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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篇: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学生社团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指导,提升社团活动层次,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1、第一次活动主持召开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讲清社团开设的意义、目标、要求、本学期社团活动具体内容安排等相关事项;组织社团成员讨论、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指导学生竞选产生社团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社长、副社长:在老师的协助下,负责统筹规划本社团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会员、起草各类通知、活动,
2、做好会议和活动记录。宣传委员:充分利用海报、板报栏、校园网站等及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本社团工作。组织委员:负责会员出勤工作,填好出勤统计表;负责学期末会员的评优奖惩工作,负责各项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每个部门可以选出几名学生干事协助部门工作。2、指导学生骨干制定本社团的每学期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目标、切实措施和活动规划:指导学生骨干认真写好每学期工作小结,负责本社团的星级社团的申报材料整理的指导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3、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并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提出建议。4、社团指导教师每学期至少主讲一次与学生社团相关的专
3、业讲座或培训;每月指导学生社团工作不少于4学时,要有详细纪录。5、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学生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干部选拔、社团考核及各种评先树优工作。6、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节课一点名,填写好学生出勤统计表,如有无故缺勤者,及时和班级、年级取得联系。7、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室外活动社团更要加强安全教育。8、每次活动督促社长做好记录,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的资料。9、抓好本社团的活动指导工作,做好各项交流与展示工作,大型活动需提前与年级、学校沟通,为学期末评选星级社团做好准备。10、及时处理社团内一般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
4、严重倾向性问题立即向年级汇报,因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将追求其责任。11、每次活动后的下周一,上交本周所有的社团活动档案,包括教师的教案、学生出勤统计表、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等,一周上交教务处,一月一检查,进行量化赋分。第二章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条件1、思想政治觉悟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3、具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工作认真,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并且对社团工作有着自己的理解。4、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内有一定造诣。第三章指导教师的聘任程序1、一个社团原则上只能聘请1名指导教师,专业类社团必须由本校具有一定资
5、质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从我校在籍教师中选聘。2、社团指导教师的产生由学生社团推荐或学校公开招聘,各社团确定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所在年级确认,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由团委审核,德育处核准后聘任并颁发聘书,送团委备案,聘期为一年,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任,有关聘任材料在社团部存档。3、指导教师一经聘任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说明,报学校院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变动,同时报德育处备案。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在每年3月份内完成。第四章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和奖惩制度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由学生社团、德育处、团委三级考核评价的方式按学期进行。2、指导教师的考核
6、按社团建设、社团活动开展、社团奖惩、社团成员评价四部分进行。3、社团指导教师每学期考核一次。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根据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和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统计,由社团指导教师确认后上报团委。4、社团指导教师在培训指导活动开展前三天应填写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交社团部。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未经批准的培训指导活动不计入社团教师工作量,如因社团工作需要增加培训指导工作量的,以书面形式申报,经德育处和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5、社团指导教师指导津贴,根据教师工作量及指导学生获奖情况,由德育处、校团委审核,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于每学期末进行统一发放课时津贴及奖金,
7、由德育处、团委核发。6、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并报德育处备案。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依据。7、所指导社团或成员在国家、省、市级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将给予社团指导教师表彰奖励。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团部有权向学校申请解聘社团指导教师:(1)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履行社团教导教师工作职责的;(2)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不满意,且理由正当、事实无误的;(3)社团指导教师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工作的。如社团指导教师经学校批准被解聘的,社团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章重新聘请指导老师。第五章附则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8、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调动社团指导教师工作积极性,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学生社团,特制定本办法。新社团成立必须有指导教师。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美术职业学院所有的学生社团,所称指导教师是学院在职教职工。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和谐校园和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四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正规化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I、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第二章社团指导老师的工作职责第五条社团指导老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
9、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第六条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第七条做好培训计划,设计好培训内容、方式和目标,定期或不定期的给所带社团上好培训课。第八条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第九条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加强与社团联合会和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第十条出席社团指导教师会议,并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社团活动之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第十一条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
10、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工作。第十二条社团指导老师每年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2次以上。第十三条社团指导老师每月至少开展1次(2小时)对社团全体成员的指导培训活动。第三章社团指导教师的聘任第十四条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院工作人员中选聘,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学生社团。第十五条社团指导教师的产生,采用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团委颁发聘书,聘期为1年,有关聘任材料在团委备案。第十六条社团指导教师应该满足以下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
11、成长;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领域有一定造诣;愿意接受学院团委的监督、考核。第四章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第十七条社团指导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登记,团委备案。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不计入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第十八条学院团委负责社团指导教师的业绩考核,每个学期考核一次。第十九条社团指导教师具体的考核细则如下:(一)关心社团发展,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并做好工作总结,占10%o(二)做好培训计划,设计好培训内容、方式和目标,按要求给所带社团上好培训课,同时管理好社团活动经费占30沆(三)指导学生社团实施大学
12、生素质拓展计划,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竞赛及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占20沆(四)对学生之优良事迹或严重过失,做好记录,及时表扬或批评。占10%o(五)出席社团指导教师会议,并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社团活动之特殊问题与重大事件;知道教师实施周汇报制度,每周及时有效的汇报本社团活动情况(必须有照片)占10%o(六)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加强与社团联合会和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占10虬(七)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意加强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社团考核及各种优秀评选工作,占10%。第五章社团指导老师的奖励
13、办法第二十条社团指导老师每学期享受4个月的津贴,每月50ToO元,每个学期末一次性结算。第二十一条学院团委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指导老师的实际津贴,并向学院申报。指导教师的津贴发放形式:绩效百分比*津贴最高金额第二十二条社团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得奖项的奖励每学年核发一次,由学院团委负责统计,报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发放。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团委。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
14、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二、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三、措施机制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
15、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义务;(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活动内容和形式: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