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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月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八)。A.戴西和莫里斯的法律冲突论B.巴丁的关于法律关系性质的确定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2.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八)理论提升为法律制度。A.直接适用的法B.反致C.法律规避D.公共秩序保留3.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
2、结婚,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0。A.主要问题B.次要问题C.先决问题D.识别问题4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A彳亍为地法B.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C.船旗国法D.船舶所在地法6.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A.巴托鲁斯B.萨维尼C.戴西D库克7.2012年,北京
3、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B)。A.美国法律B.中国法律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8 .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D)。A.华沙公约9 .国际货约C.海牙公约D.国际货协10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D)内予以公布。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18个月11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
4、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八)。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B.作者有生之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的发表之日起50年C.作者有生之年或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以期间较长者为准D.作者有生之年,不论作品何时发表二,多项选择题11.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BCD)A.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B.海商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12.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BD)为其本国法。A.住所地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法院地法D.经常居所地法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
5、系有(ABCD)。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14.我国法律把(AB)都视为侵权行为地。A.侵权行为实施地B.侵权结果发生地C.侵权行为预谋地D.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地方均作为侵权行为地15.我国仲裁法规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三、名词解释16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17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
6、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18 .平行管辖:也称选择管辖、竞争管辖、重叠管辖或公共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可基于原告的合法选择而享有管辖权,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情况。四、简述题19 .简述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答: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如下:Q)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如果各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就不存在法律冲突问题了;(3)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
7、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20 .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答: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有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无效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然有效。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学说的理论根据是:Q)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2)仲裁条款有独立
8、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形式要件和合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合同准据法的规定,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法律或仲裁规则对仲裁条款形式、内容的规定。判断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3)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均可与仲裁条款分开,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五、论述题21 .论意思自治原则。答:Q)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在合同法律关系方面,当事人既然可以依据“契约自由原则按照自己的意志创设某种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他们当然有权自行决定合同应适用的法律;(2)意思自治原则由法国法学家杜摩兰于16世纪创立。杜摩兰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
9、评述一书中作了详尽的阐述。这一原则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成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3)意思自治原则,从意思自治的范围来讲,有无限意思自治原则和有限意思自治原则之分;无限意思自治原则主张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权利是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事实上,绝对的权利和自由是不存在的,主张无限意思自治原则的国家也认为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意思必须合法,不能排除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的适用。第二,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是善意的,有合法的目的。凡以胁迫、欺诈、恶意同谋等方式选择准据法,凡故意规避强行性或禁
10、止性法律规范选择准据法,均属无效选择。有限意思自治原则主张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必须与合同有内在的联系,当事人不得选择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4)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表现选择法律意图的方式有两种:明示的意思自治和默小的意思自治。明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前或在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默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应适用的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支配。六,案例题22.2008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
11、国生有一子。200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1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该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由此可见,本案中,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都可以适用,关键在于确定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因为被扶养人一直生活在中国,其经常居住顺口其监护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都在中国,因此与中国具有最为密切的联系,中国法更有利于保护其权益,故本案应适用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