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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格式的:字体:(默认)界体.(中文)黑体, 号.作加粗帝格式的:两端对齐.缩进:左O字符帝格式的:字体:1默认)组体,(中文)黑体,:里非加粗 厦门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引(商业篇)(试行)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2023.11厦门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性指引(商业跳)(试行前言!带格式的既有商业建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综合性能提升起到重要作川。新型的商业模式集餐饮、商场、超市、影院、地下车库、室内步行街于一体,人们在享受购物、就餐、观影、停车便利的同时,也将自己置身在火灾危险性更大的建筑物中。由于建造技术条件、标准与建筑年代的不同,部分既有商
2、业建筑已无法满足当前城市发展提档升级的需求,在使用功能、使用空间、建筑能耗以及综合防灾等方面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传统的推倒揖建模式在当前的存量规划时代将造成资源、能源的极大浪费,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成为城市空间增长的新常态。因此,如何提升既有商业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攻克改造关键技术难点,是既有商业建筑改造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有鉴于此,厦门市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专项研究,在厦门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引(旅馆篇)编制的基础上,立足厦门市情,编制商业建筑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杳技术指引,增加改造设计的弹性及兼容性,打通消防技术新旧标准衔接堵点、痛点,提供系统性
3、解决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技术依据,提高项目可实现性。结合大量的既有商业建筑消防设计审验工作实践,厘门市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对既有商业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杳专项研究,通过国内多地调研,并与本地设计单位、审图单位及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多方征询意见及讨论,深入研究既有商业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告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此基础上开展并完成本指引的编制工作。本指引旨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确保不降低原建筑建造时消防安全水平,为既有消防设计改造制定技术指引,对不同改造形式下如何适用消防标准提出了指导意见。本指引由厘门市建设同归口笆理,由福建天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杏事务有限公司主编并货责具体条文内容的解释U请右关单位在
4、工程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和结经L如在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馍至展日市建设局,4地址:1星1Ji市思明IX小禾路2号、邮政码:-361004,邮箱j-js*号Nr*V1.Cft)L以便今后脩和一指引自发布之日起试用期一年U编制单位,隆门中建设局-嗓门师消防换援交队_厦门市建没工程消防设计审杏魄收中心福隹天正隹筑工科施工图审直事务有限&司+!*三TZViyvu*7m*PTjr.DH苏f张伟建W耶TS-黄实U夹献-野访卷主要审查人,张梅红-林金典吴端伟郭铭火一黄存”蔡明威.何晓真,李益物一洪实化.一张奕昌一林H东梁章旄林洪钟程宏伟%U市风一建筑改造消防设计一中,任指引储业已,飞试行)目录前言
5、11总则12术语33通用要求33. 1基本规定33.2既有建筑改造可行性综合评估34建筑防火、消防救援设施54. 1一般规定54.2 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54.3 防火分区及腐散宽度54.4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61.1 5疏散距离及疏散宽度61.6 前室及消防电梯71.7 外门窗、幕墙74. 8结构构件及装饰材料75给排水专业75.1一般规定85. 2消防水量95. 3供水设施95. 4消火栓系统95.5自动灭火系统96电气专业106.1一般规定106. 3消防联动控制系统117. 4消防应急照明系统118. 5消防电源129. 6消防相关线缆127暖通专业129.1 一般规定12
6、9.2 防烟系统1310. 3排烟系统137.4其他14附表A:既有建筑改造可行性评估表15附表B:改造内容与执行消防标准的关系(建筑专业)18附表C:改造内容与执行消防标准的关系(给排水专业)19附表D:改造内容与执行消防标准的关系(电气专业)20附表E:改造内容与执行消防标准的关系(暧通专业)22附表F:商业功能分类及适用消防标准(建筑)条文说明25参考文献371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建筑产业可持续发展,规范厦门市的商业建筑既有建筑改造,保障既有建筑改造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指引。1.0.2本指引适用于厘门地区商业建筑的整体改造、局
7、部改造及A类室内装修工程,不适用于B类、C类、D类室内装修工程、单项工程改造以及文物建筑、历史风貌建筑及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商业建筑包括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步行商业街、公建附设的营业厅、住宅商业服务网点等,主要指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1.0.3既有建筑改造前应委托原设由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且不低于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的雎位进行既有建筑可行性综合评估(含初步询查),评估具体内容详本指引第3.2章节。1.0.4本指引的编制原则是“保底+提升”,其核心是“应上尽上,性能补偿”,从可实现性入手,分专业分系统执行不同的消防标准,使既有建筑改造后
