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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秦强仑理思想探要翻璃缔11当代军事像军事伦理学在我国作为伦理学研究领域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并被应用于实践及学术研究,至今已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总体来看,大多数学者认为它的对象和基本问题就是军事道德问题,然而究竟在什么范围、何种意义以及在何种价值取向上研究军事道德,一直未有定论。此外,在对其研究对象的具体认识和学科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学者对军事伦理和“国防伦理”“军人伦理”等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上和军事伦理与军事法、军事保障等区别和联系等问题上也一直未能明确其概念和范围。同时,随着相关研窕的不断展开,近年来出现许多冠以“军事伦理”之名但实际上超脱了军事伦理研究的范畴,杂糅进许多牵
2、强附会之说,亟须为之正名。一、军事伦理之真正内涵研究军事伦理学,首先要弄清它的研究对象。军事伦理学相较于伦理学其他分支的应用和研究,其区别在于深入人类社会战争现象、军事活动以及相关环境,体现了人类伦理文化的一个独特视野。(1)顾智明等指出军事伦理学是研究军事道德的本质及其起源、发展和社会作用的学科。(2)赵枫也持这种观点,认为军事伦理学就是对军事道德相关问题的研究,但要注意军事道德和一般社会道德的区别。(3)而王联斌则从“武德角度对军事伦理学的意义进行了发微,他解释道,中国军事文化古老而文明,中国是崇尚道德的国度,故在军事文化中不可避免地就融入了礼仪之邦的文明。(4)武者,止戈为武,武是停止干
3、戈、消停战事的实力。德,以仁、义为核心理念,以上、止、正为行为操守的言行举止。所以,其表述虽然看似是以“武德”这个比较独特的视角,但其论皆本仁义而重德,实亦未脱道德概念之范困。国内伦理学界普遍认为伦理学的本质是关于道德问题的科学,是道德思想观点的系统化、理论化。或者说,伦理学是以人类的道德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军事伦理学同时跨越军事学和伦理学,是一个二者交叉兼容的新学科。虽然伦理学和军事伦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都是与道德相关,但需要注意的是,研究中国占代传统军事伦理思想尤其是先秦兵家的传统军事伦理思想时,不能以当今对于道德定义的理解简单地带入到先秦时人的思想中去。在研究和考察时,不仅褥要注意古
4、今异同,还霜要辩证地看待这种区别和继承的关系。因为在中国伦理学史上,道德既可以看作一个整体概念,又可以说是两个独立的概念。道是指行为上应该遵循的原则,德则代表了实际所体现的行为原则。而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时,道德不仅代表行为原则而且也有其具体运用。张岱年认为道德不仅是思想观念,而且必须有其实际的行为。若只有空言徒事谈论,行言不一就不能算是真正的道德。且就伦理而言,自古以来不仅有伦理思想,更有伦理实际,伦理实际就是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个人品德风范的综合。(5)张岱年指出,伦理学又可称为道德学,主要是研窕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学说,如论语述而:“至于道,据于德,依于人,游于艺。道指代行为应该遵守的原则,德则是
5、道在实际的体现,其他诸子最先亦是道、德分称而后合为一词,释义又有与懦家不同者。说明在先秦时,道与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有内涵差异的两个命题,同样在军事伦理学相关问题的研究中亦须注意。苏秦说齐宣曰: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境不守;战而不胜,以亡随其后。(战国策齐策一)可见诸国地方守御之兵,都已征发出去充作战斗军队了。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时期,怕莫若此时了。战争一方面倒逼了道德的发展,但战争对道德的发展同样有阻碍的作用。虽然战国时期有着军事伦理发展的时代和历史背景,兵家也有执行道德伦理的权利,但战争至此时已发展到了关乎国家危亡的剧烈程度,所以胜利才是作为一名将帅最基本的追求。同样,哪怕是
