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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亿只新能源薄膜电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六和电子(江西)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 .项目名称一一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一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其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一一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一一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一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居住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和建议
2、一一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物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亿只新能源薄膜电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360999-04-01-180644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四路(春风路延伸路段)以南、规划四路以东地段地理坐标(114度21分53.125秒,27度52分40.46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1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
3、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文号2206-360999-04-01-180644总投资(万元)1000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0.07施工工期2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H?)100,约66670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试行),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幺原则表,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说明如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介,其余参照专项评价设置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说明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
4、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项目Ql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地下水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
5、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C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CoN包括无排,中人群较附录B、根据表1-1,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内容,故不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江西省环科院,2008.10);2、宜春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宜春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201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地位于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宜春市区北郊,距市中心7公里,处
6、在320国道与沪昆高速公路交汇处。2007年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江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江西省环保局以赣环督字2007163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于2006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一期四至范围:东至枫林村和江丰村,西至石家屯,南至沪瑞高速公路,北至焦溪村和厚村,规划总用地面积IIkm2,包括原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7.97km2和江西袁州医药工业园3.03km2o开发区规划采用“一心五区”的布局结构。城市主干道路网、迎宾大道(320国道改造)和开发区主、次干道将开发区划分为A、B、C、D、E共五个工业小区和一个中心服务区(不含
7、袁州医药工业园)。开发区中心区位于开发区的中部,在迎宾大道东侧布置有开发区广场、管理中心、商务中心、科技中心、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性质的不同,开发区对周边环境要求的不同,以及工业区与居住区、工业区与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等关系不同,规划将A、B、C、D、E五个工业小区划分为不同类别的工业用地。A区位于开发区的东南部,工业三路以南,与中心居住区较远,故规划安排为三类工业用地。主要布置为建材、原料加工类工业用地。另外,仓储用地也安排在A区。B区位于工业区的中南部,在工业三路与工业四路之间,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布置纺织类工业用地。C区位于工业区西部,工业大道以
8、东,工业四路以北。规划安排该区为行政、商住用地。D区位于规划区的中东部,开发区上风向,紧邻行政区及开发区交通主干道工业大道。规划安排为一类工业用地,主要为电子、信息类工业用地。E区位于迎宾大道(320国道改造)以西,与在建袁州医药工业园毗邻,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安排生物医药类工业用地。2017年5月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该规划环评仍在编制中,根据规划报告可知,修编后的宜春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41.45平方公里,规划形成“四横四纵、一核、三区三片”的功能结构。四横:指春一路、春顺路、春水路、春雨路发展主轴;四纵:指宜春大道、经
9、发大道、宜商大道及宜业大道发展主轴;一核:指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三区:指园区配套的三个居住区。分别为枫林居住区、马王塘居住区、宜商居住小区;三片:指分布于园区的西部工业片区、中部工业片区、东部工业片区。工业园产业布局分为三个片区:西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规划边界以东、宜春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医药产业。中部工业片区:工业用地位于宜春大道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的区域,以二类和一类工业用地为主。该区域重点发展机电、锂电和新材料产业。东部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位于宜伟路以东、青业大道以西、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的区域。该区域重点发展为锂
10、电产业。规划区将形成以医药、机电、锂电、新型材料为主导,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及其他类型的辅助产业全面配套的综合性园区。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禁止入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本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的限制、淘汰类项目;国土资源部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名录(2006)中的项目;与国务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相违背的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国家、地方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8号)文
11、中包含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其他类型项目: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项目。除后述技术配套电镀之外的新增铅、汞、镉、格、碑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锂电池除外)、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等加工再生利用项目。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制造项目。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高环境风险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园区配套项目除外)。单纯电镀加工项目(配套产品需要的除外)。与经开区内文教区和生活区较近、
12、排放恶臭、异味和噪声较大的项目,在满足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上述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根据经开区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所在地环境特征,按分区提出经开区限制引入的项目清单,详见下表:表12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西部片区)项目组团规划发展产业负面清单限制类禁止类具体要求部区西片以医药产业为主,同时兼顾化工、建材、食品等产业。容易产生地下水污染的项目。1、有医药中间体等化学合成的项目;2劳动保护、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3、合成氨;氯碱;焦化;皮革;石油加工;大型石化;造纸(制浆);4、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造;5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制造项目本项目情况位于西部
13、片区/不属于上述所列不属于上述所列相符性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本项目位于西部工业片区,西部工业片区以医药产业为主,同时兼顾化工、建材、食品等产业。对照上表1-2,本项目年产1亿只新能源薄膜电容,不属于西部片区负面清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2、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根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区37.8km2,其中:西部区域位于规划边界以东、宜春大道以西、振兴路以北和临山路以南,用地面积约2.73k11中部区域位于宜春大以东、宜居大道以西、沪昆高速以北和春一路以南,用地面积约16.89km2;东部区域位于宜伟路以东、青
14、业大道以西、春雨路以北和三水公路以南,用地面积18.18kn?。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审批,暂未通过审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开发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用地布局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和制约因素。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项目的选址与园区的发展规划是相符的,与园区规划环评的结论相符的。
15、1、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并根据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提出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I)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本项目位于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对照袁州区生态保护红线图,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生态红线管控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域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的3类区标准,其他符合性分析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