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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篇汇编2024年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讨发言、心得体会第1篇,共7篇按照区纪委的有关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对于基层街道办事处来说,和群众打交道较多,必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政策。对于个人来说,通过学习,体会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一、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通过定期集
2、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我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自我反省是否时刻以一个优秀党员的身份来要求自己。要求分管科室的党员,自觉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街道办事处在计生、民政、城管等方面具有一些“小微权力”,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三、要加强执纪监督。我们党的纪律有个
3、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作为街道纪工委来说,应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问责,通过问责教育引导干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四、要严以律己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基层的党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要深刻认识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
4、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第2篇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
5、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必须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大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进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进一步深化
6、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最紧迫的课题是筑牢防线,必须把思想建党落到实处,夯实信仰之基。思想基础不牢固,理想信念动摇了,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党员干部必须常补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铸就金刚不坏之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软,锲而不舍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三、进一步加强制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管物,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凡涉及人事、工程项目、资金使用、重大行政许可、大宗材料物资设备采购等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
7、、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四、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进一步推进约谈常态化工作,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以更严更紧更硬的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一岗双责”的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履职履责不力的,要倒逼责任,坚决问责。第3篇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条例修订和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解读。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
8、经验,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9、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本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据介绍,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认真开展条例修订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系统梳理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赴部分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深入调研,听取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及基层党员干部意见建议,了解执行条例的经验做法,查找执纪监督中的重
10、点难点问题;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集体讨论、逐条研究、认真论证。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修订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科学立规,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条例修订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和加强
11、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条例在总则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总则第四条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在政治纪律部分,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
12、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同时,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加对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报刊、书籍、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例如,组织纪律方面,充实对因私出
13、国(境)中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增强组织观念;廉洁纪律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离岗后和在职时一并提出严要求,完善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从业行为,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一些问题仍需警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14、统计造假时有发生。以作风建设为例,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从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看,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针对这一现象,条例在廉洁纪律方面,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写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
15、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切实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颁布后,广大党员必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
16、摆进去,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强化了纪法衔接,是党组织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例如,为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形成纪法合力,条例在总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同时,明确规定对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违法行为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明确规定对有涉黄涉毒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党员应当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学习领会条例,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