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与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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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与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委托机关:深圳市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徐梅南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北山道155号联系电话:蟠锥只:期咕能呼康WL处法定伟人:JW送办tb%JjiL楙/T程蟀电话:.力?R。oI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委托消防执法工作,依法确立消防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组织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委托机关行使的消防领域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受委托组织行使。一、

2、委托事项新单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下列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权(含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委托给受委托组织实施: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2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

3、款第二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3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4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5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

4、款)6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7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8 .对火灾隐患经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9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

5、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1().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六H一条第二款)IL违反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项)12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二项)13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6、第六十四条第一项)14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二款)15 .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2号)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16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逾期不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六条)17 .物业服务人未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责任,逾期不改正;(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

7、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以及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九十七条)18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19 .人员密集场所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或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及其包房内未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逾期不改正;(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七条)20 .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或者为其

8、蓄电池充电,拒不改正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四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条)21 .建筑物的建设、使用、管理单位或者个人未明确标示管理范围内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22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的,或者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23 .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

9、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二项)24 .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五项)25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六项)26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二、委托权限受委托组织在辖区范围内,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不

10、含行政强制):对辖区内老旧建筑、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村级工业园、出租屋等场所(不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三、委托双方职责(一)委托机关职责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2 .组织对受委托组织执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定期通报考评结果。3 .委托机关应协助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4 .委托机关为受委托组织提供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律文书模板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5 .纠正或者

11、撤销受委托组织实施的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组织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机关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解除与不再具备条件的受委托组织的委托关系。6 .受委托组织委托权限范围内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委托机关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组织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若超过委托权限范围的违法事项,法律后果由受委托组织自行承担。7 .报请有关部门吊销具有违反执法纪律、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情形的受委托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受委托组织职责1 .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依法实

12、施行政执法工作,主动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2 .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3 .根据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量配备相应执法人员;组织有执法经验的人员参加消防监督执法资格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对稳定,及时收回不再从事委托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并交回发证机关。4 .实施执法工作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必须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使用统一制作的法律文书。5 .严格执行委托机关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委托权限内执法,不得随意降低或者提高处罚标准。6 .

13、受委托组织在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机关报送上个月委托执法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迟报。7 .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8 .受委托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执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组织自行承担。9 .受委托组织定期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专业学习和业务培训。10 .受委托组织就委托事项配合委托机关开展信访投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四、委托期限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7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失效前一个月,由委托机关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需继续委托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再续签委托协议。对委托协议书有调整需求的,由委托双方共同商议决定。委托期间因法律依据调整、执法体制改革等原因导致委托机关无法继续委托的,本委托书自动终止。五、其它有关事项(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委托机关依法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人承担相应义务,受委托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本委托书一式六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组织各执一份,报送市消防救援支队、区人民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各一份。委托单吗羞学酎法定代表入单位负责人(签名)麻人既知顺法定代表人(签名):受委托组:盖章,.联系人:AW年1月7日ZM年I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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