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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XX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
2、、规章有效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三条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范和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应当遵守本实施办法。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裁量权是指我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条件、范围、种类、幅度和期限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行为涉及的相关因素予以全面审查、判断并作出处理的权力。本实施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我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为。本实施办法所称自由裁量权基准,是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执法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处罚结果
3、等予以细化、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第五条退役军人工作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坚持以下原则: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2 .坚持公平合理,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理期待,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基本一致。3 坚持程序公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广泛听取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意见建议,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4 .坚持高效便民,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最大程度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第六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章的规定,履行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执法裁量权制定主体责任,制定相关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加强对乡镇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规范和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已经制定相关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或者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以在规定的裁量基准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第七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我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广泛听取各级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程序规范、裁量权基准科学合理。制定和发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时,应当采取适当形
5、式进行政策解读或情况说明。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应当依法、合理设定行政执法权,对行政执法权的行使条件、程序、幅度等要素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减少行政执法裁量空间。第八条适用本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法规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调整适用。适用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在报请该基准制定机关批准后,可以调整适用。对调整适用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机关要及时修改,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后生效。第九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法
6、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对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行政处罚的原则性规定,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细化量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罚款处罚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应当在处罚幅度范围内,依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为从重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等阶次,尽量压缩裁量空间。第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应当免罚相关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违法事实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相关规定的,可以根据具体违
7、法事实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可以依法从重处罚相关规定的,可以根据具体违法事实依法从重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第十一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采取必要措施依法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纪守法。第十二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规范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行政检查行为。对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等事项,应当明确责任部门、资格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确保及时规范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相关待遇。对发放数额为原则性规定的,应当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
8、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情形量化金额幅度。对行政检查事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细化监督检查的职责、范围等,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第十三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准确认定裁量情节,合理适用裁量权基准,不得对裁量权基准作出前后不一致的解释,事实认定和法律政策适用要保持统在依法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内容、事实、理由,有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应当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明确基准的适用情况。第十四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不得有下
9、列情形:(一)错误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二)擅自改变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三)不作为或者延迟作为;(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第十五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的行政执法资格,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遵守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调查取证、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送达等程序制度。第十六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主动接受党组织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及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将本级执行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及投诉举报渠道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于受理的投诉、举报情况,
10、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第十七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明确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主管部门,发现本级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为的,应当及时自行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消除负面影响。第十八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制定和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过程中,存在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的,除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外,还应当总结汲取教训,纳入本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针对性做好宣传教育和法治宣讲。第十九条行政执法人员在制定和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过程中,存在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的,有关单位应当依法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暂扣执法证件或者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1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确保各项具体行政执法工作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XX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本基准中“以下”均包含本数,“以上”均不包含本数)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1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退役军人安置任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77条2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0条不予处罚超出期限未改正,属于首次违法且造成危害较为轻微,在正式立案前改正或者在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
12、改正的。出具不予处罚告知书,告知行为违法并送达行政相对人。不予处罚超出期限未改正,不属于首次违法,虽然已经造成一定轻微危害,但在正式立案前已改正,或者在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改正,没有因此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的。出具不予处罚告知书,告知行为违法并送达行政相对人。减轻处罚超出期限未改正,不属于首次违法,并因此已经造成轻微危害,在正式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仍未主动改正,但没有因此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且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有其他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酌情减轻罚款金额,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从重处新超出期限未改正,且不配合查处行为,已造成严
13、重危害后果,仍拒绝改正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绐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2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1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78条2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49条3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27条4 .XX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第46条不予处罚在立案之前,或者在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改正违法行为,限期内退回非法所得,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在立案之前改正,或者在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改正的,限期内退回非法所得;违法当事
14、人为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出具不予处罚告知书,告知行为违法并送达行政相对人或其监护人。从轻处罚配合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的,且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或有其他法定从轻情节的。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依法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从重处罚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次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以暴力、威胁以及提供虚假陈述、伪造、隐匿、销毁证据材料等方式抗拒、阻碍执法的。有其他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依法停止
15、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烈士褒扬条例第38条不予处罚超出期限未改正,属于首次违法且造成危害较为轻微,在正式立案前改正或者在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改正的。出具不予处罚告知书,告知行为违法并送达行政相对人。不予处罚超出期限未改正,不属于首次违法,虽然已经造成一定轻微危害,但在正式立案前已改正,或者在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改正,没有因此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的。出具不予处罚告知书,告知行为违法并送达行政相对人。从轻处新超出期限未改正,不属于首次违法,并因此已经造成轻微危害,在正式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仍未主动改正,但没有因此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且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有其他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处2000元-3000元的罚款。减轻处新超出期限未改正,不属于首次违法,并因此已经造成轻微危害,在正式立案后至指定的陈述、申辩期间仍未主动改正,但没有因此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O造成更严重危害后果,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认错认罚且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有其他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从重处用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再次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