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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调整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环卫规划期限和适应范围5第三章环境卫生发展目标与控制性指标6第四章环境卫生发展预测7第五章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9第六章县域其它垃圾管理规划11第七章县域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3第八章县域环境卫生专用车辆规划16第九章县域其它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7第十章县城环境卫生设施与专用车辆规划18第十一章环境卫生管理规划20第十二章环境卫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22第十三章项目投资估算、资金计划及市场化运行机制.23第十四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24第十五章附则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提升居民环境卫生素
2、质和生活环境品质。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的要求,完善城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体系,全力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实施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工程,努力改变乡镇垃圾收运现状,力促环卫保洁无缝隙、全覆盖,改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运,突出“侨乡”、“生态”、“山水”等特色,打好“侨牌、绿牌和闲牌”,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卫生“三清两整一绿”的目标,使县发展成为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清洁文明的宜居县城,特编制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调整(2020-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o第二条本规划根据现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标准、规定、规范以及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简称“总规”)编制
3、的。第三条本规划是县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性专业文件,在本规划设定的范围内从事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或有关生产作业活动,均应按本规划执行。第四条本规划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结合县社会、经济、自然等条件和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县在不同时期的垃圾产生量及收运处理方式。第五条本规划遵循规划引导、科学发展、统筹安排、适度超前、综合管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全面和谐发展、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场化等原则进行调整。第六条县环境卫生各相关单位应依据本规划进一步编制环境卫生年度工作计划。第七条本规划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管理,由县环卫所负责技术指导,具体由环境卫生相关单位及乡镇负责执行。第
4、八条本规划的局部调整,应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本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环境卫生现状分析与发展预测、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县域其它垃圾管理规划、县域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县域环境卫生专用车辆规划、县域其它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县城环境卫生设施与专用车辆规划、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环境卫生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环境卫生规划投资估算资金计划及市场化运作机制、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第十条规划的主线是生活垃圾,规划的副线是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废物、粪便垃圾。第二章环卫规划期限和适应范围第十一条本规划期限与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相协
5、调:远期2030年,基准年2019年。第十二条本规划服务范围为县域。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范围分为三个组团:东部组团、中部组团、西部组团。东部组团: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姑山镇、东平镇、东关镇、湖洋镇、介福乡、外山乡、仙夹镇、吾峰镇。其中东部组团又可分为县城规划区及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区域;县城规划区:东起东关镇东美村,西至石鼓镇大卿村、湫江村,北至五里街镇高垄村,南至帖山镇南石村,总面积约173k?,涉及六个镇,即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帖山镇、东平镇、东关镇,共计25个社区、28个行政村;中部组团:达埔镇、蓬壶镇、苏坑镇、锦斗镇、呈祥乡;西部组团:
6、坑仔口镇、桂洋镇、玉斗镇、下洋镇、一都镇、横口乡。第十三条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规划区内的人口规模为:远期(2030年)县域常住人口规模63.0万人。其中县城规划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城镇人口28.0万人。至规划期末(2030年)县城规划区用地布局将形成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两大类,县城规划区范围面积为173kE其中建设用地约占20.21%,非建设用地约占79.79%。建设用地总面积达34.98kn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0.67km2,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2.36km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95km2o第三章环境卫生发展目标与控制性指标第十四条规划目的是做好环卫设施建
7、设,调整环卫设施布置,提高环卫设施标准,逐步形成完善的环卫设施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密闭化收集、道路清扫机械化、垃圾无害化处置,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实行科学高效的环卫管理,建立安全、舒适、优美的人文环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使县发展成为最具魅力和充满活力的都市后花园。第十五条远期目标(2030年)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90%;4、城区道路清扫可机械化部分机械化程度达90%;5、垃圾清运作业机械化达100%;6、城市主次干道冲洒率达95%以上;7、环卫车辆配置率达90%以上;8、水冲式公厕比率达到100%
