乙分包合同样本。1.14 直接分包单位:由甲方直接委托执行本建设项目除本工程外的其它部分的施工单位。1.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7 索赔:
9、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1.18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9 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协议书第六条)1.20 货币单位:合同中出现的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计。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合同文件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由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
10、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其他协议、会议纪要等(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及附件(5)战略协议(6)原“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市建设局印制的标准文本)(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施工图纸、设计变更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按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第二章、甲方代表及工作1 .甲方总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签署甲方指令,
11、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2 .甲方要求总监在行使某些职权前应征得甲方批准的,总监应征得甲方批准。未注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3 .甲方总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甲方总代表授权人,在甲方总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总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总代表进行确认。4 .甲方总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
12、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项目经理或乙方项目经理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总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且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提出要求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5 .乙方认为甲方总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总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总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紧急情况下,甲方总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处理。6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
13、顺延。7 .如需更换甲方总代表和总监,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8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水电接驳口,具体位置见附件图示。9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施工前乙方应进一步勘查,确保不破坏地下管网,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10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拾贰套(含四套竣工图纸),其他有关资料一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11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12 .委托监理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
14、、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商等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13 .开工前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书面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14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15 .甲方有权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16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
15、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7 .甲方有权独立或联合监理单位,定期对本项目各施工总承包商(含乙方及乙方直接发包之单位)、其它甲指乙分包、直接分包工程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有权公开评估结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层或主管单位通报。评估结果不需要乙方签字或其它形式的认可,基于评估结果的表扬或奖励措施由甲方独立决定。18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束时,在项目明显位置树立铭牌,记载项目开发大事和承建单位名称(乙方)、承建单位工程负责人名称(乙方项目经理)、承建单位联系电话(乙方公开电话),此公布无须另外取得乙方许可。第三章、乙方代表及工作一、乙方代表: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进行施工组织,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或未经甲方许可实质上己经变更人员安排(见专用条款)、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甲方总代表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每次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乙方代表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