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公司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企公司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国企公司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进一步发挥监督在提升企业治理效能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阳光公司大监督体系”总体安排部署,制定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专项监督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防范化解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廉洁风险、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为目标,坚持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资金预算再加强、集中管控再加力、制度流程再优化、基础工作再精益、信息手段再提升、清廉意识再深入”六方面工作,结合财务系统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监督体系,助力“阳光公司
2、大监督体系”全面落地见效。二、监督内容(一)大额资金支付方面1 .按照关于加强月度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监督大额资金支付是否按时开展月度资金预算编审工作;审核资金预算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必需、金额是否符合节约原则;是否履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内部集体决策程序;预算、预算执行分析是否及时、完整等。2 .按照关于组织填报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大额资金系统的通知有关要求,监督是否按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大额资金日报;是否认真做好所属各单位大额资金日报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是否按时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的上传,是否据实填报不同资金用途下“用途阈值”。(二)账户资金管
3、理方面1.按照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监管要求,监督开立银行账户行为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出借”账户行为;按照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在银行账户开设后,监督是否将开户情况报送同级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备案。3 .是否存在通过上下游客户、体外账户转移、截留、挪用资金,以变相变通方式搞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是否违反规定坐收坐支,设立“小金库”。4 .业务、财务、银行之间是否按时对账;是否违规大量使用现金或将公款转入私人账户进行公务结算;是否及时分析差异、查明原因、采取跟进措施。(三)费用支出报销方面1.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
4、用指引等相关规定,业务部门监督经济业务发生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合规、资料完整、数据准确;财务部门监督经济业务是否遵循各项业务的审批流程和权限,单据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数据计算是否正确。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等相关财税法律法规规定,监督费用支出报销涉及的招待费、会议费、租赁费、宣传费、福利费等项目是否取得合法合规票据;是否存在“白条”顶库等违规行为。(四)资金排款支付方面1 .监督资金排款支付计划是否纳入月度资金预算;监督资金排款支付计划是否严格遵照合同、协议付款;监督资金排款计划是否存在违规预付、无实质业务私自
5、对外借用等现象。2 .监督资金排款支付是否存在外力干预、优亲厚友、利用职务影响暗箱操纵、插手干预等现象。(五)保护国有财产方面1.按照省国资委、省国运公司、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监督企业在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转让产权、转让资产等经济行为涉及的资金收支方面,是否存在未经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应公开未公开审批、未履行评估备案、未进场交易等行为。3 .监督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是否定期开展资产清产、盘点等工作,是否存在账实严重不符、资产长期外借等行为。三、监督措施加强财务结算和资金支付领域专项监督,要以制度流程为准绳、以数据系统为支撑、以清廉意识为约束,构建
6、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穿透管理、内外兼修的全方位财务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智能化、数据化管理手段,有效发挥财务共享中心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监督。(一)资金预算再加强通过上线资金管理系统等手段,加强全级次预算管理工作,实现集团资金整体管控,所属全级次单位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执行准确率,运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二级公司审批”的月度资金预算监督管理方法,提升集团公司对资金预算管控力度与管理水平。2022年一季度选定1个试点单位,上线填报月度资金预算;二季度扩大试点范围,选定5-10个单位,上线填报月度资金预算同时完善预算管控节点;三季度所属单位全部上线,初步实现统一的资金预算管理方式;四季度
7、一企一策监督检查,督促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执行准确率。(二)集中管控再加力财务公司继续发挥好集团公司资金监管中心职能,对集团全部单位银行账户梳理摸底,细化优化开立银行账户相关流程手续,对未经审批开立的账户、长期无相关业务流水的账户进行台账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销户;财务共享中心通过全量数据,细化措施,组织各单位做好日常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票据的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按月盘点,原则上年末不得留存库存现金;销售结算中心全力推进集团统一煤炭销售结算业务变革,确保结算资金按时按期回流,实现回款资金效益最大化。(三)制度流程再优化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进一步优化完善费用报销相关制度、流程,结合财务制度
8、、预算管理、职责定位、工作效率,分业态、分行业结合费用要素类型制定资金支付审核标准,集中对审核岗进行培训,自上而下统一审核标准,配备审核AB角,探索“匿名”审核及反馈机制,逐步缩减签批流程,实现报销流程统一。适时择机加大资金、融资集中监管力度,统筹考虑整体资金使用、融资管控模式,实现集约化财务监管。(四)基础工作再精益制定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对账管理办法,加大对账力度,定期组织内外部业务单位进行对账,对超过1年账龄的款项重点关注,对长期对账不一致的现象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大财务付款审核力度,严格审查招待、接待事由合理性和接待标准、人数、地点等内容;比对年度专项计划、资金预算、招投标审批手续及
9、中标文件、合同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对无(超)计划、无(超)预算、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未签订合同等违规情况,停止办理支付手续;有效甄别费用支出业务的公私属性,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五)信息手段再提升进一步加大省国资委大额资金监管系统的上线推进工作,按照时间进度推进资金预算管理系统上线工作,通过内外部系统应用,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穿透式查询,采取重点监督、大额抽查、问题“回头看”等方式,高度关注大额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建立内部报告沟通机制,坚决遏制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杜绝插手资金支付乱象,切实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六)清廉意识再强化对各级财务人员强化廉洁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任前廉洁教育,重申强调各项财经纪律,提高自我行为约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保障资金和干部“双安全”。以财务岗位监督职责为出发点,勇于向违反财务规定制度的行为亮剑,将廉洁、合规意识贯穿于各项经营活动及资金支付环节,及时向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反馈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