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大学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模版)发包人:XX大学承包人:根据民法典、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采购/招标编号:4 .资金来源:5 .缺陷责任期期限:依据国家相应规定6 .工程内容:7 .工程承包范围:完成采购/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响应/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其他增加或者变更工作内容以变更审批单为准。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R工期总日历天数大。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与成交/中标通知书一致。8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或采用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投标清标修正结论;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采购/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计价要求及
3、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八、合同价格调整1、合同价格调整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或采用总价合同?)2、合同风险范围如下:市场物价风险,包括水泥、钢材、商品碎单价变化幅度(以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为准)为5%,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予调整。超过5%以外的风险按市工程造价管理施工期间平均信息价减开标当月的信息价乘以(15%)后的差额进行调整,即差额=平均信息价开标当月的信息价*(15%),调整价差计取相关规费和税金;3、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计入合同价;4、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第9.3工程变更条款规定
4、进行合同价款调整;5、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法律法规变化、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等因素影响时,依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第9.3进行合同价款调整;6.材料和工程设备6.1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须报送发包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前7天。6.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须经发包人认质并验收合格后方能采购,供货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相应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6.3 花岗岩、平面工程装饰块料、内外墙砖、内外墙涂料、电缆电线网线、给排水管材管件、家具、
5、淋浴系统、太阳能、消防器材、门窗、灯具、电线电缆、大小便器及延时阀、洁具等材料需要在招标人暂估材料单价或暂估税前包干价的基础上认质认价,认质认价或招标后价格发生变化时按下列原则进行调整: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行采购。经发包人确认认质认价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6.4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确认专业工程价款,并以
6、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6.5 暂估材料单价或暂估税前包干价不变的,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原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6.6 需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必须实时认定。九、工程款支付(按招/投标文件约定)1、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_%工程款;(大型维修工程是否支付预付款或进度款?)2、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属于承包人承包
7、范围的施工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依据国家相应规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对已经竣工验收的施工范围的工程、物件及成品承担全部责任,属于保修项目的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应在接收到保修通知起7日内派人保修,影响发包人使用的漏水、线路等,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十一、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1、承包人要注重临近道路、学校、学生、车辆及行人安全,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车辆、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应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畅通,注意防火、防盗,撤离现场时及时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完全撤离;保证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杜绝死亡、重伤事
8、故,尽量避免轻伤事故;2、施工期间所有施工现场发现损坏或丢失或其他原因,无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分辨不清责任,无法提供证据,发包人视为承包人全责;已完工成品未综合验收前,承包人免费保管,在此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无条件恢复,并承担由此引起产生的相关费用;3、遵守XX大学校园管理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水电费,定期派专人清扫施辆行驶道路或因施工所污染周围场地的保洁、环保工作,如达不到校园清洁要求,由承包方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费金;因施工进料造成城市道路的污染,必须由承包人随时派人清扫和与城市有关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否则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且向城市环卫管理部门缴纳相关费用;若因施工噪声、夜间
9、施工、生产生活污水等原因与周围居民发生矛盾的,由承包人与居民协商解决,由此引起的赔偿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十二、双方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在本合同履行期向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开具专门账户,
10、专款专用,以防止工程款挪至它用,确保工程按期完成;5、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十三、其它违约责任(如有)(包含哪些情形属于违约,如何计算违约金,什么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以往具体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防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十四、质保期该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时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十五、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生效;4、本合同一式莅份,均具有同等法律
11、效力,发包人执旦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XX大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年月 日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地址: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附件:(质量保修书格式)房屋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XX大学承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项目施工(工程名称)签订保修书。一、工程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
12、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施工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
13、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按为经审计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o(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约定,在未付工程款中,如发生质量缺陷,发包人连续三次电话通知承包人前来维修而承包人没有履行责任,承包人支付由发包人组织和委托的维修费用给实际维修方,其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在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抵扣;且承包人按照每次4000元/次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其违约金在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抵扣。(3)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期24个月期满后预留经审计的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作为防水质量保证金,待防水质保期五年满后付清,无息。三、保修责任1、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
14、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保修责任事项:保修期内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XX大学(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