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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垫江县2023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西山村高台地区饮用水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庆垫江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发包人)与(下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垫江县2023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西山村高台地区饮用水项目2 .工程地点:重庆市垫江县西山村3 .工程内容:西山村高台地区:新建力能泵站,修整西山村1社、2社高位水池各一座,新建西山村1社提水管道4110m,新建西山村2社提水管道2120m,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合
2、同工期开工日期: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工期:6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1、技术规范及图纸:承包人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设计报告、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组织施工。2、验收标准及质量等级: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并验收合格。3、发包人委派的监理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督工作。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四、合同价款1、承包人的中标总价为人民币:633042.66元(陆拾叁万叁仟零肆拾贰元陆角陆分),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完工后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2、本工程应交纳的税费和保险费
3、,以及施工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临时用地、承包人驻地建设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五、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农商行-垫江支行,户名:垫江县财政局-水利局,账号:OOo,打款时必须备注:垫江西山村高台地区饮用水工程履约保证金,留打款依据。(二)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使促乙方更好地履行合同,甲方必须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假若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为
4、全垫资工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造价3%的质量缺陷保证金后,余下的工程款待县上资金下达后付清。质量缺陷保证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质量缺陷保证金。七、双方代表发包人委派为业主现场代表;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因素外不得变更。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文件均以其代表签字认可为准。八、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违约责任(一)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承包人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未按期进行最后支付,未付款不计利息。(二)承包
5、人违约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2、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其分包合同,已实施的分包工程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为此须向发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3、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施工作业时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在施工现场,每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果因特殊情况
6、需要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工程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承包人须承担人民币人0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超过合同工期览日历天仍未完工并将合格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并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皿幽元。6、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必须自费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发包人根据情节轻重处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包人0元/次;承包人超过限期正天仍未
7、整改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发OOO元。7、终止合同后发包人将重新选择承包人,重新选择的承包人有权使用原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处理(工程估价、拖期损失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等)在全部工程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由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款应扣除承包人按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转包及违规分包除外)。十、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设置规范
8、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区域内因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人员和财产、通行车辆和行人等安全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合同文件组成及顺序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安全生产合同);2、抽选招标文件;3、中选通知书;4、抽取申请书;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工程量清单;7、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以上文件互为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工程质量、进度、合同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问题以监理的解释为准;工程款支付以发包人解释为准。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柒份,发包方执四份,承包方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附件1、工程量清单;2、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重庆垫江水务有限公司承包人: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街道人民西路6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2023年月日(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2023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垫江县2023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西山村高台地区饮用水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重庆垫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10、”)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 .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1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
12、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
13、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
14、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 .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关部门认定责任。4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 .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发包方肆份,承包方叁份。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3年月日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