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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关于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四篇()自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意见以来,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在县发改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对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单位的三个方面16项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2项,正在整改4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通报如下:一、问题整改情况(一)涉粮隐患纠治不力,粮食系统风险防控有漏洞,不正之风依然存在1.超额损耗问题突出,储存事故多发频发。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出库政策性粮食31单超额损耗问题中,
2、市纪委监委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的10条巡察问题线索中涉及19单,县纪委监委全部立案调查,目前已结案问题线索涉及5单。其中:XX宝粮粮油企业集团肖旗分公司原经理XXX因2单超额损耗较大储存事故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XX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杨庄分公司经理郭延卫因1单超额损耗一般储存事故和1单较大储存事故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XX县石桥镇豫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崔建立、何全意因1单超额损耗较大储存事故责任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其他12单超额损耗问题经县粮储中心党总支详细调查,考虑自然损耗、水分减量(依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数据)等因素,有3单损耗在正常范围之内,另外9单为一般储存事故。其中:XX县杨庄谷
3、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3号仓超额损耗2.04吨,4号仓超额损耗1.92吨;XX县高庄谷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号仓超额损耗0.166吨,2号仓超额损耗0.931吨,3号仓超额损耗0.887吨,4号仓超额损耗0.125吨,5号仓超额损耗0.071吨,6号仓超额损耗1.384吨,8号仓超额损耗3.654吨。县发改委下发关于对XX县杨庄谷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和高庄谷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X发改办(2022)65号),要求县粮食系统所有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履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管理主体责任。为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管理各项政策,切实杜绝超额损耗和粮油储存事故
4、发生,县发改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X发改办2022)47号),对政策性粮食监督工作任务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2 .变相规避政府监管,出台政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发改委、粮储中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原XX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X政文(2022)42号),明确规定由县发改委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改变县级储备存储地点。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县支行、县粮储中心监督承储企业
5、严格按照县级储备有关出库、入库标准,完成县级储备改变存储地点任务。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落实。3 .“打白条”拖欠群众售粮款、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对肖旗粮所、XX县闹店镇金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和XXXX国家粮食储备库拖欠加价收购费用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XXXX国家粮食储备库于2015年违反政策加价39198元收购5户托市粮,相关款项已于2022年3月全部支付完毕。XX县闹店镇金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14年托市粮收购期间加价费用尚有19户195294.87元未支付。因企业托市粮全部出库,目前无经营收入,已制定还款计划,积极盘活现有闲置粮库,5年内偿还拖欠
6、加价收购费用。肖旗粮所2014年托市粮收购期间加价费用仅在财务账上找到1人(闫红恩15000元),且以借款形式入账,计划年底前支付。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X发改办(2022)47号),明确要求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期限、敞开收购、质价标准、收购资金管理、验收入库、风险防控等要求,既不能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损害国家利益,同时明确了严格责任追究具体措施。4 .粮食系统国有资产使用不严格,存在流失现象。(1)违规出租土地,造成土地资产流失严重。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由县国资局党委牵头,县粮储中心党总支配合,对7家存在土地流失问题的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20
7、00至2015年,原XX县赵庄粮食管理所等6家企业,采用长期租赁、违规转让或开发等方式,合计24次对国有土地进行违规处置,合计减少土地面积18348.02平方米。2017年我县修建花卉街时,占用XXXX国家粮食储备库西环库点土地11.oO平方米。以上共涉及7宗土地,共计减少土地面积19448.02平方米。县国资局正在逐项拟定方案,近期报县委国资委会议研究。其中: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赵国献因签订30年租赁合同出租2385平方米土地及附属仓库、用1245平方米土地及仓房抵偿债务等违纪违法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资产收回、租赁合同调整事宜正在进行。
8、XX县闹店镇金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经理潘俊杰因多占企业土地等违纪违法问题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县国资局出台了XX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大清查活动,严查涉粮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内部资产清查台账,并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整改时限:2022年9月30日(2)机械设备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县粮储中心党总支组织对8家国有粮食企业20项机械设备类资产有账无物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向县委国资委报送了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县粮食系统部分资产有帐无物问题整改事宜的请示(X粮储总支(2022)23号),建议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
