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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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月国开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按照凡法律所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原则进行的法律调整被称为的法律调整。一般允许型2 .法律意识是社会的直接反映。经济基础3 .一般可以把法的制定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一阶段和确立阶段。准备4 .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三个要素,即假定、处理和o制裁5 .相对确定性规范允许执法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调整,这是产生的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二,单项选择题1.按照法学分类,民法学属于(C)。C.国内部门法学2 .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是(B)。B.规范性调整3 .法的形成的标志是(B)。B.国

2、家的最终形成4 .以下关于法与利益的说法不正确的(D)。D.法对利益的形成、发展有被动的反作用5 .大陆法系建立发展起来的基础是(C)。C.罗马法6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是(八)。A有法可依7 .以下关于法律意识的分类正确的是(C)。C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法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D.根据法律意识的主体不同可以划分为个人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8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不包括(八)。A.法规清理9 .不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是(D)。D.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0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宪行为依其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属于(D)。D.违宪制裁三、多项选择题

3、1 .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核心是(BCD)。B.党的领导C.人民民主D.依法治国2 .规范性调整的优点体现在(ABC)。A.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B.它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C.它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3 .法具有(ABCD)。A.规范性B.阶级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物质制约性4 .以下关于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说法错误的是(ABCD)。A.社会主义法的一部分法律执行社会公共职能,而不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如食品卫生法规B.社会主义法中执行阶级统治职能的那部分法律,如刑法,不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社会主义法中的一部分法律具有阶级性,执行阶级统治职能;一部分法律具有社会性,执行

4、社会公共职能D.社会主义法是由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和执行阶级统治职能的法律构成的一个整体5 .党的政策与国家的法律的区别主要是(ABCD)。A.从制定看,党即便是执政党的政策要取得国家意志的属性,也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被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为法律、法规B.从实施看,党的政策只有转化为法律、法规,才能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证C.从内容看,党的政策没有法律规范那样明确、具体、肯定D.从相对稳定性看,法律比党的政策具有更高的稳定性6 .法律调整的要素包括(ABCD)。A.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C.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D.法的适用7 .我国的立法程序,通常包括(ABCD)。A.法律案的提出8 .法律案的审议C.法

5、律案的通过D.法律的公布8.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有(ABCD)。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8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C.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D.科学的创见性9 .仲裁的特点有(ABCD)。A.仲裁机构一般是民间组织B.仲裁是当事人选择处理争议的方式C.仲裁庭审理案件不公开进行D.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10 .我国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BCD)。A.公民,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B.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C.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D.国家四、名词解释1 .法的体系:是指对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6、。2 .法的实施:是指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3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4 .法律事件:是指法律不把一定后果的产生与当事人的意志相联系的客观事实或现象。五、论述题1 .试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答:Q)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一

7、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不仅指权利的平等,而且包括义务上的平等。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这一原则既体现在法的创制过程中,也体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2 .试述法律义务的特点。答:(1)它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具有法律上的必要性。对于义务主体来说,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而不管主体的主观愿望如何。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就会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2)它是满足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的法律手段。义务人依法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都是为了保证权利人利益的实现。(3)它界定了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范围。义务人承担义务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是有严格的法定界限。对于法定范围外权利人的利益需求,义务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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