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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小荷(浙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200台手动/半电动工位车及200台AGV无人搬运车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小荷(浙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4六、结论5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长兴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长兴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附图4本项目在绿色产业园(煤山)开发边界中的位置示意图附图5本
2、项目在煤山镇三区三线图中位置示意图附图6本项目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内的位置示意图附图7本项目在长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中位置示意图附图8本项目在合溪水库保护区区域中位置示意图附图9本项目周围环境卫星图附图10本项目出租方厂界周边环境照片图附图H本项目车间总平面布局图附图12本项目车间内平面布局图附图13本项目车间内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备案(赋码)信息表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租房合同附件5准入意见书附件6关于要求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书附件7承诺书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件9删除涉密事项的说明附件10噪声监测报告附件11原材料MSDS资料附件12环
3、评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附件13授权委托书附件14受托人身份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小荷(浙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200台手动/半电动工位车及200台AGV无人搬运车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2112-330522-04-01-62678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东部分区府东路8号厂房二层地理坐标(119度44分57.850秒,3116分34.2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类别中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
4、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9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2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D:用地面积(m2)21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长兴县煤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审查机关:长兴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长兴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兴县煤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长政发20162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长兴县煤山镇总体规划(20152030)(节选)符合性分析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工业尾水
5、处置水全部达标排放,达标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危险和有害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达到100%;主要河流及水库的水环境质量达到与其功能相应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烟控区覆盖率达100%;规划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达到或低于功能区类别要求;水域环境质量控制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1类标准以内,地下水应达国家地下水II类标准;镇域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城乡绿化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业污染防治划规环影评符性析 规及划境响价合分限期关闭镇区
6、周边的采石场,调整现有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限期治理、转产和搬迁现有污染型企业,新建工业原则上应为一、二类无污染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型工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加快洁净能源技术推广,逐步改善能源结构。水环境保护严格保护合溪水库及周边水源保护区,限制城镇建设行为,禁止污染性工业在周边落户;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大力发展科技型、生态型工业,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污水排放;完善镇区排污管网的建设,逐步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污体制,提高污水的收集能力和有效处置水平;升级污水处理厂的除污技术,结合中国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镇区环境保护,实施镇区噪声达标区、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并完善
7、环卫系统与城镇绿地系统,提升城区生态绿化环境;积极推广生态村(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等生态农业工程,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继续完成小流域的山、水、田、林综合整治,做好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镇建设规划,加强对生态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力开展生态广场、生态公园、生态庭院等的建设,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稳定森林覆盖面积。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长兴县绿色制造产业园(煤山)开发边界东部园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固废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气均达标排放。符合煤山镇的镇
8、区总体规划及其各项准入条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兴县煤山镇总体规划的要求。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同时根据其配套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技术单位编制能力建设需包括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条件保障等三个方面。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人员配备方面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在工作实践方面具备相应的基础能力、工作业绩及科研能力;在保障条件方面具备固
9、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软件等;因此湖州中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能力。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有关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72号),三区三线中“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在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湖州市
10、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东部分区府东路8号厂房二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在生态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且周边无自然生态红线区,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达标排放,区域污染物不会突破总量
11、管控限值,因此不会使环境质量出现降级情况,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单元管控清单根据湖州市“三线一单”编制方案及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本项目选址属于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8),主要包括煤山镇,管控单元为2.重点管控,区域面积22平方千米。本项目与长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长政函202083
12、号)符合性分析见表I-Io表”长兴县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内容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否合是符空间布局约束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对水体有污染的三类工业项目必须限期淘汰关闭。由于位于长兴重要饮用水源地合溪水库上游地区,严格限制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二类工业项目,现存的对水体有污染的二类工业项目,必须截污纳管,否则限期关闭。二类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本项目属于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
13、三类工业项目;不在人口聚集区内,且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本项目不属于土壤污符合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对现有水泥等建材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对区内现有的蓄电池行业进行统一整治,逐步搬迁至小浦或和平蓄电池工业园区.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本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14、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调查、评估、治理与修复等活动。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本项目实施后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定期评估环境及健康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15、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推进生态化改造,强化清洁生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符合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不在长兴县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及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220008)准入清单要求。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表l-20表12“四性五不批”符合性汇总表建试E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国家级绿色制造产业园东部分区府东路8号厂房二层,属于绿色制造产业园(煤山)开发边界范围内,项目总体符合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