9、销有限公司账面价值82267.5元篷布、XX县大营镇桓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账面价值18000元篷布、原XX县肖旗粮所账面价值25395元帆布作为消耗品,由相关企业予以正常销账;找到实物的XXXX国家粮食储备库账面价值16251元环流熏蒸机、XX县大营镇桓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账面价值1400元水分表已无法正常使用,由县粮储中心党总支负责组织评估,评估后依法依规予以报废;其他15项有账无物资产因购置时间较长,已达到报废年限或已处置,建议作为遗留问题直接进行销账处理。待县委国资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具体落实。县国资局出台了XX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国有资产大清查活动,严查涉粮资产管理薄弱环节,
10、建立内部资产清查台账,并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二)落实国家粮食仓储管理规定不力,执行涉粮政策制度有漏洞,粮食存储安全有差距1.执行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不严格,违反轮换周期规定。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县发改委、粮储中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原XX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文2022)42号),明确规定县级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优先安排轮换储存时间较长或者接近不宜存的县级储备。县级储备储存年限一般为3-5年,以4年储存周期轮换为主。下一步将严格贯彻
11、落实。2.储粮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日常精细化管理有差距。(1)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测不严格。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X发改办(2022)47号),明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档案,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确保检验手续齐全,配备必要的快检设备,做到“一车一检”。二是县粮储中心党总支于2022年3月组织全县粮食系统保化人员开展了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专题培训,并对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指标检测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所有保化人员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提高检测能力水平,为有效防止不合规粮食进入政策性库存及口粮市场,保障储粮安
12、全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基础。(2)部分入库粮食杂质含量有超标现象。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已组织对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7号仓、前营分公司1号仓进行翻仓作业。其中: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7号仓由中储粮平顶山直属库取样,经驻马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2月14日检测,杂质指标为0.5%;前营分公司1号仓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录像取样,经驻马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2月24日检测,杂质指标为0.5%;均符合国家二级小麦杂质要求标准。为加强政策性粮食全流程监管,杜绝杂质超标现象发生,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工
13、作的意见(X发改办2022)47号)。同时县粮储中心组织保化人员开展了2022年第一期安全储粮业务培训,今后将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活动,提高粮食系统整体业务水平。(3)库存粮食保管不善,有老鼠粪便、虫蚀等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一是经县粮储中心党总支研究印发了关于对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前营分公司保管员李新国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X粮储总支(2022)6号),对未严格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相关规定,玩忽职守,失职失责人员予以处分。二是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已组织对XX县石桥镇豫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1号仓、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
14、司前营分公司1号仓进行翻仓作业。其中: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前营分公司1号仓、XX县石桥镇豫仓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1号仓经取样检测,均符合国家二级小麦不完善粒指标要求标准。三是县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X发改办(2022)47号),明确发改委牵头,会同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XX分行、粮储中心对质量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以致不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政策性库存或流入口粮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为提高保化人员技能,县粮储中心党总支组织国有粮食企业化验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同时要求其他储粮企业举一反三,落实巡察管控措施,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15、。(4)违规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经县粮储中心党总支调查落实,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8号仓、XXXX国家粮食储备库16号仓、周庄库点4号仓均存在违反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违规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情况。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印发了关于对XX县商酒务镇恒宝粮食购销有限公司、XXXX国家粮食储备库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X粮储总支(2022)9号),责令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为明确严禁违规使用化学药剂,严禁粮面直接喷洒马拉硫磷等违规药物行为,确保原粮安全,县发改委(XX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粮食企业化学药剂使用管理的意见
16、(宝粮(2022)3号)。(三)粮食系统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1.县粮储中心履职尽责不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到位。(1)落实改革要求有差距。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印发了关于定期向县发改委党组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意见(X粮储总支(2022)17号),明确县粮储中心党总支在县发改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县发改委党组报告工作。二是县发改委、粮储中心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原XX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宝政文2022)42号),明确规定由县发改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县人民政府请示下年度轮换计划。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粮储中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