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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必守底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也是全党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基本规范。作为党员干部和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正确把握精神实质,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时刻刻用党的纪律要求约束自己,切实树立好讲政治讲党性、守纪律守规矩的好榜样。一、在尊崇党纪中保持思想警醒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条例就是“铁一般”的纪律,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把贯彻条例、遵守党的纪律,作为一种
2、自觉、一种习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无条件的自觉执行。要心存敬畏。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敬畏规矩是一种信念、一种素质、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修养境界。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一再启示我们,敬畏法纪者,一定会受到法纪的保护;藐视法纪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作为共产党员,我们要时刻怀着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的一种敬畏之心,不能为所欲为、无所顾忌。要心装纲纪。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深入学习条例,了解党的纪律,熟悉党的纪律,牢记党的纪律,才能真正落实好纪律要求,做一名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一位在监狱工作的同志讲,党员干部犯法服刑后,他们看什么最认真呢?看刑法,看党纪处理条例。
3、有的甚至一个个字地看,把重要的条文工工整整地抄写在笔记本上。但到监狱里学习法规,再认真也还是有点晚了。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时刻记住哪些是不可触碰的“雷区”、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心怀戒律。如果说“不学法不懂法”是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的托词的话,那么“不把法纪当回事”才是他们最真实的想法。关于违纪违法的代价,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原局长靖大荣很早就已经给我们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友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每名党员都要念念不忘,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抓不好纪
4、律规定落实是失职,出了问题要被问责。二、在强化监督中筑牢拒腐防线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名党员都要认识到,监督是“安全阀”,多一道监督就多一分保险系数;监督是“过滤器”,多一道监督就会过滤掉一些不健康因素;监督是“亮分牌”,多一道监督就会多一分公信度。要正确对待监督。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不让人说话,总有一天要唱霸王别姬”。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是约束言行的紧箍咒,而是成长进步必不可少的防护网。我们应当有“不怕批
5、”的思想境界,有监督越及时对自己成长进步越有利的阳光心态,切实把监督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反思自己,自觉扬长避短;当作一种动力,从中识辨差距,校正努力方向;当作一笔财富,在接受批评中总结教训、积累阅历、砥砺意志、锤炼修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要勇于接受监督。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严格的监督和严肃的批评意见虽然不中听,但毕竟是忠言、良药,听了、吃了对自己有益无害。我们接受监督就要敢于把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对人、财、物权的监督;敢于把“两个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置于“大庭广众”中,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把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报告表”上,开
6、诚布公接受监督。同时,我们每个人都要负起监督他人的责任,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及时“扯袖子”,决不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要真正见到行动。对待监督应当立言立行,不能嘴上欢迎“监督”,一触及自身问题就暴跳如雷;也不能暂时表示愿意接受监督,一有适宜的环境便我行我素;更不能对来自下级或群众的监督不情愿、不接受,甚至耿耿于怀、打击报复。对来自监督的批评意见,要欢迎而不能反对,要鼓励而不能打击,要亲近而不能疏远,通过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纠正偏差、防患未然。三、在自律养德中加强党性锤炼俗话说,“祸起于不忍,错缘自疏放。”它告诫我们,再大的祸事,起因都是因为一时不能忍耐,所以凡事不可不谨慎。大凡错误的铸成,都是由于平
7、时的疏忽和放纵所积累起来的,必须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做到谨言慎行。概括起来讲,就是要坚持做到“三慎”:要慎初。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认为“偶尔放松一下”没啥了不起,甚至拿“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原谅自己,殊不知有了第一次的尝试,就会出现第二次的默认、第三次的麻木、第四次就顺其自然、心安理得,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走上不归路。要做到慎初,就要抗得住生活中的寂寞,抗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酒、色、利、禄的诱惑,抗得住歪理邪道的袭扰,抗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善于在似是而非中分辨是非,善于在良莠混杂中鉴别美丑,善于在似醒非醒中保持清醒,防止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要慎微。小事小节并不小
8、,小事里面有政治,小事里面有原则,小事里面有纪律。我觉得要克服三种心态:一个是认为不良习惯嗜好人人有、有点也不丑,不必大惊小怪;另一个是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不会出大格,由于自信而放松警惕;再一个是认为对党和人民贡献大,生活上有点小毛病是鸡毛蒜皮不算啥。要慎独。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突出强调了“慎独”的重要意义,告诫我们要忠诚积极、襟怀坦白,“即使在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可能的情况下,也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要做到慎独,就必须筑牢拒腐防诱的思想防线,近酒色而不心迷的道德防线,照章办事的法纪防线,做到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自觉,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在组织管
9、不到的时候也能十分谨慎。清风凉自林谷出,廉洁缘从正气来。条例的清风不只送来了凉风习习,还带来了廉风徐徐。廉刻心头,常沐春风。愿清风常吹,吹散雾霾和混浊,吹亮我们的心田;让廉风常在,告别奢华和腐败,照亮我们的人生。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但“打老虎”“拍苍蝇”,而且十分注重制度建设,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大以来,二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说明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完善。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必须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运用好条例。守纪要拘于小节。新修订的条例一共142条,在原条例的基
10、础上有新增、融合、修改,具有更强的政治性,更加细致,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地列了出来,因而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了。学习新条例,是对所有党员的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使我们党员的一言一行有章可循有纪可依,也时刻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要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让家庭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预防要时刻重视。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未病”当作“
11、有病”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执纪要内含厚爱。“好干部是管出来的”,我们纪检干部在执纪的过程中,始终要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
12、错或少犯错。学习要用于实处。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近段时间,通过学习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
13、执行发挥重要作用。下面,结合这段时间的学习,浅谈几点体会。一、通过学习,深刻认识条例重要意义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团结带领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起着重要作用。对于防止和避免“以言代法”、“以言代纪”现象的发生,力戒党纪处分的随意性,维护党纪处分的权威性、严
14、肃性和统一性,具有重要意义。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领导,我认为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政治信仰,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尤其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三、通过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一名新时期政法干警,要严守底线,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滥用职权、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不利用领
15、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提篮子打牌子”。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领导,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庭室干警纪律作风和“八小时外”的监管,注重家风建设,严格约束家人亲戚抵制不良之风,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干警。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
16、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坚强决心。我们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全面深入学习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将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各个环节中,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一,要坚决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修订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规矩和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要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当好坚定的执行者、坚决的捍卫者,真正把纪律和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