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国开法学、法律事务专本科《经济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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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1月国开法学、法律事务专本科经济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下列经济法的渊源中,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C)。A.规章B.单行条例C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条例2 .构成经济法律关系性质的第一要素是(八)。A.主体B.客体C.内容D行为3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D)。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4.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C)。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审计署5 .下列证券

2、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D)。A.汇票B.支票C.货运单D.股票6 .美国第T阪托拉斯法是(B)。A.克莱顿法B.谢尔曼法C.联邦贸易委员法D.威尔逊海关法7 .产品质量认证实行(B)oA.强制企业申请认证原则8 .企业自愿申请原则C.企业统一认证原则D.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相结合原则8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D)的赔偿金。A.2倍B.4倍C.5倍D.10倍9 .关于政府定价的听证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B)。A.该听证是一种法定听证、正式听证B.举行听证会应当由按定价目录负责管理的部门主

3、持C.听证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消费者、经营者、有关方面的代表和专家D.听证会征求意见的对象不但是政府有关部门,更重要是应包括利益将会受到政府所定价格影响的广大群众10 .在重要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方面,应当明码标价,交易价格不得超过(C)。A.成本的价格+10%利润B.出厂的价格+15%费用C标明的价格D.进货的价格+5%利润二、多项选择题11与民法相比,经济法的特点有(ABCD)。A.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的经济关系B.经济法主体广泛且有一定的层次性C.经济法的指导思想是社会责任本位D.经济法可采用民事、行政、刑事的综合调整手段12 .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ACD)。A.消费者因

4、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B.税务局长与税务职工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C.税务机关与钠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D.经济管理机关与经济组织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13 .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费用有(ABCD)。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报酬D.聘用破产工作人员的费用14.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设立的土地资源的补救制度有(ABC)。A.耕地开垦制度B. 土地复垦制度C. 土地治理制度D.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15 .诋毁商誉侵害的客体是竞争对手的(ABD)。A.人格权B.名誉权C.专利权D.荣誉权16 .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

5、(ABC)。A.国家土商行政管理局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C.国家商务部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17 .产品质量认证包括(AB)。A.合格认证B.安全认证C.I$O认证D.PRC认证18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分为(ABD)。A.国家标准B.地方标准C彳亍业标准D.企业标准19 .下列各种行为中,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有(ABD)。A.甲厂自恃实力雄厚,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产品,挤垮了乙厂B.某个体商店散布食用油将涨价的谣言,致使市民纷纷抢购,本市油价一度畸高C.某商场在夏季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羽绒服D.某市两大啤酒厂经协商联合限制产量,导致该市啤酒价格上涨20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6、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ABCD)。A.停止侵害B.恢复名誉C.消除影响D.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三、名词解释21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22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3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4 .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由收入来源地国减免的那部分税款,视同已

7、经在来源国缴纳,同样给予税收抵免待遇的一种制度。25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四、简答题26 .简述破产法的特征。答:破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比较,具有以下特征:(I)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一般仅限于债务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的特殊情况。(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与执行制度,并根据破产程序的特点、原则加以变更。27 .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特征:Q)国际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其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种无形交易。

8、(2)国际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劳动,不是具体商品。(3)国际服务贸易具有生产、销售与消费的同时性、非储存性和非转移性等特征。(4)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数字无法在国家海关的进出口统计表上显示出来,一般显示于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5)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监管方式大不相同。五、论述题28 .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以及区别。答: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相互联系是:Q)两部法同属于竞争法的范畴。都属于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2)由于两部法的密切联系,有的国家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统一立法,统一调整,也有些国

9、家采用综合立法模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采用单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但该法律、法规中既有规制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也有规制反垄断的内容,对两类行为进行综合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区别是:Q)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对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规制经营者的行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维护竞争道德的作用;而反垄断法主要对排除与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立足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有效竞争。(2)反不正当竞争法韵主要价值在于确立经营者的行为准则,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将经营者的竞争行为纳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的轨道,维护正当经营者的合

10、法权益。保护正当经营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要价值目标;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保护有效竞争,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追求,保护的是竞争而不是主要保护竞争者。(3)反不正当竞争法侧重追求的是竞争中的公平,同时兼顾效率;而反垄断法更侧重追求竞争中的效率,同时兼顾公平。六、案例分析题29.2009年10月12日晚上,李某来到某饺子馆就餐。在就餐过程中,与邻桌客人发生争执引发斗殴,致使李某左腹部受伤。2009年12月10日,李某以斗殴发生后,该店店主张某既未上前制止,又未及时报警,导致肇事者逃脱,应负有过错”为由,将饺子馆店主张某告上法庭,要求某饺子馆赔偿其因所受伤害而造成的损失。试分析:因第三人的行为导

11、致消费者受害,经营者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店主张某是否应承担赔偿义务?答:(1)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消费者受害,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2)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经营者,在其经营的场地对于顾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有必要的保护义务。所谓必要,就是根据经营者提供的特殊经营活动的性质所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这种义务表现为:装备设施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工作人员

12、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营业场所发生第三入侵权行为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采取迅速报警、积极救助的措施,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经营者由于过错未尽到上述必要安全保障义务时,即构成侵权。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J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在多数第三人侵权的案件中,经营者只是消极的不作为,而损害后果的发生事实上完全是由于第三人的积极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营者一般是过失违反法律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此类案件中在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承担的是相应的赔偿义务,又可称为补充责任。而且经营者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之后,如果发现真正的行为人,仍有权向该行为人追偿,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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