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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WZCG201001051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0年十一月八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工程招标招标编号:WZCG2010010512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5号联系电话:2810301联系人:魏湘萍邮政编码:830002传真电话:28184203执行组织: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组织: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按投标报价的2%收取。4招标答疑会的时间: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30分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三
2、楼会议室人民路226号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三楼5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开标日期:2010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投标书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地址:西河坝后街75号(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小高层)联系电话:28104046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7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人民路支行帐号:00000111211222000022338招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天一、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工程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1.2 本次招标方式本次招
3、标米取公开招方式1. 3项目的一般概述1.3. 1建设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1.3.2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国土资源局综合布线及机房改造工程招标1.3. 3工程速设地点:乌鲁木齐市国土局办公大楼(碱泉街1号)1.3.4 项目内容该项目建设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国土局办公大楼内,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1.3.5 标段说明:本次招标由一个标段组成1.3.6 工程勘察现场的时间:2010年11月17日上午10:30分在国土局办公大楼门集合。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永君150996098081.3.7工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工程安装调试周期为90个工作日完工。1.3.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3.9
4、招标范围:项目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1.3.10参加招标的要求: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方式,因专家评标的需要,要求该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3.11工程承包的结算方式:中标价大包干结算方式1.3.12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如有变更,变更之前,先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书面向采购中心进行申请,申请的内容有:1.要求变更的内容和理由;2.变更要追加的资金。所有变更必须先由采购中心和财政局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则变更无效,由此引起的工程纠风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经批准后的变更追加的工程内容的结算方法: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结算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投标书、答疑记录的各项条款,
5、充分考虑投标报价因素。其工程结算变更数额必须是造价审核机构出具的工程审核报告。1. 3.13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刘永君150996098081.1.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 15质量要求:合格1.4. 16.1评标方法: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1.5. 17.2标底设立:该项目不设立标底。1.6. 18质量要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7. 19技术规范:1.3.19.1 本工程完全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执行。1.3.19.2 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7.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企业有
6、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发证机关验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法律公证部门公证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均为原件);(3)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均为原件);(4) 投标保证金;(5)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 企业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7) 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或自治区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均为原件)(8) 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均为原件)(9) 开发商在项目管理上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公司须获得IS0900
7、0质量体系认证,并能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均为原件)。(10)若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方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均为原件)(11)本项目不采用联合体招标1.7.3合格的设计与施工(1)若需投标人提供项目设计文案的,该文案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方案、资料应完整、详细。(2)投标人组织的施工队伍应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准,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1.7 .4合格的货物(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并具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质量合格证书。(2)货物应是全新的,没有使用过,没有经过
8、第三方改装或修理过的。(3)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制造或供应的,则投标人须得到设备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充分授权。1.8 付款方式若无特殊要求,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分期支付。1.8. 1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1.8.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后运行期满15天,系统运行无重大问题,在五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55%的款项,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1.8 .3将合同总额的5%,即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作为系统运行质保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期满12个月,系统运行无重大问题,三日内将合同总金额10%的余款一次付清。1
9、.9 项目验收方式:验收工作原则上由采购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将验收报告单返还采购中心。采购数额较大且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中心设立专家验收小组配合采购单位组织验收。1. 10外地投标商必须做出中标后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承诺。1.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 12评标原则:(1)评标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评标应同时维护用户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利益;(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中标机会均等;(4)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5)评标采取质量、性能、价格、服务综合比;(6)本次采购方式为
10、公开招标方式,各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得更改。1. 13中标标准:(1)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2)投标文件能响应招标文件,保证质量和交货期;(3)报价合理。1.14评标标准:根据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确定;(3)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和经济性的确定;(4)对投标方投标方案及报价的评估确定;(5)对投标方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和能力的确定:(6)对投标方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差的调整确定;(7)对投标方投标文件商务偏差的调整确定;(8)对投标方的
11、技术、商务澄清内容答复的确定;(9)对投标方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评估确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作为一份完整的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2. 1.1商务文件(招标文件的公共部分)(1)投标人须知(含各种必须的文件样式附件)(2)修改记录(如果需要)文件(1)装订成册(即本招标书)。成册后不得在原稿上作任何修改。修改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 1.2技术文件(项目主要文件)(1)项目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和原则。(2)货物需求情况表。(3)技术规格及要求。(4)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要求和原则。2. 3招标文件的澄清:2.1.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
12、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及时送至所有投标人,否则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2. 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日期二十四小时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为使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补充中写明。2. 4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审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保证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以存在误解和遗漏要求更改已送交的投标书。如果投标人没有
1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以被拒绝,由此带来的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3. 1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文件(可分为两本,也可合订为一本)。(2)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包括必要的图表说明)。(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响应。(4)投标文件的内容还包括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证明文件。(5)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
14、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单位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现有技术的发展对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设计方案、产品规格型号进行修正,提出更好的建议和设计方案,但对技术部分内容进行修正时必须遵循“在保障投资的前提下,性能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否则视其修正为无效修正。(7)开标、评标、授标均以包(组)为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包(组)时,投标人可根据公司的自身实力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包(组)时,应根据包(组)的内容分别编写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包装,并在所有的包装袋上清楚标明包(组)的名称。(8)每个包(组)设计方案只能有一个
15、报价。投标书要按招标书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要求标明单价、总价。单价与总价不符者,适应单价的原则。(9)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招标人之间的往来正式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分别标明其所投的项目代号和名称。并标明每个项目中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11)投标人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报价:A.报价应以人民币方式报价。B.投标人应按招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的格式提供产品的单价和总价,如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规格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C.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i.产品报价应按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标准配置和选件分类按规格型号进行报价。ii.技术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件价格。III .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和产品运抵交货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