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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j!i3摘要2资产评估报告3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3二、评估目的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5四、价值类型6、彳古日6六、评估依据6七、评估方法8八、评估程序11十、评估结论13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4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5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17资产评估报告附件目录18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
2、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
3、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己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4、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收购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IOlo2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收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拟进行的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具体评估范围以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
5、申报表为准。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对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在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下,得出如下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值为2,405.65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不含税)为2,682.99万元,增值额为277.33万元,增值率为11.53%。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本报告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4年1
6、0月30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以下事项:1.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站房及附属用房两项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企业提供房屋建筑物所占用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并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对于因该部分资产权属可能造成的纠纷与评估机构无关。对于该部分资产,其面积是企业根据现场测量情况进行申报的,对企业申报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抽查核实后以企业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来企业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2,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
7、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Nk备咨善需山西鹏长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收购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收购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IOlO2号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成本法,对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在2023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
8、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本项目委托人为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产权持有人为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上述之外,任何得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应被视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也不对该等第三方因误用资产评估报告而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一)委托人简介:1 .企业名称: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3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4 .注册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振兴街道办事处永福苑小区12号楼一层5 .法定代表人:许明6 .成立日期:
9、2024年01月17日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洁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二)产权持有人简介:1.企业名称: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3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4 .注册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交口街道王家塔村5 .法定代表人:王完俊6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21
10、日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8 .企业概况: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交口街道办王家塔村东南72米处,2020年9月9日,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项目进行备案,为三级LNG加气站,2021年12月3日开工建设,2023年2月7日竣工验收,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约22.54,其中10.54亩已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约12亩为租赁土地。站内主体工程包括站房、罩棚、加气导,设置1座60立方米LNG立式储罐及配套潜液泵撬,4台LNG加气和LX配
11、套的工艺管线、电气、自控工程,涉及加气规模为5.0*1ON立方米d.2023年1月19日,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编号:TS421405077-2027o证载充装地址:吕梁市离石区交口街道王家塔村,设备品种:气瓶,充装介质类别:冷冻液化气体,充装介质名称:液化天然气,备注:限汽车用。有效日期至2027年。月18日。2023年5月18日,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202305010018J,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17日。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系由柳林县福田兴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利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12、,于2020年8月21日在吕梁市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1102MA0L89R300营业执照。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柳林县福田兴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柳林县利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31日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柳林县福田兴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950.0095%柳林县利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50.005%合计1,000.00100%9.项目背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
13、需求,拟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提升未来的增长潜力、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而实现公司长久、持续发展。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550万元,持股比例51%)和山西鹏飞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元,持股比例49%)于2024年1月15日共同出资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17日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O万元,持股比例100%),设立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为加快进行综合能源岛业务布局,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进行加气站资产收购。(三)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和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交易关系。(四)资产评
14、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无。二、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为对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收购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已经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已经收录于本资产评估报告的附件中。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对象为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二)根据评估目的及上述评估对象,本次评估范围为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
15、总资产账面值为2,405.65万元。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账面构成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固定资产1,022.63无形资产1,383.03资产总计2,405.651.对资产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的基本情况;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实物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主要存放于吕梁福田新能源有限公司站区内。(1)房屋建筑物共计2项,主要为站房和附属用房房,总建筑面积601.32平方米,账面原值1,754,996.77元,账面净值1,727,209.29元,站房为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为砖混结构,于2023年2月7日竣工验收,经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建筑物主体结构完好,装饰装修状况良好、水、电等安装工程运行正常。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均在正常使用中,无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发生,无涉诉等行为。网址:hlIp:/Www.Caabj.CQnLCn电话:OIO88395166传真: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