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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创建省级“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的实施方案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崇尚集约建房”县(市、区)、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实施成效要素的通知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市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关于印发2022年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省级“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导,围绕集约建房,突出主题特色,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全面
2、开展省级“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创建,建立健全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建管并重,高质量打造具有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二、目标任务全面开展省级“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创建工作,建设期为2年(2022-2023年)。2022年,基本满足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基本完成裸房整治。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裸房整治;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的集中连片“集约建房”示范小区。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乡镇(街道)要分别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发动群众、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省级“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创建。(二)组织实施各乡镇
3、(街道)要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职责,逐项明确任务目标、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村、到岗、到人。坚持高位推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定期组织会商研究,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崇尚集约建房”创建工作。(三)验收总结1 .每年11月由县级考核组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崇尚集约建房”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 .2022年12月和2023年12月,对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崇尚集约建房”县样板建设实施成效要素进行自查总结,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四、重点工作(一)整治既有裸房1建立清晰台账。各乡镇(街道)重新摸排并建立既有裸房台帐,并在2023年6月底前
4、基本完成整治。完成时限:台帐于2022年7月15日前统计完成,年底前完成整治计划任务的60%以上,2023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3 .开展房屋风貌整治。实施外墙、平改坡、房前屋后周边环境等风貌整治,确保裸房整治效果明显,有效提升全县村庄风貌。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4 .建立裸房整治正向激励机制。对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帮助村民争取裸房整治信贷支持,乡镇(街道)给予适当补助。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村信用合社联社、各乡镇(街
5、道)政府(办事处)(二)新建农房集约用地保障1 .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各乡镇(街道)要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农民建房用地需求调查,并建立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台帐。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县域村庄布局规划,2022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48个,2023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31个,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并统筹安排农房建设用地指标。同时,要结合村庄规划,统筹安排农房保障用地指标,合理预留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空间,在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少占耕地的前提下,确保基本满足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推进农房建设集约节约。完成时限:2022年底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2 .整理村
6、庄建设用地。根据村庄规划,对空心房、老旧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进行整理和拆除,腾出空间盘活更多的农房建设用地,实现集中连片集约建房。完成时限:2023年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三)新建农房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1 .加强审批监管。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建筑风貌管控“带图审批”制度,出台具体操作办法,将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管控纳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内容和批后监管内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建房贷,协调“团购”设计单位降低设计费,建立健全新建房规划设计保证金等各项配套措施。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
7、政府(办事处)2 .加强过程监管。重点围绕新建农房建筑立面图集明确的“七要素”管控要求、施工关键节点及竣工验收环节质量安全有效管控,建立农房建设信息监管平台,及时将审批后的新建农房信息纳入系统,并由综合网格员将建房信息按主要施工节点上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配备专业力量,各乡镇(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专业管理力量,短期无法到位、采取其它方式配备的乡镇(街道),应确保在建农房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均有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到场对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进行巡查指导,并对质量安全问题提出专业性巡查指导意见。县住建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加强批后监管,逐幢跟踪监督,严格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
8、量批放、施工关键点巡查、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四到场”制度,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前期至少到场察看一次,分管领导要确保“四到场”。采取切实有效方式加强农房风貌管控,探索建立新建农房规划设计保证金制度,约束村民按照农房立面图集规范建设。对违反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的要加强执法检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3 .加强工匠管理。成立县工匠协会,制定农村工匠评价办法,并将创建省级“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相关制度纳入工匠培训、考核、评价内容。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制定镇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计划并加以指导推
9、动,提供专业服务。同时,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相应培训责任,确保2022年实现所有农村工匠基本轮训一遍。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公司或农民建房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加强工匠组织管理和农房建设管理,强化质量安全内控机制。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善工匠管理办法,年底前对全县农村工匠完成一轮全覆盖培训O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4 .加快集镇示范街区建设。2022年实施十方镇、中赤镇集镇示范街区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实施3个乡镇,主要围绕污水垃圾治理、主街道改造提升、既有建筑整治、杆线整治、绿化提升、农贸市场秩序管理、地域文化、公共空间等内容开展,塑造类型有别、韵味各异的集镇风貌,
10、提升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十方镇、中赤镇集镇示范街区提升改造,2023年底前完成3个乡镇的集镇示范街区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乡镇政府5 .打造集中连片“集约建房”示范小区。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开展的“环梁野山、环千鹭湖、环六甲水库”三大示范片示范村建设,统筹各项资金和项目,推动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个以上的集中连片“集约建房”示范小区,达到“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风貌、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统一纳污、统一管理。2022年重点推进十方镇三坊村同心园小区、岩前镇大布村新时代农村社区、城厢镇文溪村住宅小区等示范小区建设,实现2022年底前初见成效。
11、创建一批美丽庭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县乡村风貌提升。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完成。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妇联、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6,加强宣传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好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发放宣讲,在新建农房现场立置或悬挂(张贴)施工公示牌,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建筑立面图,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开展“崇尚集约建房”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因地制宜适度集中建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完成时限:常态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新建农房集约用地、建筑风貌、质量安全管控,以及技术指导服务、环境物
12、业管理等,出台一套行之有效的管控服务机制,推动“崇尚集约建房”常态化、特色化。1.技术指导服务。要建立农房设计指导机制,广泛宣传建筑立面图集,提供与农房设计有关的咨询服务。完成时限:2022年8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2建立健全制度。成立村(居)集约建房党群理事会,完善工作成效考评。建立农房管理信息化平台,出台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平改坡等)建设杆线规整指导意见。完成时限:2022年10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工信科技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3,召开现场推进会。县政府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工作推进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
13、典型经验做法,全面推动既有裸房整治、新建农房“带图审批”、建筑风貌和质量安全管控、打造集中连片示范小区建设等工作。完成时限:每半年召开一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县“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专班,挂靠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人主抓,共同推进示范县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主责、镇村主抓、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乡镇包村领导挂钩、驻村干部蹲点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确保取得实效。2
14、,强化技术支撑。由县住建局负责,委托县建筑业协会保障师资力量并提供教材,为乡镇(街道)开展镇村干部和工匠培训提供师资支持。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两违”综合整治等工作确保建筑质量安全,并做好“两违”巡查管控。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城乡规划院规划帮扶单位作用,对我县已公布的新建农房推荐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指导帮扶,通过提供“陪伴式”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示范县建设。3 .落实资金保障。落实村民自筹为主、政府奖补为辅的投入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裸房整治资金筹措力度,统筹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资金,并积极发动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县财政局适当补助,鼓励对接金融机
15、构为村民建房和裸房整治提供金融支持。4 .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建设。开展“崇尚集约建房”移风易俗行动,将农村建房“一户多宅”“贪大求洋”“建半拉子房(裸房)”、私搭乱建以及乱丢垃圾等现象整治纳入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改变村民建房“长高长胖”“批小建大”的意识习惯,培育集约建房新风。5.严格督查考核。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完成情况进行月通报。附件:1.县创建“崇尚集约
16、建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 .省住建厅考评验收“崇尚集约建房”县实施成效要素3 .县裸房整治工作具体要求4 .县乡镇裸房存量摸底汇总表5 .县乡(镇)村(居)裸房整治验收表附件1县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民住房条件,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创建“崇尚集约建房”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一、人员组成组长:于海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组长:钟发贵县政府副县长马金良县政府副县长(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县政府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工信科技局、妇联、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通信管线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