8、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高于原有标准。1.0.5本指引在充分尊重改造建筑的现状与历史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消防设计,协调改造可行性和技术合理性,实现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的系统整合,统筹兼顾,达到提高既有建筑综合消防安全水平的目标。1.0.6既有建筑消防改造除应符合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及福建省、厘门市现行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规定,涉及的总图、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和外立面的改变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2术语2.0.1既有建筑改造: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建成并依规投入使川的建筑工程,指在一切竣工交付使Jn的建筑物、构筑物上进行项Fl更新改造的建造行为,分为建筑整体改造、建筑局部改造、单项
9、工程改造、室内装修工程,本指引特指既有商业建筑。2.0.2建筑整体改造:指整栋建筑(地上、地上与地下局部或地上与地下全部同时进行)的改造。2.0.3建筑局部改造:指对建筑部分楼层或楼层局部进行的既有建筑改造,包括部分楼层改造和部分楼层局部改造。2.0.4专项工程改造:本指引仅指对建筑外立面进行的单项改造工程,包括屋面改造、外堵改造、门窗改造、幕墙改造、室外加装电梯改造等。2.0.5室内装修工程:指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装置,对建筑室内空间进行的建造过程,未改变使用功能,未改变防火分区及疏散走道、疏散楼梯,未改变结构主体构件或承重墙,不增加结构荷载,未改变建筑机电消防设施系统、干管,分为A类室
10、内装修工程、B类室内装修工程、C类室内装修工程、D类室内装修工程四类。2.0.6A类室内装修工程:指改变墙体分隔位置、且对顶棚、墙面、地面、内门窗、设备及电气专业末端点位、轻质隔断、裱糊与软包进行更换的建造行为。2.0.7B类室内装修工程:指未改变墙体分隔位置,对顶棚、墙面、地面、内门窗、设备及电气专业末端点位、轻质隔断、裱糊与软包进行建造的行为。2.0.8C类室内装修工程:指对顶棚、墙面、地面、内门窗、轻质隔断、裱糊与软包、卫生洁具、设备及电E汉门市既行建统或造消防设计及中指川商业B,试行)气号业末端点位如电气面板等不易移动部分进行更换维修的建造行为。2.0.9D类室内装修工程:仅对家具,窗
11、帘、装饰织物、灯饰、地毯、装饰用品等易于移动装置进行更换的行为。2.0.10现行标准:国家、行业、福建省、厦门市现行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技术标准。2.0.11原有标准:原建筑设计或最后一次改造设计审杳(设计备案)时执行的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且不应低于1995年1月I日后施行的消防标准。2.0.12主动防火措施:是指防止火灾发生时限制其影响的技术,主要指建筑物内附设的建筑的消防给水系统和建筑中附设的可移动消防设备和器具。2.0.13被动防火措施:被动防火技术是指通过提高建筑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或材料承受火灾破坏的能力,防止火灾扩大和增强琉敢能力的技术。2.0.14确行困难:既有建筑改造因涉及陷蔽工
12、程、主要结构构件、外部既有环境原因等技术因索无法按现行标准实施改造的。2.0.15商店建筑为商品直接进行买卖和提供服务供给的公共建筑。2.0.16零售业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为生的行业。2.0.17零售业态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进行相应的要素组合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2.0.18购物中心多种零存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猜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体。2.0.19百货商场在一个建筑内经营若干大类商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满足顾客对时尚商品多样化选择需求的零售商店。2.0.20超级市场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和口常生活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口常生活必
13、需品为主要目的零售商店。2.0.21菜市场箱售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和副食品的场所或建筑。2.0.22专业店以专门经营某大类商品为主,并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商店。2.0.23步行商业街供人们进行购物、饮食、娱乐、休闲等活动而设置的有顶棚的步行街。3.1公共娱乐场所E汉门市既行建统或造消防设计及中指川商业B,试行)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过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71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闹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14、所。3.2公众聚集场所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3通用要求3.1 基本规定3.1.1 本指引对于建筑使用功能发生改变,仪指改造前后使用功能适用消防标准不同的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增加歌舞娱乐游艺场所、12周岁以下儿童活动场所、轻饮场所及其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中规定的情形。3.1.2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包括整体改造及局部改造、A类室内装修工程),对于改造确有困难的部位及系统按本指引附录B执行,否则应满足现行消防标准且应满足本指引各专业相应电节的内容。3.
15、1.3 建筑功能发生改变的局部改造,不得降低原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性能,不得影响非改造部分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执行标准应满足本指引各专业相应章节的内容。3.1.4 既有建筑改造消防相关单位工作内容1 .建设单位(房屋产权人)应当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活动的管理,会同设计单位共同负责判定既有建筑改造情形,出具对应的既有建筑改造可行性综合评估,或涉及结构安全的鉴定报告。2 .设计和技术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对既有建筑进行现场测绘、既有建筑改造可行性综合评估、改造设计。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施工图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进行审查。3.2既有建筑改造可行性综合评估1 .2.1既有建筑改造可行性综合评估应遵循“先评估后改造”的原则。改造实施方在项目决策实施前,应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和本指引,委托具彳j相应的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对既方建筑改造工程进行初步调杳及可行性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