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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审定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审定。(二)办理窗口: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受理窗口。(三)承诺事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文件。二、适用范围申请在巴中城市规划范围内已投入使用的既有老、旧住宅建筑。三、设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o(四)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o(五)其他法律法规及标准。四、申请条件
2、(一)经有资质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对既有住宅建筑进行结构安全鉴定且为BSU级以上,同时对拟增设电梯的可行性作结论性评价。(二)经具有相应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机构编制的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三)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拟增设电梯在原整体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四)拟增设电梯的建筑物不属于房屋征收及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所辖社区居委会组织对拟增设电梯位置、电梯建设运维资金筹措、利害关系人意见征集等进行公示且无异议。五、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详细要求料源材来备注Ol建设工程(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设计方案文本经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方案文本A3彩色及PDF及C
3、AD电子文档02辖区社区居委会公示意见原件1份A3彩色0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1份,附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内容清晰)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有效。04申请人资料验原件,复印件标注“复印件属实”并签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电梯专有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临时)。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05其他验原件,复印件标注“复印件属实”并签章一五、办理流程(一)受理。申请人在满足以上申请条件后,持申报材料到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窗口初核,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受理窗口予以受理,不属于本
4、部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二)审核。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1919号)规定及以上申请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满足条件的进入审定程序。不满足条件的,予以退件,并告知其理由。(三)审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XXXX小区X单元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四)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临时)和受理通知书到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受理窗口领取办理结果XXXX小区X单元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书。六、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七、办理结果名称XXXX小区X单元增设电梯
5、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八、数量限制无。九、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二)现场办理地点“市民之家”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受理窗口(三)网上办事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二)投诉监督电话:12345;十、注意事项(一)XXXX小区X单元增设电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是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建设手续的要件之一,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范围电梯申报按规划管理事权分工各自接件办理,未尽事宜按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执行。(二)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