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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五水共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两年提升计划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以开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科学治水、依法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水和谐,全面推进我县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进一步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为“加快融合发展、打造美丽”提供支撑保
2、障。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远近结合的原则。按照“三年明显见效、五年全面提升”的要求,做到高起点谋划,科学制定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固堤、强库、扩排、美化、引蓄、节水等综合性措施,做到兴利与除患相结合、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治理与保护相结合,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促进全县环境综合提升。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把握重点,系统推进,不断提高治污水、调蓄水、利用水、保护水的科学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治水之路。三、主要目标力争通过3-5年时间的努力,全县水污染得到根本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安全得到明显加强
3、,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一)治污水重点推进城区雨污分离改造和农村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纳污、运维,加强源头管控截污控源。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工业污染行业淘汰和整治提升,推进种养殖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和污染物排放的集中化、无害化处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2021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无违法排污口;到2023年全县所有村(居)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全县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区、集镇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等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农村生
4、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力争到2024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可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以及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加强对规模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后复养的审批和把关,2021年底前完成全县已审批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监管平台,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县化肥使用量(折纯)逐年减少2%以上。到2022年全县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2021年底前全县主要流域水质优良率100%,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oo%,全县考核断面m类以
5、上水质比例达到100%o(二)防洪水:完善防洪(潮)体系,加强堤防水闸建设以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推进固堤、强库、扩排等三类工程建设,强化流域统筹、疏堵并举,全面提高防洪等级和洪水保障体系。重点实施防洪防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全县123座水库、182座山塘的维修养护、除险加固。到2023年,木兰溪流域和沿海防洪防潮保障体系全面建成,通过新建及加高加固堤岸,修建水闸等措施,主城区及重要集镇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30年一遇,其余河段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三)排涝水:重点推进城区易涝点专项整治,基本解决城区内涝问题。2021-2023年,通过开展城区易涝隐患点整治、完善城市排水管渠系统
6、建设、加强排水设施管理维护、推进城市排水系统智慧化建设等,到2023年全面完成强台风、强降雨造成积水点的改造,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实现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四)保供水:重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强化二次供水监管,确保饮水安全。按照“厂网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优先集中供水”原则和“水源相连、管网相通、水质安全、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水厂建设进度,实施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大力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基本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城市化,逐步实现我县城乡供水“同质、同价
7、、同服务”目标。(五)抓节水: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业节水、农业节水等工作。重点推进工业企业节水、减少供水漏损、促进再生利用,实现合理利用水资源。全面推进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通过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到2023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开展创建节水型示范企业活动,2022年12月底前主要用水工业企业中水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万元GDP用水量完成市下达指标。四、主要任务(一)治污水行动1.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计划,确保直排污水不入河。加强源头管控,
8、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落实水污染应急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1)加大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对本辖区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对存在反弹或新出现的入河排污口要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立即组织整治,确保直排污水不入河。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2)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根据木兰溪流域干流和主要汇水支流范围内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加工点、作坊整治计划,所有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态环境局牵
9、头于2021年底前完成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鼓励工业集聚区自行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3)严格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以及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双控”制度,加强对规模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后复养的审批和把关,2021年底前完成全县已审批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监管平台,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升级改造,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2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4)严格治理水产养殖污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2021年底前对不符合养殖水域规划的网箱养殖和温室养殖等进行专项整治和清退;由
10、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县所有水产养殖场全部实现在线智能化防控并纳入监管平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每月随机抽查一次,并对尾水超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具体由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5)严格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集成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1年12月底前提出具体目标、任务、举措等。(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2,推进垃圾处理。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加强对河道、池塘、沟渠周边及水面垃圾的清理,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021年底前,各乡镇(街
11、道)要完成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加强垃圾转运站管理,严格控制转运站垃圾渗滤液排放,垃圾转运车等设施清理污水纳入污水管网。(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3.推进生活污水处理。(1)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执行一级A标准并稳定达标排放,2022年12月要完成污水厂改扩建并投入使用。2021年年底前委托第三方(经批准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县属国有企业)完成城镇既有管网的深度排查工作,并于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既有管网的修复改造工作。分期分批启动鲤城老城区和
12、鲤南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断头管”打通工程,全面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新建城区推行雨污全分流。坚持“河岸同治”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加快推进,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鲤城街道、鲤南镇、度尾镇、大济镇、龙华镇、榜头镇、赖店镇、盖尾镇等8个木兰溪流域沿线汇水区域主要乡镇(街道)集镇区驻地村居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组织实施全县10座集镇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2021年底前分期分批实现所有学校与各类培训机构生活污水、所有加油站内汽车维修洗涤污水、所有汽车维修洗涤企业、农贸市场和大型商超污水、酒店和餐饮行业污水、房地产小区污水全面截污纳管。全县高速公路服务区、所有医疗机构、
13、在建工地的各类污水按规定要求排放,并接入市政污水主干管内。(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环境局作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全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规划及行业监管、指导、考核等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对接各乡镇开展农村污水管网设计、污水管主材采购、施工、验收及交付运营维护,并牵头负责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以及能够纳入3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主干管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施工技术指导,一线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质量,制定全县农村污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推动城镇(含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向城镇周
14、边村庄延伸覆盖,并会同县水利局做好新旧管网、设施衔接工作,对PPP已建成的管网、设施以及2017年之前建设的农村存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开展评估验收,最大限度发挥已建存量管网的效用。由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计划用3年时间,按照“政府主导、乡镇主责、村居主体、群众参与、规范运行”的一体化推进机制,根据县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力争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具体由县水利局牵头制定全县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污水办、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局、教育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15、、财政局、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属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建工集团、水务集团、地产开发公司)(二)防洪水行动重点推进木兰溪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镇防洪标准。加快推进木兰溪防洪工程段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水库维养工程等。(1)防洪治理工程。按照防洪保安、生态治理、景观休闲“三位一体”思路,全面完成木兰溪防洪工程段建设,2021年计划完成宝泉段右岸、仙度段D5标、盖尾段B2标建设任务;开展盖尾段BI标前期工作,动工建设仙度段D3-1标。2022年续建仙度段D2标、D3-1标,并动工建设盖尾段Bl标、仙度段D3-2标、D7标建设。2023年全面全线完成段建设任务。(2)中小河流治理。加
16、快推进粗溪菜溪象山段、粗溪桥光段、中岳溪(一期)、中岳溪(二期)等4个项目建设,涉及总河长17.3公里。同时开展木兰溪支流大济溪(一、二期)、松坂溪、龙华溪(一、二期)、红河溪、沧溪、瑞沟河(一、二期)、度尾东峰溪及粗溪沽洲段、延寿溪东溪西林段、仙水溪支流榜头星潭溪等13条小流域治理工作,治理长度67.8公里。(3)水库维修养护。计划开展全县4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对全县95座公益性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维修管护及开展监测系统建设,对全县病险山塘进行维修养护。(4)建设木兰溪流域治理中心(智慧木兰溪建设)。智慧水利系统涵盖流域内的河流、湖库水位、雨量、闸控、水质等信息,包括智慧水利综合应用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智慧模型、天空地一体化全要素数据采集(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视频监视系统、闸门计算机监控系统等)、通信网络系统建设、数据中心机房及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等。(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