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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100CCS C 65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072023代替GB15607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SafetyCodeofpracticeforcoating一Safetyforelectrostaticpowdercoatingprocess2023-12-28发布2024-10-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喷设备及其辅助装置36通风与净化47粉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58操作与维护安全管理5附录A(资料性)各类喷粉室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7附录B(资料性)静电
2、喷粉室排风量(抽风量)计算方法9附录C(资料性)设备器具检查和清理周期10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15607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与GB15607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喷区的范围(见4.1,2008年版的4.1);b)删除了火灾危险区,并统一更改为爆炸危险区(见4.2,2008年版的4.2);c)更改了喷粉室安全指标的规定见4.3.2,2008年版的4.3.2a);d)增加了维保、清理的操作口规定(见4.3.5);e)删除了喷粉作业的厂房要
3、求(见2008年版的4.4.2);f)更改了联锁控制规定(见4.5.3,2008年版的4.5.3、5.1.5、5.1.6、5.1.7);g)更改了防爆、接地等电气规定(见4.7.2、4.8.1、4.8.2,200阵版的4.8.1、4.9、4.10);h)更改了控爆的规定(见5.1.3,2008年版的5.1.3、6.4.4);i)更改了防火花的规定(见5.1.4,2008年版的6.4.7);j)更改了回收装置、净化装置的规定(见6.4,2008年版的6.4);k)更改了筒仓的容器名称,改为供粉桶(见7.2,2008年版的7.2);D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见8.1);m)增加了各
4、类喷粉室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见附录A);n)更改了设备器具检查和清理周期(见附录G2008年版的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1995年首次发布为68156071995,2008年第一次修订;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粉末静电喷涂工艺的基本要求、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通风与净化、末涂料的贮存和输送、操作与维护安全管理等基本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及其设备的设计、安装、作业、维修和管
5、理,也适用于粉末静电喷涂工程的验收。静电流化床法、流化床法及其他流化涂装法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36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T1444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GB1444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
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144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供粉装置powderfeeder能连续均匀地供给喷涂用粉末涂料的装置3.2粉末回收装置powderrecoveryunit专门收集未涂着粉末,并具有气分离功能、能控制其入口的含粉空气浓度小于其爆炸下限值的50%的装置。3.3粉末净化装置afterfilter后过滤器用于捕集粉末回收装置难以捕获的微细粉末,并使
7、排放气体符合排放标准的装置O4基本要求4.1 喷粉区范围喷粉区范围应包括:a)喷粉室、供粉装置(包括循环供粉装置的料输送装置、粉料仓及其卸料装置)、粉末回收装置、粉末净化装置、风机及与其相连的粉末输送管道(包括含粉末的风管);b)喷粉室开口处各方向向外Im内区域;c)喷涂现场存放粉末涂料(应符合7.1的规定)的场所;d)排风管内部、辅助装置和其维护结构内部以及其他有可能产生具有可燃性粉尘云或堆积状粉尘的区域。4.2 喷粉区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421喷区按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应按GB50058的规定划分,各类喷粉室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参见附录A04.2.2喷粉区同时符合以下规定时,可
8、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a)粉末回收装置、粉末净化装置、排风系统与喷系统联锁(回收装置、净化装置、排风系统故障或不运行时即停止喷粉作业);b) 4.3.2、4.5.2、5.1.3、6.4C)和第8章的规定;c) GB50058.GB14773和GB15577的相关规定。4.3设计43.1粉末静电喷涂工艺设计,粉末静电喷涂设备与器械的研制、设计与制造应符合GB6514、GB15577.GB50016.GB50058.GB55037、GB12158的相关规定。1.1.2 喷粉室安全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a)除喷枪出口等局部区域外,喷粉室内悬浮粉末平均浓度(即喷粉室出口排风管内的浓度)小于其爆炸下限值的5
