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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24年2月22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认定。为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度和2024年至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1月1日-2024年2月21日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申报认定(1)申报人员范围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四类人才条件,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1日从省外或国(境)外引进、且实际到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已申报认定的不重复申报)。本省培养、柔
2、性引进的不在本认定范围之内。(2)申报材料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服务合同。2,所获人才工程项目等荣誉称号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或调令、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申报程序1 .用人单位组织申报。各用人单位对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相应条件,组织引进人才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2 .审核推荐。各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3 .评审认定。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人才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报送省委人才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4 .反馈名单。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根据评审认定结果,向相关用人单位反馈名单,高层次人才凭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二、2024年2月22日(含)至今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申报认定(1)申报人员范围1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五类人才条件,2024年2月22日(含)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的人才,包括将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社保挂靠除外)其中之一转入江西的高层次人才,或在江西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成果在江西转化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全职录用的省内博士后科研平台出站的博士后或
4、本省高校培养的博士(不含在职和定向委培的博士)。2 .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五类人才条件,2024年2月22日(含)以来从省外柔性引进的、在我省工作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在我省转化落地且成效显著的高层次人才。(2)申报材料1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2 .所获人才工程项目等荣誉称号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或调令、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3 .注册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须为2024年2月22日之后)、公司(董事会)章程等材料,以及近半年公司为员工缴纳会)章程等材的流水以及企业所得税缴纳证明。4
5、 .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服务合同,与省内企事业单位合作的研发项目、科研成果,人才飞地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的流水(如无法提供请注明理由),以及固定办公和科研场所、稳定的经费来源和科研团队(需满足实际运行1年以上,固定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常驻科研人员5人等条件)和省内企事业单位建立或实际控制“人才飞地”的佐证材料。5 .从省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服务合同外,还须提供在我省工作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在我省转化落地且成效显著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以及转化情况简介,成果获奖证书等)。(3)申报程序1.组织申报。各用人单位对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相应
6、条件,组织人才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向主管部门申报。个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按属地关系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报。2 .初审推荐。初审推荐工作由各地组织人社部门、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负责实施,逐级报送。各地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引进的第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的初审和推荐,以及第五类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上报备案;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初审和推荐;省教育厅负责省管民办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初审和推荐。3 .评审认定。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人才进行评审,研究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报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4 .反馈名单。省委人
7、才办、省人社厅根据评审认定结果,向相关用人单位反馈名单,高层次人才凭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2024年2月22日(含)以来引进特定人才的申报认定(1)申报人员范围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特定人才条件的,2024年2月22日(含)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顶尖人才和特殊人才。(2)申报材料1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2 .对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等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优势产业升级急需或在新兴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3)申报程序1 .申请动议。各用人单位对照
8、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相应条件,组织人才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向省行业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申报。2 .审核推荐。省行业主管部门和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 .考察论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考察论证,提出支持意见。4 .研究认定。论证意见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呈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 .反馈名单。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根据审定结果,向相关用人单位反馈名单,特定人才凭此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四、有关要求1.在江西以法定代
9、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但尚未运营投产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省外柔性引进在我省工作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尚未转化落地且取得显著成效的高层次人才,可延期申报。各地、各单位要对注册创办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从省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采取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2 .人才申报审核认定工作采取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国家重大人才计划、中宣部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人才,采取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方式进行申报和审核认定;其他人才采取线上方式申报认定。线下人才申报,由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直单位及中央驻赣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采取点对
10、点的方式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相关材料须按秘件管理,采取机要方式邮寄或安排专人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线下申报材料在“人才江西网”首页的“人才认定专区”中下载。3 .线上人才申报,在“人才江西网”首页的“人才认定专区”进行,由人才自行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或者由用人单位注册法人账号,代人才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步骤见人才认定系统操作手册(申报端)(“人才认定专区”中下载)。4 .线上单位审核认定,在“人才江西管理平台”中进行,人才审核认定流程见附件Io各地各单位账号已批量注册,申报单位审核账号见附件2,审核单位账号见附件3,初始密码均为123,首次登录须修改密码。详细操
11、作方法见人才认定系统操作手册(审核端)(在“人才认定系统后台一一人才认定一一人才认定审核”页中下载)。5 .各地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须根据需要先行创建并分发下辖(属)企事业单位账号,后组织下辖(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线上申报。未被创建的企事业单位,其人才在线上申报时将无法选中该单位并提交审核。6 .各地各单位请于10月31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初审(审核)推荐工作。各地组织人社部门请于11月15日前完成第五类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备案工作。自本轮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地、各单位结合季度引才通报工作,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人员范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申报方式,在季后首月10日前完成线上人才
12、申报认定工作。线下申报材料(盖公章PDF版)须在季后首月10日前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7 .各地各单位高层次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给予取消引进资格、追缴奖励补贴资金、通报批评等处理。各地各单位要强化人才信息安全意识,杜绝在人才认定系统上传涉密或敏感信息、图片、文件、资料等。附件:1.人才江西一一各单位人才认定审核流程附件:2.人才江西一一申报单位账号汇总表附件:3.人才江西一一审核单位账号汇总表附件1各单位人才认定审核流程省直单位及中央驻赣单位人才认定审核流程见下:省属高校:用人单位审核一一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民办高校:用人单位审核一一省教育厅审核一一省
13、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直属高职院校: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一一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用人单位审核一一省人社厅审核一一省委人才办审核;其他省属国有企业:用人单位审核一一主管部门审核一一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省级科研机构:用人单位审核省人社厅审核一一省委人才办审核;省属高校附属医院:用人单位审核一一主管部门审核一一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省属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一一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中央驻赣单位:用人单位审核省人社厅审核一一省委人才办审核;设区市人才认定审核流程见下:省市共管高校:用人单位审核设区市人社局审核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市级国有企业、直属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设区市人社局审核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县级国有企业、直属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区)人社局审核县(区)委组织部审核设区市人社局审核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个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审核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设区市人社局审核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省人社厅审核省委人才办审核。注:五类人才在设区市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人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