6、一名最普通的士卒,最强烈的愿望也是追逐胜利,因为只有战胜杀敌才能获得土地、财富和奴隶,“庶人之有爵禄(6)。对胜利的追求在战国时代已可称得上是上下同欲。当上下同欲时,就形成了势不可当的历史大势。换句话来说,或换个角度来看,世谚有云“成王败寇”,最通俗来说,战胜者就是合法的,失败者就是非法的,战胜一方可以继续执行他的理论实践及其思想,而若战败,不仅使国家危亡,而且其理论、其思想更会随波湮没。所以,道德在胜利面前,起码在战国而言,是“不值一提”的。那么战国时代的战争是否有伦理道德的约束呢?抑或是战国兵家最重伦理呢?起码在战时,人们的认识里应该是没有的,汉书艺文志日:“兵家者,王官之武备也自春秋至于
7、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韩子亦云:“战阵之间,不厌诈伪。(7)”首先,军事战争首重胜败,尤其是在春秋“泓水之战后,兵不厌诈的理论早已深入人心,宋襄公“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和“不鼓不成列”的“道德式”战争不仅成为后人的嬉笑谈资,.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8),眉山苏先生古史评之亦以为可笑之甚,而且标志着自商、周以来以“成列而鼓”为主的“礼义之兵”退出历史舞台,意味着西周军礼和古典军事伦理的实际终结,昭示着新型的以“诡诈奇谋”为主导的作战方式的崛起。其次,义战”性质的战争逐渐变为“率杵食人”的野蛮兼并。孟子日:春秋无义战。”孟子认为
8、春秋时期就已经没有了合乎于义的战争,但春秋时各国尚且要尊王攘夷,起码在政治上还需借助于周天子的大义和名义,奉行的是合诸侯、朝天子的争霸战争,尚且有宋襄公这种愚蠢的仁义战争。而进入战国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9),战争形式也变为以兼并和统一为目的,不仅在实际上打破了周天子名义统治下的礼法制度和政治体制,而且也彻底摧毁了在旧体制和礼法保护下存在的道德体系。此外,兵家最事功利。兵家最重实际,故从不讳言利,尉缭认为军队务要发能中利,动则有功”,所以兵家看待问题的出发点都是“视利害,辨安危”,选贤任能也要“不时日而事利:在看待利这个问题上,孙武与尉缭高度致,
9、武子所说的“以利动”,也是指从事战争应当以利害关系为最高标准,有利则打,无利则止,一切以利益大小为转移。“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这些都是兵家的用兵原则。事利思想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因为它从根本上划清了与司马法为代表的旧“军礼”的界限。(10)由此来看,起码在战国兵家的战争观中,伦理道德还尚未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到了全社会都重视道德的今天,战争也是道德难以触及的盲区,更遑论数千年前。而在近年来的军事伦理学相关研究中,伦理学似乎有成为万能的趋势,其表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无论中外,言必称军事伦理,如荷马史诗的军事伦理思想伯利克里的军事伦理思想黑格尔
10、军事伦理思想论析等;第二,无论古今人物,皆言其军事伦理思想,如孔子、老子、孟子、荀子、管子、诸葛亮和孙中山等人军事伦理思想的研究论文:第三,不论古今兵书,必言其军事伦理思想,如论述六韬商君书吕氏春秋司马法尉缭子等兵书的军事伦理思想,以上皆为王联斌一人所著。夸张的是,军事伦理思想的相关研究论文虽然较少,但王联斌一人所发表的论文就占据了将近总量的一半,而且绝大多数都由同一期刊所发表,且这一期刊连续数年每期必有王联斌的军事伦理思想研究的文章,甚至在一期就有不止篇。二、军事伦理学内涵探要明确界定军事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建构其学科体系的关键和基础,直接关系到它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创设、发展和实际应用前景。
11、目前已形成的共识是认为现代军事伦理学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现代军事伦理学是研究涉及军事领域道德相关问题的专门学科,不仅涉及军人主体自身的道德建设问题,还广泛地研究战争与和平、热核战争与常规战争、军队建设、国防教育,以及利益集团、政府以至世界范围内的许多与军事有关的道德问题。(11)在对军事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具体认识和学科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对“军事伦理”“军人伦理”“国防伦理”等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解,至今尚有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首先,什么是伦理?战国时人对伦理的理解与今人有何不同?老子认为道为万物本原,将德看作是天地间万物的本性。由此看来,道德是指体现在个人行为中的普
