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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载原文可修改文字和底色颜色查看原文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规定为提高微信公众号的程度,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应制定标准的微信公众号管理。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为规范学校各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开设和运行,维护网络思想舆论阵地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微信公众号名称包含“北京大学”、“北大、PekingUniversity”、“PKU”、“燕园”、“未名”等与学校相关字样的,须得到学校授权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二、经北京大学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应代表学校正式成
2、立的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组织、机构,而不代表个人或课题组、学术会议等临时性团体。三、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所、中心)、直属附属单位、校级群团组织等二级实体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党政负责人对微信公众号的合法运营履行监管责任,账号具体负责人、运营人负直接责任。教职工及学生组织、研究基地、虚体研究机构等须经由所挂靠单位提出申请。四、腾讯公司对各单位运营公众号实行总量控制。校内各单位新申请微信公众号或对原有微信公众号进行年审时,须对现有账号进行清理、排序,进行统筹考虑、实行总量控制。五、申请官方认证公众号时须填写北京大学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负责人审核并亲笔签
3、字后,至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签署保密责任书、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公众号直接运营机构为研究基地、虚体研究机构的,根据机构性质先报科学研究部或社会科学部审批。六、每个公众号须明确账号具体负责人和账号运营人。其中,账号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一般应为对应机构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对微信公众号的基本信息、发布内容等审核负责;运营人可为我校在职教职工或在读学生。七、公众号名称、负责人、运营人等有关信息变更时,须及时到保密办、党委宣传部备案。八、各微信公众号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微信公众号信息安全管理。九、公众号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不得
4、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信息;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杜绝发布和推送涉密信息;禁止利用微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未经学校许可不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十、停止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应向腾讯公司申请关闭,并将关闭结果向党委宣传部报备。十一、公众号运营中因违反本规定而产生不良影响的,由党委宣传部或保密办提请人事部、学生工作部根据北京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条例或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账号负责人、运营人等进行追责或处理。单位管理不严、屡次发生的,暂停该单位申请微信公众号资格,并追究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责任。十二、本管理办法经2017年1月13
5、日第91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确保微信公众平台健康、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联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微信公众平台是本联社微信公众平台。衢江农村信用社微信公众平台账号:xxxxo第三条本微信公众平台是本联社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展示企业整体形象,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窗口。第二章职责管理第四条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共同管理的原则,由科技
6、科、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网点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第五条科技科是微信公众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技术支持、功能保障。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计算机运行环境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有效运行;(一)负责收集、处理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性需求及问题,并做技术分析及开发;(三)负责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完善及系统升级;(四)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安全管理,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存在事故隐患、安全漏洞、网站内容被篡改等重大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暂时关闭微信公众平台;(五)负责用户及权限的分配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六)负责做好微信公众平台相关程序、数据的备份工作;(七)负责微信公众平台信息
7、数据的录入及技术培训。(八)科技科设专职或兼职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邮箱:XXXXXo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职责:1、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行管理。主要负责每天检查微信公众平台运行是否正常、内容有无被篡改等情况,发现异常应与科技科联系及时采取措施,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2、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管理。主要负责微信公众平台企业风采,业务公告等栏目内容的审核及更新。3、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应用,并提出功能性需求。4、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员需完成的相关事项。第六条办公室是微信公众平台的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修改全辖拟发布
8、的新闻信息和综合类信息,经联社监事长审批同意后,将发布内容发至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管理员邮箱。(一)办公室提供拟发布信息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按微信公众平台企业风采,企业公告等信息更新周期,每月提供一次,原则月末最后一星期前发送,其他重要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通知发布。第七条其他各职能科室和网点是微信公众平台的公共管理者。主要职责:(一)负责拟定由科室主发的业务及相关通知,并填制发布审批单,经联社监事长审批后发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管理员邮箱,同时负责本科室发布相关内容信息的更新上报;(二)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对外宣传及应用反馈。发现文字、数据、图片等各种信息差错,应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发现网站
9、功能问题、程序漏洞等情况,应及时与科技科联系。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八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主要为公众信息,包括企业风采、企业公告、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电子银行、网点分布、黄金业务、理财业务及其他相关信息栏目。公众信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只需关注本联社微信公众平台。公众信息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规定:称评审结果、申请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学生名单、中考优录学生名单、优秀教师评选名单等,都应该向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评校评教为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学校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放问卷调查表,让学生家长参与评校评教活动。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建议,有利于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微信公众平台有效应用于学校管理,将成为学校宣传的新媒体,师生成长的新空间,家校沟通的新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