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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公正司法的报告一、推进公正司法的基本情况2018年,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97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结案率等均列全省法院前列。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全市法院聚焦主业,依法履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固树立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保障人权理念,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对刑事犯罪分子的判处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25件,判处人犯628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426人。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
2、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涉黑案件3件41人、涉恶案件6件51人。其中,市中院审结的高安市欧阳文明等15人涉黑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宣判的全国第一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予以了专题正面报道。审结的丰城市徐文俊等25人涉黑案,被中央扫黑办确定为全国政法机关学习的典型案例。依法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暴力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判处此类案件51件133人,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8亿余元。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9件79人,其中判处赣南医学院原党委书记黄林邦、省能源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良仕等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6人。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
3、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对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保护商品交易安全,维护社会诚实信用和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5894件,同比上升12.2%o加强了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此类案件32件。加强了金融案件的审判,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网络支付等金融案件5865件。加强了知识产权审判,保护和鼓励智力创新,审结此类案件105件。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结股权转让、盈余分配等股权案件1570件。加强了破产审判,努力盘活有效资产,审理该类案件39件。同时加
4、大了调解力度,注重调解结案,尽量避免简单下判案结事不了,调解撤诉率列全省法院前列。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要求,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57件,审结1020件,同比分别上升IL7%、14.3%。其中,涉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类案件387件,涉环境保护类案件21件。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对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784件;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41件;经协调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原告撤回起诉195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2.7%o针对涉环境保护和城市棚改拆迁案件增多的情况,注重依法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发展的
5、关系、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之年,我们围绕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靶向发力,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加大了强制执行力度,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751人次,司法拘留305人,移送追究拒执犯罪32人次。扎实开展了专项执行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涉金融案件”“党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等集中执行活动。加大了执行宣传力度,开展了“赣鄱执行利剑之dh突击”全媒体直播活动,在线观看人数1935万人。一年来,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3264件,执行到位2
6、7.2亿元,结案率为89.3%o2018年8月,在中国社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信访办结率、三年整体执结率的数据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二、推进公正司法的工作亮点及主要举措(一)制定出台相关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市院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服务幸福dh建设的工作意见、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强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关于为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强司法服务与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决战工业、做大中心城区、做强市本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8个文件,采取有力措施服务dh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市院与dh市工商联共同起草了关于共
7、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的意见。意见制定了以下具体措施:L全市两级法院应与工商联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络机制;2.加强与非公企业的联系,以实务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水平,防范法律风险;3.全市两级工商联设立行业纠纷协调解决机构,共同调处非公企业之间的纠纷,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4.法院与工商联共同开展调研活动,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5市中级法院与市工商联共同成立dh市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领导小组,开展非公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化解和联系工作。(二)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保障非公企业发展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维护平等、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o2017年,我院开辟了
8、涉企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对涉企经济案件一律推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为企业爬坡助力,最大限度为大局服务。加强了金融案件的审判,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18年,全市法院审结股权转让、盈余分配等股权案件1570件,审结金融借款、网络支付等金融案件5865件。成功调解了明冠新材料公司与正信光电公司互易纠纷案,为园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妥善审理了涉江特电机、中瑞陶瓷等在全市有影响的企业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企业的好评。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高度重视,
9、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我院审结的高安市欧阳文明等15人涉黑案,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宣判的全国第一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予以了专题正面报道。审结的丰城市徐文俊等25人涉黑案,被中央扫黑办确定为全国政法机关学习的典型案例。保护非公企业的行政诉权,认真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行政环境。在我院审结的丰城市石滩天泰环保砖厂诉丰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中,依法判决确认丰城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天泰砖厂部分厂区的行为违法,并责令丰城市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对天泰砖厂依法予以全面赔偿。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加强对非公企业救治和退出的司法保障,
10、清理“僵尸企业”,挽救“生病企业”。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特殊功能,帮助和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非公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非公企业,积极引导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全力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2016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8件,其中破产清算案件33件,破产重整案件5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惩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2016年至2018年,我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33件,涉案标的5576.9万元。(三)建立多元化
11、解机制,妥善调处涉企纠纷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召开座谈联系会议,不断加大诉前调解、诉讼调解、诉后调解力度。发挥保险行业协会职能,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及其所属商(协)会职能,与工商联探索设立行业纠纷协调解决机构。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及调解结果的司法确认工作,形成良好的诉调对接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纠纷。针对我市辖区内尤其是高安市汽运产业较发达、保险纠纷较多的情况,我院积极推进建立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dh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筹备、设立工作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指导,并与dh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法院与dh
12、市保险行业协会设立协调部门,建立定期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调解员选聘制度等,相互联系配合,促进保险纠纷的妥善化解。(四)规范保全执行措施,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市法院院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同时兼顾保全、执行、保全行为的灵活性,尽可能减少对涉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和人员,综合考虑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配合诉讼的态度等情况,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遵守相应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妥善适用活查活封
13、手段,在查封涉诉企业的土地、厂房、机动车等财产时,只在登记机构办理查封手续,不贴封条,不贴公告,减少对企业社会形象的负面影响。在执行程序中对涉诉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只扣划存款,不办理冻结。对于有抵押物或正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的民营企业,不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符合撤销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办理撤销手续。依法保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对于经过审理不能确认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处理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自然人的财产时不任意牵连企业法人财产,处理企业法人财产时不任意牵连股东、企业经
14、营管理者个人合法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处理涉案人员犯罪不得牵连其家庭成员合法财产。(五)确保质量,把每起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一是提前介入避免压力传导。在侦查阶段主要是应侦诉机关要求介入,重点情况了解和释疑解惑;在审查起诉阶段则全面同步介入,掌握案情,并引导侦查取证,避免因证据问题、侦查方向问题导致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在审判阶段难以消化。如樟树法院对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立案侦查之日起就成立工作专班,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部门联动。并在侦查时限届满临近时,又商请中院组成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切实会诊案情,从而有效避免了因证据问题和事实认定可能
15、影响涉黑罪名认定的压力传导至审判环节。二是坚持内审保证案件质量。对所有涉黑、重大涉恶案件,从审判环节立案之日起就在中院层面建立个案内审台帐,起诉书、庭审提纲和保障预案、审理报告和合议庭意见以及在审理过程中需要提请上级法院予以指导的事项,用书面形式逐级呈报。并要求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辖区法院在经过合议庭讨论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前,必须将合议结果层报上级法院。对于辖区法院上报的审理报告,由市法院扫黑办组织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对审理报告进行合议,并由院领导对内审结果进行把关。最后由院扫黑办将结果反馈至辖区法院。三是多层把关坚守法律底线。在涉黑恶案件审判中,要充分发挥逐级讨论多层把关作用。首先由合议庭认
16、真合议,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再由合议庭提交刑事专业委员会讨论,专委会与合议庭意见分歧较大的,合议庭再进行复议,最后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通过发挥审委会的职能作用,切实把好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的“四关”,为高质量、高效率审判和办案的合议庭、法官担当。审委会在讨论中存在重大分歧时,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业务指导,以确保所有涉黑案件定性准确、裁判尺度统一。近年来,全市法院就涉黑案件审理相关问题请示省法院30余次,市中院答复辖区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相关问题请示120余次。四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辩护绿色通道。市中院携同dh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辩护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实质化改革中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中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并对建立健全刑事辩护律师绿色通道等机制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刑事辩护律师库。当地党委政法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