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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过程质量管理:过程三检制度为提高施工质量,适应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依据路局质量体系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自检一质检一监检”的三级检查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制度。1、建立各级“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各级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检员,持证上岗,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实施检查控制,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检工作。分级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2、项目部每月一次、各项目队每旬一次进行质量检查,按外业、内业分别进行。外业检测对照部颁验标对工程中线、水平及工程结构尺寸和检测项目进行实地量测,做为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之一;内业按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资料,按检查办法作出检
2、查评定结果。凡一次检查合格率不足100%,提出黄牌警告;连续二次检查合格率不足100%,责令撤离工地;对一次检查合格率达100%,内实外美且现场管理有序的工点给予奖励,单位内部通报表扬。3、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班及一线作业人员坚持施工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4、施工全过程坚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由主管工程师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5、质检工程师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提出具体的内容,立即要求作业层进行整改直到合格的方可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范格式填写隐蔽工程质量与验收记录,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6、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在检验批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与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7、若监理工程师检查通知不合格,应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质检合格的再报监理工程师检查。8、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随机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