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五.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031874 上传时间:2024-03-16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五.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四川省崇州市道明镇协和社区四个居民小组与李某洪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一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之五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基本案情】2010年9月30日,李某洪与原告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李某洪承租位于崇州市“天府粮仓”核心示范区范围内的264.9亩土地,租赁期限17年。合同履行期间,李某洪将土地用于种植园林绿化树木,因管理不善,该地块树木枯死、土地荒芜、杂草丛生,被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为抛荒地,建议“退树还耕”。同时,李某洪仅向原告支付了15万元租金,2021年起未再支付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洪给付拖欠租金52.4508万元并

2、解除合同,将土地进行复垦复耕。【裁判结果】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经过联动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李某洪返还该合同项下承租的全部土地,出售承租土地上的树木等附作物抵偿租金。经人民法院督促,当事人双方积极履行调解协议,案涉土地已全部完成复垦复耕,成为优质水稻田。【典型意义】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调解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抛荒地,退树还田,守护“天府粮仓”的典型案例。农村中由于疏于管理形成的抛荒地,极易导致土壤退化、水源污染、生态破坏,严重影响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田生产能力的提高。依法整治农用地抛荒问题,推进科学复耕复种,对于严守耕地红线、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重大。本案中,人民法院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督促被告人归还案涉土地,处理土地附着物,开展复垦复耕,帮助十万亩粮食高产稳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收回抛荒地264.9亩,对于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浪费现象,杜绝变相“非粮化”“囤地”“抛荒”等现象,促进耕地保护与修复,盘活耕地资源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