12、遍的道德原则,更多地意味着个人的德行。伦理一词见载于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12),郑玄注曰:“伦,类也。理,分也。叫仑”多代表人跟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人伦”;“理”的本意为治玉,后来引申作分理意。二字连用时,后来常指人们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所遵循的准则。所以说伦理更多代表了社会伦理,庞朴根据出土的郭店楚简,也认为古代儒家思想有个体道德和社会伦理两部分,道德趋向于主观的个体道德,更多代表了实际的道德行为:伦理则意味着对客观社会关系的调整,有较多的理论趋向。(13)以此来看,就伦理本身而言,其实就包含了个体与个体、社会关系调整两层含义。有学者认为伦理即道德即先秦之军礼,并通过对司马法内容
13、的考察后认为其所言军礼虽然兼指法与道德,但其实还是更多的指道德而言。他还就此指出,司马法亦有将礼与法通用的迹象,所谓司马之法,也可称之为司马之礼(14)其实这种说法虽然看似无误,但还需斟酌,因为军礼有军法之意,但礼并不同于军法。左传载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杨伯峻注曰:“军礼犹言军法也。”(15)军礼尚有“礼仪”之意,“将军亚夫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汉书周亚夫传);军礼还有军事典礼的意义,在周代一年四季的军事操练,春季的叫作振旅,夏日芨舍,秋日治兵,冬称大阅,这些都被称作“军礼(16)军礼亦有师旅操演、征伐之礼的含义,作为周代“五礼”之一的军礼,其存在的主要意义就是以
14、军礼同邦国”(17),即以大师之礼征伐那些不驯服的诸侯。所以军礼虽然与军法关系密切,也具有一定军法的意义,但并不完全等同于军事法。此外,周代军礼产生时就与一般意义上的礼制存在较大差异,必须加以区分而不能随意混淆,所以对于军事伦理思想的考察和研究,就要先弄清军礼、礼和伦理之间的辩证关系。周代立国之初,为配合和维护宗周统治的“封藩建卫”等政治制度,以周公旦为代表的统治者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了全面革新,将上古至殷商的礼乐进行大规模的整理、改造,创建了一整套具体可操作的礼乐制度,包括饮食、起居、祭祀、丧葬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纳入礼”的范畴(18)。“既细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兴正礼乐,度制于
15、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史记周本纪)使其成为系统化的国家典章制度和具有实践可能的行为规范,并形成了孔子所景仰的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化,即礼乐成为一套遍及政治、教育、信仰等各领域的重要文化结构,并在其统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礼乐之治。礼乐文化及其制度不仅规定了个体的权利和义务,也调整了当时宗法制下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关系,是祀在政治上全面且系统的制度化。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反映在军事领域,则在以礼乐文化为指导的制度框架卜.形成了相辅相成、互为保障的军礼,并以军礼为指导,形成了相应的符合其时代特色的军事道德。因为军队道德建设离不开一定的道德环境,道德环境能够形成道德群体效应、舆论效
16、应和示范效应,而军事伦理学的创新和学科建设,则直接源于军事主体的道德实践,服从并服务于军事主体的道德实践。(19)道德环境的形成仰赖政治上的安定和统一,大一统中央政权统治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并影响道德环境稳定,进而影响并关系到军事领域礼制建设。换句话说,军事伦理的应用和教育具体表现为伦理道德规范的理论确立和实践遵行,其前提是政治制度的统一和稳定,军事伦理本身可以看作是具有强制性的道德规范,是“道德”成文了的法,也是道德律令。在统中央政权走向没落并解体的过程中,军事伦理同样在逐步瓦解,其解体的时间的过程稍后于政治体制,但军事伦理之建立亦在政治制度重新确立之后,以为新的军事伦理规范必须直至大一统政治制度建立之后方能重新确立,并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亦是该政体意识形态在军事领域上的反映。春秋时期,虽然有人认为当时的礼乐制度已经开始崩坏,但作为天下共主的周天子在政治上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