9、0%,未知其爆炸下限(LEL)时,其最高浓度不大于10gm3;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不大于8mg11;c)喷粉室开口面保持负压,平均风速在0.3ms0.6ms;d)喷枪和被喷涂工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保护措施。1.1.3 喷区地面应采用不燃或难燃的防静电、不发火花的材料铺设。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凹槽。1.1.4 喷区应保持一定的湿度,连续喷涂的喷粉区空气相对湿度应不小于40%1.1.5 喷粉室、管道及其辅助装置应配置检查维修或清理口,水平管道应每间隔6m设置一个维修口或清理口,如因结构等原因不能设置时,应采取相关措施用于维修、清理。1.1.6 在人员操作区的每个操作面间隔6m处,
10、应配置紧急停止按钮。4.4 场所4.4.1 1粉末静电喷涂作业与喷漆作业如设置在同一作业区内,其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GB14444.GB50058的相关规定。4.4.2 喷粉作业场所应符合GB6514的相关规定,其建筑物应符合GB15577、GB50016.GB55037及GB50058的相关规定。喷粉作业区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4.4.3 喷粉作业应在符合第5章规定的喷粉室内进行。4.4.4 喷粉室应布置在不产生干扰气流的方位上,并应与产生或散逸水蒸气、酸雾以及其他具有黏附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等介质的区域隔离布置。不应布置在有明火或产生火花的区域。4.4.5 喷粉室不应
11、兼作喷漆室。4.5 防火、防爆4.5.1 喷粉室内所有接触粉末的工件、器具、装置,其表面温度应低于所用粉末引燃温度28。C以上。4.5.2 喷粉区内遵循以下规定:a)应按GB50140要求配置灭火装置,不应采用使粉末涂料外逸的灭火方式;b)不应存在发火源、明火、产生火花的设备及器具;c)应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撞击或摩擦而产生火花o4.5.3 自动喷粉室内应配置火焰探测及报警装置,并应与粉末回收、粉末净化、供压缩空气、工件输送、电源、消防等装置联锁,当报警装置报警时,应停止喷涂,自动停止粉末回收、粉末净化、供、压缩空气、工件输送等装置的使用,并启动消防装置。4.6 照明喷粉区应采用防尘型冷光源灯具照
12、明,应符合GB12367、GB50058的规定。灯具、防尘隔板应符合以下要求:a)采用固定式灯具作光源;b)用隔板将灯具与喷粉区隔开,隔板密封安装;c)隔板选用不易破损的、不燃或难燃材料;d)隔板上的沉积物厚度不影响规定的照度;e)喷粉区中无法采用防尘措施的区域及21区内的照明,采用防爆灯。4.7 设备4.7 .1所有设备应满足工艺安全要求,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GB5083的相关规定。4.7.2 21区、22区内,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防尘(隔尘)型电气设备,且选型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4.7.3 21区、22区内,接触粉体的所有设备表面温度应不高于粉末的软化点温度,电气设备表面温升应符合G
13、B50058的规定。4.8 电气、静电接地4.8.1进入喷粉区内的电气线路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4.8.2喷粉区内所有导体都应可靠接地,每组专设的静电接电体接地电阻应不大于IOoQ,带电体的带电区对大地总泄漏电阻应不大于IXIO6Qo挂具应确保工件接地电阻不大于IXIo6Qe也可采用静电消除器消除工件的积聚电荷。5喷粉设备及其辅助装置5.1 喷粉室及其相连管道5.1.1 喷粉室及其相连管道应采用不燃、难燃的材料制造。5.1.2 喷粉室室体及通风管道内壁应光滑无凹凸缘;应保持喷室及其系统内不积聚粉末,未涂着粉末应有序导入回收装置。5.1.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刚性粉末回收装置、粉末净化装置
14、、供装置和基本封闭的喷粉室应采取控爆措施,控爆措施应符合GB15577的规定。不应单独使用隔爆装置。5.1.4 喷粉室内静电喷涂器(枪)的电极与工件、室壁、导流板、挂具以及运载装置等设施应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5.2 辅助装置5.2.1 烘干室应符合GB14443的相关规定。进入烘干室的工件不应受到撞击、振动、强气流冲刷。5.2.2 烘干室内工件上每千克粉末应补充不小于Iom”在一个标准大气压、温度为20。(:的状态下的空气量)的新鲜空气,空气中粉末浓度应符合4.3.2a)的规定。5.2.3 烘干(固化)室的结构应便于清理积粉。5.2.4 回收、供粉、筛粉等设备应符合4.7、4.8的规定,其
15、中回收装置应同时符合6.4的规定。5.2.5 供筛粉装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并应采用粉末不外逸、不易积聚、易清理的结构形式。5.2.6 风机的轴承和其他运载设备的部件应设置防止粉尘侵入的防护装置。5.2.7 静电喷粉枪及其辅助装置应符合GB14773的要求。5.2.8 自动喷涂机(包含往复机、机器人等)应符合4.7、4.8的规定。6通风与净化6. 1通风、回收、净化装置应符合GB6514和GB15577的有关规定。6.2 喷粉室的排风量应从控制粉尘浓度与防止粉尘外逸两方面计算并取其中的大值,且应附加5%10%排风系统漏风量,并确保喷粉室符合4.3.2a).b)、C)的规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最大出粉量需要考虑所有自动、手动喷枪的最大出粉量,上粉率需要考虑工件的复杂程度,悬浮粉量需要考虑工件不连续、工件形状及大小变化等情况;b)开口面积包括所有自动与手动操作面开口面积、工件进出口(含输送装置出入口)面积、工艺及其他孔洞面积。6.3 应在喷粉室铭牌上标明排风量。排风量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