8、,一类公厕的比例为60%,粪便清运率达95%以上;9、餐厨垃圾收集率达85%以上;10、构筑完善的环境卫生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与行业管理体系,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系统的联网,实现环卫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科学化,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满足城市环卫需求,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第四章环境卫生发展预测第十六条生活垃圾规模预测:结合服务人口规模,采用人均垃圾排放量预测方法进行计算,预测县远期(2030年)全县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06.67td0其中东部组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26.89td;中部组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11.51t/d;西部组团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68.27tdo第十七条生活垃圾
9、减量化预测:积极推广垃圾减量化措施,预计远期(2030年)县生活垃圾减量化可达20%以上。第十八条生活垃圾成分预测与热值分析:结合国内同类地区的经验,根据县各乡镇的地域特征、经济发达程度和建设发展方向,厨余类比例会降低,纸类比例会增加,玻璃和金属类比例会略有增加,垃圾中不可燃物逐年降低和可燃物的逐年上升,热值会增加。县生活垃圾湿基低位发热值在49608870KJKg,能满足垃圾焚烧的基本要求。第十九条医疗废物产生量预测:医疗废物产生量主要与病床数及每张病床产生的垃圾量有关,其中病床的配备与人口数量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关。预计远期(2030年),医院床位数4410张,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3.53tdo
10、第二十条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本规划仅对县城规划区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预测,预计远期(2030年),县城规划区每天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2535td第二十一条粪便清运量预测:粪便清运量主要与人口、粪便产生源和粪便排放管道化率三项指标直接相关,预测县域远期(2030年)粪便清运量为20.70td其中东部组团粪便排放管道化率可达95%,粪便清运量为8.04td;中部组团粪便排放管道化率可达90%,粪便清运量为838td,西部组团粪便排放管道化率可达85%,粪便清运量为428td第二十二条餐厨垃圾清运量预测:采用人均指标法对县餐厨垃圾进行预测,逐步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工程,从县城规划区及周边乡镇
11、推广实行餐厨垃圾收运试点工程,由试点先行到全面铺开,至2030年将全县统筹餐厨垃圾的收运,使餐厨垃圾收集率达85%以上,则县餐厨垃圾清运量约为53.55t/d。第五章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第二十三条根据生活垃圾收运模式,中西部组团采用“小型转运站+大型(压缩)转运站收运模式”,东部组团采用“中小型转运站(压缩)模式为主,直接收运模式为辅”。生活垃圾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第二十四条居民区内采用定点定时段收集方式,即在规定时间内,各街道环卫保洁人员将袋装收集的居民生活垃圾从指定的收集点用人力车或小型机动车运至垃圾转运站或收集屋。主街道街面清扫的垃圾,也由清扫保洁人员放在指定的
12、垃圾容器内,届时再由收集人员运至垃圾转运站。企事业单位、商店、酒楼等垃圾排放单位的垃圾收集方式与居民生活垃圾的收集方式一致,采用定点定时段收集。菜市场内的垃圾由市场保洁人员清扫收集,并运往垃圾转运站。第二十五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应具有较强包容性、较易界定性和良好适应性。结合县生活垃圾的组成,现阶段按照“先易后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生活垃圾一般按下列原则进行分类:(I)生活垃圾与其它固废分开处理,不混合。(2)垃圾分类“先粗后细”,与居民接受程度协调推进。(3)宜按功能区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分类收集方案。第二十六条结合县地区的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确定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房垃圾和其他垃
13、圾。第二十七条针对不同场所、不同种类垃圾采取不同的分类收集方式:主要分为居住区(含城中村)、商场、超市及大型综合体、道路、公园、广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餐饮场所等。第二十八条建议餐厨垃圾容器标志采用绿色,可回收物容器标志采用蓝色,其他垃圾容器标志采用黄色,有害垃圾容器标志采用红色。第二十九条生活垃圾处理推荐采用综合利用焚烧处理技术,服务范围为县各乡镇的生活垃圾,达到城乡统筹,设施共享,以避免规模小且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第三十条新建1座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的过渡期,全县生活垃圾进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待县生活垃圾综合
14、利用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全县生活垃圾转运至县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厂处理。县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厂建成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应采取生态彳修复的封场处理措施。第三十一条本规划建议以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焚烧发电厂为中心,建立环保产业园区,将县各种固废废弃物集中至园区处理,产业园内各类设施通过共建共享,建起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有效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体系,实现各污染物处置的物质和能量循环。第六章县域其它垃圾管理规划第三十二条医疗废物采取日产日清、封闭小包装、消毒灭菌处理原则,禁止将医疗废物与其它垃圾混装、处置、转移,暂时贮存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医疗废物应按要求进行包装、标识,盛装于周
15、转箱中,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报送当地医疗废物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三条医疗废物运送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备用应急车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第三十四条医疗废物收运应急措施: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当发生翻车、撞车(沉船、翻船)导致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时,运送人员应立即与本单位应急事故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境保护或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采取应急措施。第三十五条医疗废物由各医院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送往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查。第三十六条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建立建筑垃圾交易市场和资源化利用的信息平台,进行大宗的渣土、开挖土、工程填埋土、混凝土块、碎砖瓦块的交易。第三十七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可采用就地利用、分散处理、集中处理等模式,宜优先就地利用。第三十八条建筑垃圾由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负责收集,城市管理局对建筑垃圾实行收集、运输、处置全面控制,加强乱倒垃圾的监管。对现有位于石鼓镇吾江村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厂进行改造扩建,建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填埋场,采用资源化利用和填埋的综合处理方式,规模250td,以满足县建筑垃圾处理需要。第三十九条餐厨垃圾的产生者应对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