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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工作部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基础分评定标准:基础分满分为80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实际得分为班级测评分与年级评议分的平均分。奖励分包含荣誉分、社会工作分及附加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O扣分: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处分者,分别扣10分、8分、7分、6分。受党团纪律处分者,可依此酌情扣分。因违反规章制度受校、院通报批评者,
2、分别扣3分、1分。同一事件同时受到党团纪、纪律处分者,不重复扣分。思想政治表现分同时转换成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思想政治表现考评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30%(获得校级以上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不超过40%),良好比例不超过60%。1.荣誉分(I)凡事迹突出,在本学年内获得国家、省、市或校荣誉称号的(不含获奖学金者),分别加10分、7分、5分、3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荣誉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可累加)。(2)凡在本学年内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先进集体称号的班级,该班的班长和团支部书记,每人可加3分,其他班委委员和支部委员每人加
3、2分,班级其他成员加1分。凡在本学年内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舍长可加2分,宿舍其他成员力口1分。(3)受校、院通报表扬者每次分别加3分、1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表扬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可累加)。2.社会工作分(1)担任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校艺术团团长等加10分;校、院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校艺术团副团长、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主任、校易班工作站站长、校就业指导专刊主任、校报记者团团长、校广播台台长、大学生文化宣传中心主席、校学生安全管理中心主任、校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会长等加9分;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校
4、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副主任、校易班工作站副站长、校就业指导专刊副主任、校报记者团副团长、校广播台副台长、大学生文化宣传中心副主席、校学生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校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副会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团支书、班长等加8分;校、院学生组织各部正副部长等加7分;校、院学生组织各部干事等加6分;其他学生干部酌情加1-5分。以上学生干部任职须满一学年方可享受加分。(2)有关部门聘用的学生干部表现突出的,由业务指导部门作出鉴定并报校团委审核后,由所在学院酌情给予加分。(3)兼任数职者,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4)凡学生干部民主测评称职率达不到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不能履行干部职责的,不
5、评给社会工作分或酌情扣分。3.附加分(1)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突出者(特指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抢险救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抢救伤残病人等),酌情加510分。(2)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加2分/学年。(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间每满8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4)参加党团校、青马班等培训学习、一马当先知识竞赛,加2分;参加主题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活动,加05分;参加理论宣讲会、报告会等活动,主讲人加2分,参会人加03分,最高分不超过5分。(5)寒、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自由组队个人加1分(有实践调查报告、鉴定表),参加学院、学校组队个人加2分。以上均由学生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
6、料,由所在学院审核认定。二.学业表现测评学业表现分二平均学分成绩+英语、计算机过级奖励分+创新实践能力奖励分学业测评分以必修课与限定性选修课加权平均学分成绩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平均学分成绩=(KI+K2+K3+Kn)/2学分K为(每门必修课或限定性选修课实考成绩X该门课程学分)英语、计算机过级奖励分: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分别在当学年学业表现中一次性加平均学分成绩2分、4分。2 .文科、艺术类学生通过计算机二级以上(含二级),理工科学生通过计算机三级以上(含三级)考试,分别在当学年学业表现中一次性加平均学分成绩2分。创新实践能力奖励分:1.学科竞赛参加职业技
7、能、创新创业竞赛等,基础分加05分。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报告、实物等成果(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5分)。参与创业实践等有报告、实物等成果(负责人加1分,成员加05分)。参与教师课题、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有报告、实物等成果加1分。(1)获奖加分标准(具体竞赛项目详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奖项国家级省级校级一等奖(金奖)15分10分7分二等奖(银奖)12分8分5分三等奖(铜奖)10分6分3分优秀奖8分3分2分(2)若学生个人参赛,按上表标准加分。若学生团队参赛,团队人均加分可按上表中相应级别的80%进行。团队中个人的具体加分可按照获奖团队加分总分与每个人的实
8、际作用,由获奖团队指导老师与队长商定,但不得超过相应级别的加分标准;(3)若竞赛设有特等奖,特等奖按上表一等奖奖励标准奖励,一等奖按上表二等奖奖励标准奖励,依此类推;若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标准奖励;若竞赛设置其他奖项,如成功参赛奖、鼓励奖、优胜奖等,参照优秀奖酌情给予加分;(4)同一竞赛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加;(5)其他竞赛可参照校级竞赛加分。初赛、预赛、复赛、赛季竞赛及赛区竞赛获奖,酌情给予加1-5分。2 .发明创造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第一创作者每项分别加平均学分成绩20分;获得省级奖励,加15分;获得市、校级奖励,加7
9、分。第二、第三创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3 .理论成果(1)加分标准奖励标准学科奖励条件2防7篇理科学术论文在NatUTe、SCienCe等刊物上发表文科学术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1汾/篇理科学术论文被SCl或SCIE收录文科学术论文在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被SSCl收录1汾/篇理科学术论文被EI、ISTP收录或在自然科学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科学术论文被ISSHP收录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教(2000字以上)1吩/篇理吠)科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8分/篇理信)科学术论文在大学本科学报上发表吩/篇理修)科学术论文在
10、新升本科未满5年的大学及我校学报上发表吩/篇理仪)科学术论文在一般CN刊物上发表(2)理论成果由2人完成的,第二作者按40%计算,由多人完成的,第二作者按30%计算,第三作者按20%计算。三.文体表现测评文体表现测评=基础分+奖励分+扣分文体基础分即测评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学院、班级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的情况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文体表现基础分为80分具体测评表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0分。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评定。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1 .本学年参加全国、省、市(校)、院文化体育比赛或素质竞赛,如沙龙、书法比赛、绘画比赛、征文大赛、朗诵比赛、歌曲比赛、曲艺比赛、艺术作品设计比赛等,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活动,分别加评5、3、2、1分;获奖者再按获奖名次或等级酌加8-0.5分,同项目多层次竞赛获奖或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体育项目破国家、省、市(校)纪录者可分别加评6、5、4分。2 .学生公开发表非本专业论文(作品),每篇酌情加1-5分;作品在校报、院刊及学校批准的其他学生刊物上发表,每篇酌情加0.5-2分。3 .获得各类与专业相关的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每项加2分。扣分凡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者,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